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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米粉店不卖奶茶,广西警察枪杀怀孕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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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5 12:17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是说着玩的。哈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5 17:45
枪毙!不要无休止的失信于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5 19:13
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5 20:15
这种行为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6 01:40
军统不如人统,大众的能力加起来比军阀好得多,公认比较好的。制人还要好方法,教育还要改良改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6 01:55
军统不如人统,制度还要改善。教育还要改良,大众公断好过手段。泄气和解气比如和手,犯罪都是傻气也叫撒野,都不聪明理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6 19:25
杀才能平民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6 19:25
杀才能平民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6 23:10
如今社会就这样,平民百姓就是国家的负担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6 23:10
如今社会就这样,平民百姓就是国家的负担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9 10:36
习老头,他妹的昨管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9 11:05
这种行为和杀人犯没区别,可身上披着为人民服务的警服,是我们百姓的不幸还是政府的不幸?怎么处理,一个字,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9 11:21
顶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9 11:22
这样的警察不枪毙,看政府怎么向全国人民交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9 11:35
警察的佩枪应该是针对歹徒,然而该警察用来射杀无辜的白姓,而且还是两条人命!不知道这人是怎么混进警察队伍的!该把他判死刑,拉出去毙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9 11:47
该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9 11:48
立即执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9 13:45
杀,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9 13:57
枪毙它都不足以平民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9 14:10
纳税人的钱,为什么给犯罪分子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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