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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unerpig

苍天呀,公平吗?她们的男人们在前方抗震救灾,可有人却在后方抢占他们的家?(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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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是痛苦的,但我们别无选择!

发表于 2008-7-3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关注中!望楼主依法维权,决不妥协,不向恶势力妥协!

发表于 2008-7-3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支持!

发表于 2008-7-3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现在提倡和谐社会!

不能干出格的事!

有再多冤屈要学会忍耐!

不然,社会就不和谐了!

[em03]

发表于 2008-7-3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消息:我们告了开发商,然后追加了陈小原做为第三人(呵呵,因为一开始就将陈小原做为被告,害怕武侯区法院找理由不予受理),案子定于7月24日在武侯区法院开庭.
不过据业内人说,我们胜算不大,因为仍然是武侯区法院在判,法院有个考核系统,如果有判错将对法院和审判员本身成绩都有影响,所以他们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改判的.
不过,我不会放弃!我不会轻易放过那些枉法裁判的人!哪怕有一分的希望,我也会做出百分的努力!
加油!

发表于 2008-7-3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维权!

发表于 2008-7-4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比希望自己是个有钱人!

发表于 2008-7-4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租的房子环境不太好,由于比较老旧,有很多蟑螂,而我真是超级怕这么恶心的东西,更恐怖的是,大的蟑螂还会飞,如果晚上不是考虑到有蚊帐隔着的话,我是不敢睡觉的.
唉,今天去买杀蟑螂的药吧.
希望这个过程快点过去.

发表于 2008-7-4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谢谢大家的关注!

有时候真觉得坚持不下去了,维权的费用真高,光一审的律师费就一万多,相当与我一年的工资了,再加上诉讼费什么的,再加上如果还有二审.......真的受不了,买这个房子欠的债还没还完.........据说灾区那两家就是因为没钱交律师费等和对方妥协了........

中国的老百姓,有时候不是不愿意维权,而是维不起权.

发表于 2008-7-4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em05]看死

发表于 2008-7-4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坚决打倒贪官污吏。

发表于 2008-7-4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天老公回去看了看,从窗户看见灯都是亮的,由此看来物管已经给这伙人供电了,也许是被暴力所逼,也许是被收买了,我估计十有八九是被收买了,因为物管说他们的门被撬了,但他们并没报警,还是我报的警,警察没管,我投诉到督察,督察说:人物管都没投诉你投诉没用.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谁有钱谁有权谁是大爷!

只有在心里发狠:等官司打下来了,我再一一和你们算帐!物管费我以后是不会再交了,除非换物管公司.

发表于 2008-7-4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我就是教师在2008-7-4 20:09:00的发言:

中国法制必须改革,
  不改革将还要祸害亿万人民。
  中国法制必须真正的实现法制独立;权、法必须分离,
  不分离还将前仆后继的制造冤案、假案。
  
  
  中国执法者们必须走下高高的神坛,
  接受来自全国人民的质问和非议。
  中国的执法者们近一半人应该跪倒在自己曾经伤害过的当事者面前,请求宽恕。
  还有一半人该接受来自良心的谴责。
  
  
  中国的受害着们该奋勇求法,人人有长期作战的准备。
  要有不得目的不罢休的誓死精神;要有责任感,要有光荣感。
  要牢记:“我们不仅仅是为了我们自己,还是为了整个社会法制制度的健全,我们是推动法制进步的先驱。是我们的鲜血、生命为这个社会提出了警示,提出了思考,我们是无上光荣的一族。
  中国广大的爱国群众,要人人不怕打官司,人人勇去维权。
  家家都该有几本法律书,当一个知法者,该出手时就出手。我们乐于打官司,不怕打官司,是我们都这个社会的伟大贡献。只有当那群法官看见我们就头痛时,他们才回真正公正的执法。
  
  
  我们并不是不爱国,我们的痛苦恰恰在于我们太爱国。我们并不是不安定,我们暂时的不安定是因为我们酷爱长久的安定。
  
  我们深深的知道一个巨人他只有割掉身上的烂疮腐肉他才能跑的更轻松;
  我们更深深的知道掩盖丑恶比丑恶本身更丑恶,所以我们大声疾呼;“中国法制必须改革。”
   ——哭泣教师陈 泽飞
  
  

讲得好!支持!


发表于 2008-7-5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惩治司法腐败,纠正千件冤假错案
fys

发表于 2008-7-5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狗日福州得盛装饰设计公司太坏了,告他们!

发表于 2008-7-5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我就是教师在2008-7-4 20:09:00的发言:

中国法制必须改革,
  不改革将还要祸害亿万人民。
  中国法制必须真正的实现法制独立;权、法必须分离,
  不分离还将前仆后继的制造冤案、假案。
  
  
  中国执法者们必须走下高高的神坛,
  接受来自全国人民的质问和非议。
  中国的执法者们近一半人应该跪倒在自己曾经伤害过的当事者面前,请求宽恕。
  还有一半人该接受来自良心的谴责。
  
  
  中国的受害着们该奋勇求法,人人有长期作战的准备。
  要有不得目的不罢休的誓死精神;要有责任感,要有光荣感。
  要牢记:“我们不仅仅是为了我们自己,还是为了整个社会法制制度的健全,我们是推动法制进步的先驱。是我们的鲜血、生命为这个社会提出了警示,提出了思考,我们是无上光荣的一族。
  中国广大的爱国群众,要人人不怕打官司,人人勇去维权。
  家家都该有几本法律书,当一个知法者,该出手时就出手。我们乐于打官司,不怕打官司,是我们都这个社会的伟大贡献。只有当那群法官看见我们就头痛时,他们才回真正公正的执法。
  
  
  我们并不是不爱国,我们的痛苦恰恰在于我们太爱国。我们并不是不安定,我们暂时的不安定是因为我们酷爱长久的安定。
  
  我们深深的知道一个巨人他只有割掉身上的烂疮腐肉他才能跑的更轻松;
  我们更深深的知道掩盖丑恶比丑恶本身更丑恶,所以我们大声疾呼;“中国法制必须改革。”
   ——哭泣教师陈 泽飞
  
  

的确讲的很好!

中国法制必须改革!

发表于 2008-7-5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

[em02]

发表于 2008-7-5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

发表于 2008-7-5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em16][em16]

发表于 2008-7-5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出来晒晒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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