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虎"徐钢被诉 被曝扬言要和举报者"单挑"
09-14 14:21正义网/查看原文
徐钢(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9月14日电(见习记者 安伟光)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近日,安徽省检察机关依法对福建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徐钢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福建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徐钢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钢利用担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福建省交通厅厅长、中共泉州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 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且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落马前扬言要和举报者“单挑”
2015年7月2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徐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经查,徐钢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妻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他人出资安排打高尔夫球。此外,徐钢还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与其妻及部分行贿人串供,转移、藏匿赃款赃物。
徐钢是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第99只“老虎”。根据纪委通报,徐钢也是第三个被指“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落马”老虎”。前两人分别是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斯鑫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人分别是所在地“首虎”。
据人民网此前报道,徐钢落马后,在其曾经主政的泉州,有干部回忆,当时在古城区开发中,专家组联名反对开发方案,部分老干部开始写信举报。2012年,在泉州一次老干部座谈会上,徐主动谈及被举报一事。他很生气,说泉州有“叛徒”举报他是“大老虎”,“如果不是我的身份还在,我就要和你单挑”。
被称为“房地产书记” 商人为其建酒窖套房
2008年到2013年,徐钢在任泉州市委书记时,泉州房地产业发展迅猛,地产项目大手笔频出。2008年,徐钢上任泉州市委书记后,福州一支拆迁队也进入泉州,第一个项目就在洛江区的双阳,而这支拆迁队的控制者是徐钢的表亲。此后,2009年至2012年,泉州东海片区、城东片区涌现出大批房地产项目,这两个区随之成为巨大的建筑工地,一时间往返于泉州市区、郊区的渣土车晚上全力开工。
在造城运动中,数名地产商赚得盆满钵满,在外人眼中,他们也成为徐钢的“好朋友”。据一名当地商界人士介绍,徐钢与几名地产商之间确实走得很近。其中一名依靠徐钢发了大财的地产商,在泉州建起奢华的酒庄,徐钢以及泉州政商界的精英常在该酒庄聚会。
据报道,徐钢曾多次为一位郭姓商人在项目选址和施工许可方面为其大开“绿灯”。为表示谢意,郭姓商人在六井孔一幢四层建筑的地下酒窖内为徐钢建造了套房,供徐钢办公。因为酒窖接受私人藏酒,很多商人想尽办法在这个酒窖中藏酒,以品酒为名结交徐钢。泉州一位处级干部的秘书说,2010年下半年,每周至少3个工作日的下午,徐钢都是在该酒窖中度过的。2011年上半年,泉州当地曾出现了一封网上举报信,信中称徐钢为“房地产书记”。
2013年2月,徐钢升任福建省副省长。离开泉州前夕,徐钢曾在一个会上发表离任感言,“没有为泉州做什么贡献,但是这五年的工作经历对我很重要”。2014年3月到5月,中央巡视组巡视福建。
曾言克服“小节无害论”
2013年10月,中央纪委首次举办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研修班,时任福建省副省长的徐钢在交流心得体会时强调,一要克服“小节无害论”思想,一个在小节上过不了关的领导干部,也很难在大节上过得硬。二要克服“反感监督”的情绪,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不但对上级的批评要听得进,还要从容面对同事和下级提出的意见或建议,闻过则改。三要克服“交友是个人私事”的认识。要慎交朋友,择善而交,不交酒肉朋友,更不丧失原则去“傍大款”。四要克服“攀比、侥幸”心理,心理不平衡就难免滥用权力。他指出,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办事,做到自警、自省、自律。
徐钢简历
徐钢,男,汉族,1958年12月生,福建浦城人,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1976.12—1978.10 福建省福州发电设备厂学徒
1978.10—1982.08 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工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82.08—1991.02 福建省经委综合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1987.07—1988.06在龙岩卷烟厂挂职任副厂长;1988.09—1991.02在建阳县挂职任科技副县长)
1991.02—1992.03 福建省南平地委政研室主任
1992.03—1995.06 福建省经委(省经贸委)办公室正处级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1995.06—1996.10 福建省经贸委主任助理、办公室正处级调研员(其间:1995.08-1996.10公派英国利兹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进修)
1996.10—1997.08 福建省经贸委主任助理、技改处处长
1997.08—1999.12 福建省莆田市政府副市长
1999.12—2000.09 福建省莆田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0.09—2003.07 福建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3.07—2005.11 福建省交通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5.11—2008.04 福建省经贸委主任、党组书记,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
2008.04—2011.02 福建省泉州市委书记
2011.02—2012.01 福建省泉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
2012.01—2013.02 福建省泉州市委书记
2013.02— 福建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第八届、九届中共福建省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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