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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天过去了,真的祈祷上天能够保佑我们,,,,,
早日能够被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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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李网友:我和你的理解是一样的,都认为只有执行法庭才能强制我们搬出自己的家,这些强盗没有权利,我也认为他们撬门不合法,110应该对他们进行治安管制,但这只是我们老百姓理想中的法律.110说,因为他们有判决,即使这个审判没有你们参加,判决仍然是生效的,法律也没有硬性规定只有执行法庭才能执行,他们可以申请执行法庭强制执行,也可以自己解决.这就是110乃至武侯区公安分局的解释.110说他们也很无奈.
而更可气的是:我们今天找到中级法院申请复审,中院却回答由于我们不是案件的当事人,只有原被告才能提出复审,我们无权提出复审,WRTMD,我们家都被这伙黑社会的人抢了,还说我不是当事人.
楼上的,不是没有想过你说的办法,但是把人弄死了我还不是要去做牢啊,我有一个办企业的同学听说我们的遭遇后非常气愤,主动说他可以找10多个人来帮我们出气,趁晚上对方人少的时候把他们绑起来吊着打一顿,虽然我觉得这样解恨,但是公安机关能饶得了我吗?不过我不知道在我被逼急了时会不会考虑这么办,狗急也跳墙啊,何况人了。
楼上的朋友,我倒是真想拼了命把他们砍死两个,但是砍死人我也要偿命的,那些人是黑社会的,他们犯了事有人出钱给他们跑路就完了,但我们是不可能去跑路的,毕竟为了个房子就赔上自己一辈子多不值得。
法律的准绳是别人在掌握,我在外省检察院的朋友(他还是市检察长)说,有人要进来就不顾一切和他们拼了,伤了人就说是由于别人侵入自己家,自己在进行正当防卫,想来想去,还是没有采纳,毕竟合法不合法不是我说了算。
在这种困难的时候,听到别人真诚的建议,有种想哭的冲动.谢谢那位不知名的督察和这位司法局的女同志.
同时谢谢各位网友的友好建议,我们会坚持下去,为了自己的家.
现在在四川难道真的应验了那句话吗: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作为四川的一个老百姓真的“道”就那么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