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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安徽马鞍山9.11宁马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判决疑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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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8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事故是如何发生,马鞍山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未免太显草率了点。

发表于 2014-12-8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心焦呢,等来等去,依然等不到关于开庭的信息,还是秘密处理

发表于 2014-12-8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机应该知道所以出事了就不管被上诉人的事情了?这是怎样的逻辑,说话的人是怎样的奇葩?

发表于 2014-12-8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但遇到事情,总是一个部门推另一个部门,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难道不是一个部门,为啥连一个路段的定性都不给??
发表于 2014-12-8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吧里面就没有一个认识江苏和安徽法院的人?顺便说说看撒!
发表于 2014-12-8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你,一个区区的宏远物流,小角色,怎会让交警法院一起偏帮,原来他们帮助的是自己。

发表于 2014-12-8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搜了一下当年官员马鞍山特大交通事故的事情,发现还有更多内容。

发表于 2014-12-8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建议上诉人不要仅仅是从路段定性来状告这个事情,还有之后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调查的重点

发表于 2014-12-8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说的第二辆水泥罐车是一个重点,抓紧时间搜集证据,时间拖的越久越不利。

发表于 2014-12-8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审是否已经审过,之前有人说30号,现在怎样了?

发表于 2014-12-8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车在路上坏了,究竟在找交警还是找公安,我遇到过一次,互相踢足球,最后还是4S店来的人。

发表于 2014-12-8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时马鞍山交警给了我们太多的恶劣印象才会有如此的判断!

发表于 2014-12-8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的判决法院,法院蛇鼠一窝能够怎样?

发表于 2014-12-8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明是高速,为何成了205国道,还有就是,交警部门是没有权利处理钱的问题好哇啦!

发表于 2014-12-8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口本来就存在违法性,是一个七米多的岔路口,而不是一个小小的缺口!

发表于 2014-12-8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确定公路性质究竟该找交通运输部还是交通运输厅?

发表于 2014-12-8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鞍山法院和马鞍山交警一边拿着纳税人上供的工资,一边又作者违法乱纪的事情

发表于 2014-12-8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目测新国线很积极的说,看来是蒙受巨大的伤害,心里憋着一肚子气,不过苦战啊,民与官斗。

发表于 2014-12-8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初步看来,被告中的部门在事故中确实存在英国原则,估计环通公司是公路的承建方。
发表于 2014-12-8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去已经过去,同样的错不能再犯第二次,二审法院,看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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