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sunerpig

苍天呀,公平吗?她们的男人们在前方抗震救灾,可有人却在后方抢占他们的家?(求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6-25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没有在其它地方发贴吗?比如新闻网,人民网,最高法的网站,省政府信访办,你去过吗?要相信政府哈!

发表于 2008-6-26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天涯和网易发的贴,请大家帮顶,感谢感谢!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volunteer/1/13023.shtml

http://bbs2.news.163.com/bbs/dizhen/83420283.html

现在的我觉得自己好脆弱,老是容易哭,因为不常上天涯,所以上次发了贴后就没上过,今天去看居然有很多人关心,就觉得好感动,又控制不住的哭了.

发表于 2008-6-26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晚上他们又闹了一晚上,地板和地毯上砸了一地的酒瓶子,为首的陈小原说是执行发院让他们来执行的,不知道执行法院对此做何解释?执行法院拿了纳税人的钱做什么去了?法院判决是枉法判决,是犯罪的,执行法院无法执行,就教唆黑社会的人公然撬门抢房子.怪不得现在出现了社会110和社会法院,我们国家的110\法院不能为老百姓办事,看来只有社会110管用了

发表于 2008-6-26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购房合同和购房的发票,以及开放商给我们的交房协议。而且我们已经住了3年了。

那就去法院啊,还有媒体可以协助

发表于 2008-6-26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建新屋 提交日期:2008-6-7 19:52:00

我哥哥刚从汶川抗震救灾回来,我家的房屋也变成了瓦砾废墟
  我叫冯建新,我们家住济南市大明湖边域前高墙后街一号,其房屋具有合法的房产证,面积为二百七十平米多。一家四代人在这里居住已达上百年的时间。大明湖第二期拆迁2008年5月29号齐鲁晚报登了一则消息:玉涵路大明湖地区拆迁延至6月30日。按正常的理解拆迁限期到来之前是不应该采取强制措施的没想到二00八年六月三日突遭非法强迁。由公安、行政执法、防暴警察、办事处的人、穿黑衣服的、搬家公司等三百余号人,在没走任何法定程序、没有双方协商的情况下。砸锁撬门强盗般地闯进我家门,我质问济南市历下公安分局政委肖全安:“你们凭什么拆我的家。报纸上公告的拆迁期限是六月三十日,我又不是到了期不走。我又不是钉子户。”没等我和他理论几句一帮穿黑衣服的不由分说十多个人围住我,控制着把我押解到一边。就这样我眼睁睁地看着我的家园被没有理由地强制拆毁。这那里是拆迁呀?分明是明火执杖的抢劫!是在众多“人民警察”护卫下的赤裸裸的抢劫!
  没有人前来给我家协商过拆迁补偿事宜。我去过拆迁办他们给我家的拆迁安置是:七套一室一厅的小房(每套不到六十平方米,包括公摊面积。实际实用面积很小)。让全世界的人评评这个理,有这样欺负百姓的吗?!我们自己合法的私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现实中,我自己的私房怎么我说了就不算了呢?做为一方的父母官济南市历下区委徐立军竟亲自出马指挥暴徒打砸、毁掉我的住房,使我陷入无家可归,今后生活无着的灾难性境地。因为大明湖扩建工程就必须践踏民意,去完成拆迁工作,是政府应该干的?
  我哥哥冯建国六月二日晚上才从汶川志愿抗震救灾前线归来,是我打电话让他回来的,为的是商量关于如何解决搬迁的事。想不到给了我们一个措手不及,地方政府滥用公权,非法强拆了我家的房子,剥夺了我们赖以生存生活的居住权。我上有七十八岁的老母,下有不满周岁的孩子。突然,没有了家。我们今后住在那里?这样做也太凶残了吧!我们不是钉子户,没想有过过多的要求。把我们现住的城市一类地区的一处二百七十多平米的一套住房撵到城市的边缘地区,给我们七套鸽子窝式的房子,这是我们家坚决不能接受的。抢了我们家的好房,都不允许我们一家商议商议拿出方案和你们谈谈。也太恶霸了吧。自费抗震救灾回来的哥哥六月三日站在被毁掉的自家房屋的废墟跟前,总不相信眼前发生的这一切是真得。老是重复一句话:“是不是弄错了?没有商量就给拆房。”他总以为:他们弄错了……。但现实是:我家的房子成了瓦砾废墟,就象他刚刚去过的汶川地震的废墟是一样的。
  除了我以外,这一天还有另外三户居民同时被非法强迁。“天灾”来袭,举国上下抗震救灾,感天动地;“人祸”泛滥,朗朗乾坤不见青天,心寒齿冷。谁能告诉我下一步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该怎样要回属于我的私有财产?法律、法律、法律……你的作用在那里?
   济南市公民:冯建新
   邮箱:barta1@126.com
  
