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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正人先正己

[原创]制止东方公司破坏后河老桥的战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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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6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资格记者"先生务必记录以下情况:东方公司计划在奥运会期间强行施工,届时可能发生与阻止施工的群众阻止施工发生冲突![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8-8-6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正俠客"说:"------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但个人利益永远代替不了人民利益!------"

    整体是个体的集合,没有个体就没有整体.

    人民利益并不是一句没有具体内容的空话,每一个具体个人的合法利益都受法律保护.何况后和老桥直接涉及到全体巴城人民在紧急轻况下出入巴城东门的大问题!这个问题是不是应该高于东方公司开发商品房的小集团利益?

    后河老桥是巴城唯一的备用通道的战备功能问题,已经在2007年冬后河大桥维修的二十多天里得到了充分证实,这还用争论吗?所以,东方公司没有任何理由把自己小集团的一己私利临驾于全体巴城人民的战备利益之上!

    后河老桥是巴城唯一的备用通道的战备功能问题,已经在2007年冬后河大桥维修的二十多天里得到了充分证实,这还用争论吗?所以,东方公司没有任何理由把自己小集团的一己私利临驾于全体巴城人民的战备利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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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7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降妖除魔"先生2008年8月6日12时08分发表的五张照片,全面反映了东方公司正在老后河桥西端兴建商品房的施工现场.仔细看现场的实际情况,该商品房的规划设计是完全违反了2007年10月28日第七十四号主席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哪有一条新建的城市支干道路上,两个人并排走路就占去了道路的一半了,哪里有这种城市规划设计方案?大家再看东方公司新建中的商品房的桩基础紧靠着公路的保坎,桩基上面是梁,墙.一条新建的城市支干道连行人过路都困难,还能确保车辆通过吗?全中国所有开发区也没有这样挤占城市道路建商品房的!这难道算是巴中经验?这就是东方公司搞的"巴中特色"的社会主义?

    据当地老百姓介绍,老后河桥还是巴中城出入东城的唯一的一条战备通道.据说2007年冬季在大桥维修的时候,所有大小车辆全部经过老后河桥进出巴城.既然如此,巴中市的规划设计单位难道连这点起码的规划设计常识都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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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7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操!~

发表于 2008-8-7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我刚发表的帖子有什么不对吗?还需要审核什么?请把不予发表的理由简单的公布一下,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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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7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条建设中的与战备桥梁相连的城市支干道,两三个人并肩而行都很艰难,除了巴中以外,中国还有什么地方的开发区在这儿样搞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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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7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村社干部”先生的发言:

其实,群众也就三条要求:

    一  从中扬大道下坡到老后河桥之间的连接公路,保证恢复老公路24米宽的距离;这样既保护了老后河桥的车辆通过能力(国防法规定),又满足了公路两边相邻房子的采光距离(城乡规划法规定);

    二  因为东方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紧靠公路的边沿,所以建房过程中必须确保公路的通车能力,不能断路,而且必须确保第十小学的未成年小学生上下学通过施工区域的人生安全(安全生产法规定)!

    三  把你们砌保坎倾倒在蒙子河里的建筑垃圾尽快挖起来弄到政府指定的地方去(环境保护法和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否则,群众将直接向省政府控告你们!

    上诉三条要求,既合法又合理,也是我国民法,国防法,城乡规划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和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你们必须遵守执行的.

    最后,请东方公司立即放弃在奥运会期间挑起事端的想法!

    群众的这三点诉求,我想应该不是苛刻要求,我想应该是政府关注的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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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7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东方房地产公司正在老后河桥西端开发建设的商品房,紧靠城市支干道保坎开挖桩基础,使这条连接老后河桥的城市支干道失去了出入巴城东大门的备用应急功能!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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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7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东方房地产公司紧贴公路保坎挖桩基础.请大家注意,如果允许东方房地产公司开发的这幢商品房建设起来,那么这一条新建的城市支干道两边的高楼相距就不足十二米,根本不能保证大型车辆通过.这样一来,就从根本上破坏了后河老桥的战备应急通车功能.

      一条新建的城市支干道,一头连接城市主干道,另一头连接城市的战备应急桥梁,其宽度不足十来米,不能起到战备应急作用.哪有这样规划设计城市支干道的道理?

      这样的规划设计的根据是什么?符合战备应急需要?还是符合民生需要?还是符合东方公司的一己私利?这其中不是明显存在重大的腐败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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