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咪?我记得程琳琳养得那只猫也叫咪咪,会不会作者的老婆就是程琳琳,而晓叶就是被杀的女尸?怪不得晓叶总是对湖情有独钟。才知道,原来这片湖有这么没的名称,“情侣湖”。
这只是猜测,因为我始终不可能接受晓叶惨死的事实,更别提用这条思路去假设。我想只有看下去才能知道谁才是作者。
“时光匆匆,又是一个月。书上说一日夜是8.64万秒,一须臾是2880秒,一弹指是7.2秒,一瞬间是0.36秒,一霎那只有0.018秒。
在校园走内在路上,几乎每一弹指间就能遇见一个异性,只用了一瞬间便遗忘了他的存在。可是今天,我和他擦肩而过,仅仅只是一霎那,他就在我心中烙下了深深的记号。
他的碎发随着风的飘动而乱中有序,他的白衣衬衫时不时衬出肌肉的结实,或许他就是上帝创造白马王子的模具。
走过去之后,我偷偷地回头瞄他一眼,潇洒的背影直到现在还停留在我脑海中翩翩起舞。
那时候老婆还在厕所,错过了邂逅白马王子的红线。傻傻地问我怎么傻傻地笑而不语。
我说遇见一位帅哥。老婆骂我花痴就挽着我的胳膊走去食堂。
她不知道,我为了这一刻等了整整二十年。
2002年12月26日 星期四”
泡面的独特香气使我的手不得已盒上书面。我大口大口地咬着嚼劲十足的面,暂时性的忘掉一切烦恼。甚至强于尼古丁的麻醉。
美好的时间在我看来只有那么一霎那啊。我把没喝完的面汤倒入浴池中,请不要说我脏,因为这是男生宿舍的传统。
不知道是不是我这几天没去注意,我已经有好久没见到变态女了,可是刚刚在我倒汤的时候又出现了。这时候天色已经晚到开起了路灯。
各个楼层只有两盏筑在天花板的节能灯使她身上的红衣更显得恐怖。而变态女是距离两盏灯最远的距离,完全都看不到她的脸色。其实就算在白天也很难看清她。
我实在是受不了偷窥狂对我的亵渎,我伸出两只手,握紧拳头,对着变态女作自强有力地有收缩,还以为能以强壮吓退她,可她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
于是,改变策略,伸出最长的食指,一如既往地上下指天。想以无耻行径告诉她我和她的距离,但无奈还是没有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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