   二00八年六月四日
  

 楼主| 发表于 2008-6-27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什么社会呀,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去回答了。

无助+无助=彻底无助。。。。。

 

[em04][em04][em04][em04][em04][em04][em0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7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社会变成什么样子了呢?真的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wuzhu

 

[em04][em04][em04][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8-6-27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告诉自己要坚强!

发表于 2008-6-27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是灾民,所以现在特别需要这套房子。你们簽了购房伊合同、交了钱、开发商已把房屋交给了你们,事实上你们已拥有这套房子的占有权,如果你们已办理了产权证,法院的判决就是错误的。如果你们暫时还未办理产权证,但你们已取得占有权,已经占有的事实同样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你们交錢買的房子,现在却要被别人強占,当然很冤,你们也是冤民。

已售出的房屋是不能用于抵债的,法院在判决被告的財产時应该先进行调查。对扵法院的判决只能由法院来执行,苐三者強行占领你们的房屋是错误的,对扵判决你们可以依法向法院表示异议;对扵被強占的房屋你们可以依法提起訴讼。

坚决支持你们依法维权!

如果愿意,星期二上午十点半到中级人民法院门前有很多冤民朋友支持你们!

发表于 2008-6-28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会旡法旡天,有法不依?
发表于 2008-6-28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世道!

发表于 2008-6-30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em43][em43][em43]

 楼主| 发表于 2008-6-30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

 

[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8-6-30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点哭笑不得了,物管刚才打电话过来,说那伙人居然把他们强电控制室的门都撬了,(因为这伙人在我家不分白天黑夜的把我家三台空调都打开,把门窗也都打开,不得已,我要求物业把我家的电给关了,没有我允许不准打开.)这事情发展的越来越让人........,无语啊,我刚才又报警了,不知道我们可亲可敬的警察该怎么处理呢?

哈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啊!

发表于 2008-6-30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90楼的朋友,看来你是研究过不少法律知识的,我和你一样,这段时间恶补了很多法律知识,不过懂了有什么用?我们又不是执法部门,武侯区的执行法院都让流氓来执法了,我们学习的法律知识就像狗屁一样不管用.

法律是用来约束老百姓的,对执法部门和流氓是不管用的.

除非hu jing tao 能看到我的帖子。

发表于 2008-6-30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终于还是受不了这伙人的骚扰,只有在外面租了套房子搬出去了.听说李大姐两家因为交不起律师费,已经和这伙人妥协了,我虽然也很艰难,但我不会妥协,直到最后......
我搬家的时候,房门都贴了封条,衣柜等都贴了封条,昨天听旁边的邻居电话我们讲封条已被撕掉了,所以他们应该是把门撬开了重新装了锁了,昨天打扫了一整天的卫生,因为新搬的房子太脏了,累的我连报警的力气都没有了.哎,主要是报警又有什么用呢.
他们警告我们会把我家里所有东西都扔出来,他们猖狂的说,警察是不会管他们的.
现在这个世道............法律真是值得相信吗?

 楼主| 发表于 2008-6-30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关心和支持,真的希望有媒体能够给予关注!!!

 

[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8-6-30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来了,警察说,谁毁了你的东西,你就去找谁赔不就完了,我们事还多了,要先走了..........

发表于 2008-6-30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抗灾、反腐,要两手一齐抓!

发表于 2008-6-30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下一页 »
12345678910... 27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