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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s258369as

 在党教活动中市政法委副书记冯潮勇强迫息诉息访的把戏又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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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9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中国,邪不压正。可是,如果有错知错不纠,岂不成邪能胜正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14-2-10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腐败比任何腐败都可怕,它污染的是社会正义的源头之水。

 楼主| 发表于 2014-4-3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年中办 、囯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对已经结案,确属错案,瑕疵案的,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处理的规定,

 楼主| 发表于 2014-4-3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年中办 、囯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对已经结案,确属错案,瑕疵案的,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处理的规定,

 楼主| 发表于 2014-4-10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部门的腐败分子和其他部门的腐败分子相互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他们心照不宣,相互勾结,互相包庇,互相袒护,订立攻守同盟,结成铁板一块,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楼主| 发表于 2014-4-10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腐败比任何腐败都可怕,它污染的是社会正义的源头之水。

发表于 2014-4-10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中央公开枪毙几个打击上访的人,估计腐败案件会减少。

发表于 2014-4-11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4-4-15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11年来先后受到了各级领导重视,仪陇县政法委钟晓阳书记,冷观军书记多次向南充市政法委李志杰书记汇报,后又越级向四川省主管部门书报告 ; 南充市委原书记王宁对本案作出了批示 ; 四川省政法委原书记欧泽高书亲签字下发了对本案复査重审的文件 ; 国家主席胡锦涛、委员长吴邦国、何勇书记,王乐泉书记,马凯秘书长,中央政法委分别对本案作出了回复。承诺还申诉人敀真相!崔均之流公然叫嚣:胡主席吴委员长也斗不过崔均和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的一个法官,事实也如此,承诺至今也未兑现!

 楼主| 发表于 2014-4-15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对一个案件的终结,前提必须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审理,依法判决,按程序终结,而不是像本案弄虚作假私下越级走完程序,掩盖案件事实真相!

发表于 2014-4-15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法院怎么会有怎么多的问题,常常在网上都能看到,在全国罕见。

发表于 2014-4-15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上访的时间用在研究激光武器上。就有办法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4-16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网友关注!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4-17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楼主| 发表于 2014-4-17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中级法院原院长,审委会掌舵法官,现任四川省综治办副
主任崔均把13条伪造和假冒证据操作成瑕疵证据定案理由不充分,无
任何法律依据。如果说违法取证是“证据瑕疵”,还能够勉强敷衍得
过去,难道诱供逼供、刑讯证人、暴力取证、隐瞒证据、篡改笔录公
安冒充所谓受害人签名伪造证据等等也是“证据瑕疵”?依法,哪有
那么大的“瑕疵”?难道“瑕疵”沒有法律底线约制了?伪造证据栽
赃陷害也仅仅才是“瑕疵”?如此判决,市中院和崔均还有沒有公道?

 楼主| 发表于 2014-4-21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现冤假错案,追查到底,打击到底,这样才能看到未来的曙光啊!

 楼主| 发表于 2014-4-22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说:坚持错误,小错就会变成大错;文过饰非,

最终是欲盖弥彰,千夫所指;知错不改,结果必然是错上加错,错莫大焉。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发表于 2014-4-23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想到了鲁迅先生的一句话: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发表于 2014-4-23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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