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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安徽马鞍山9.11宁马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判决疑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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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8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荷包鼓鼓的,说说看,从新国线的善后款里面都讹诈了多少?

发表于 2014-5-28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上诉方要求信息公开,为何法院迟迟没有受理?
发表于 2014-5-28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为了孤立大巴公司,槽罐车的责任是30%的次要责任,但是被大巴公司给连带了,好像是的

发表于 2014-5-28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看到太多这样的事情,大巴公司还算好的了,换了普通人,结果更加悲催!

发表于 2014-5-28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是当官的,百姓也无处伸冤,日子是倒过去了。

发表于 2014-5-28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专业了,看不懂,看评论比较快。

发表于 2014-5-28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上级来文不加以重视,是否上级也仅仅是做做样子而已?

发表于 2014-5-28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究竟是高速还是国道,毕竟不在事故现场,我们也无从知道究竟在哪里发生的事故

发表于 2014-5-28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受不了了真是的,看到这样的执法部门,我很是愤怒!

发表于 2014-5-28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上级部门真的有心管理早就结束了,怎会等到今天?故意的!

发表于 2014-5-28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里没有证据,再说了,就算有证据人家也能够不理睬的,霸权主义。

发表于 2014-5-28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如槽罐车司机的说法,前方还有一辆槽罐车在岔路口,不管是否影响到,可交通部门的现场图里面没有标注。

发表于 2014-5-28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时候的二审估计也是马鞍山交警和法院的“自己人”才会不改判。

发表于 2014-5-28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交警,法院,是百姓最能直接接触到执政党的机构,如此草率行为,难怪网上黑部门的端子满天飞
发表于 2014-5-28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把责任全部推到死的大巴车司机身上,马鞍少法院和交警你羞不羞?

发表于 2014-5-28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仅仅只有一个前进村,在村口发生的交通事故地图上确实是宁芜高速,这国道又是从何而来?

发表于 2014-5-28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鞍山交警快人一步的伪造现场,马鞍山法院不核实证据直接误判

发表于 2014-5-28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忽视事实证据,法院如此判决,本身就是违法的

发表于 2014-5-28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审我可以说马鞍山交警和法院勾结,可二审呢?

发表于 2014-5-28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躲避拖延不是个事儿,真相就是真相,不管多久,总有解决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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