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58933|评论: 108

请求调查处理成都市规划局某些人违规审批酿血案的公开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2-5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19日在青羊区同德街9号鸿生花园内,开发商鸿生置业有限公司组织动用黑恶势力打手近百名开道,四次冲击鸿生花园小区,猖狂殴打阻止其进场施工的花园业主,造成多名业主受伤,两人重伤,其中一名63岁的老人头部严重受伤,内外缝合20多针,肋骨被打断两根,他的夫人为救他,求歹徒住手时,也被歹徒打成尾椎骨折,至今卧床不起。

在此事件中,手握权力的某些人是可以有所作为的,但他们不是极力阻止凶案发生,而是不頋多名业主的报警,任其发展,造成打人惨案一次比一次严重。打人凶手竟然列队在园内巡列向业主示威,广大业主呼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这种令人发指的场面竟然发生在我们身边,发生在创建和谐社会的十七天召开后不久,发生在成都模范社区同德社区。

对此事件,成都电视台、四川电视台作了报道,成都早报、晚报也相继作了报道,互联网上也有许多人给予关注,打手现场的视频,也引起了美国媒体的注视,曾有美国记者打电话给业主要求采访事件经过,业主虽然气愤,仍有爱国之心,不愿将家丑外扬使其成为国外媒体攻击祖国的工具,婉言拒绝美国记者的采访。

造成此事件的魁首是鸿生置业有限公司,酿成悲剧发生的是规划局某些人的胡乱作为,甚至可以说其中可能含有腐败成份的许可。

一、开发商严重合同欺诈,假认错,真贪婪。

开发商在和业主签订售楼合同时,提供的具有合同效力的楼书中明确公示了:总建筑用地45亩,21000平米绿地,380个机动车位,1.76容积率等具体指标。而现况却是35亩用地,5867平米绿地,280个机动车位,从道理上讲开发商不但没有地可供开发,而且还欠业主10亩地。

鸿生置业曾于200478日向每户业主发了致赚信,承认数据不实,但不承认合同欺诈,反而要在中间地块修18000平米的高层商品房。为此,三年半来,业主几十次到规划局上访,要求规划局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规划局却一意孤行,将1999年的规划一改再改,数据一变再变,最终形成20071113日公告的10726.82平米的规划许可。且不论该不该修,该修多大,仅是此次核准拟建楼的位置就比最早规划的距后墙位置12米,整整前移了11米,变成23米,根本未考虑相邻业主的采光权和侵占业主共有绿地面积等利害关系。且该楼屁股(楼背面)朝大门的荒唐设计更令业主们不能容忍。

二、规划局某些人耍数字游戏,瞒上欺下。

在这个过程中,成都市规划局大玩数字游戏,将已建成的一期、二期合并改称为“一期”,而将批建的称为“二期”,企图混淆视听,所以,请注意,以下提到的三期建设即2007年规划中所说的二期工程。

按照鸿生花园一期规划许可(见成规建[2001]0353)批准的一期(现东区,也称2栋、)总建筑面积为21362平米,楼层9.8层;按此规划比例,二期(现西区,也称1栋)地块相对较小,应在21000平米内;中间楼(三期)约11000平米,三个地块相加,总建筑面积应在53000平米左右,这和楼书数据基本相吻,并且楼书53000平米总建筑面积,总户数419户,楼层9.8层也和规划局2006年仍在使用的早期规划图纸基本吻合。这说明,有可能存在一张53000平米的总设计图。一期建筑实际面积为28551平米,比规划面积21362平米超建了7189平米,二期建筑(西区,即一栋)占地比东区小,却规划了28018平米,超过东区规划达6656平米,超规划率达31%。令人奇怪的是开发商在多批情况下却少修了1015平米,只修了27003.28平米,少批了要多修,多批了却少修。这里面倒底有什么猫腻?

在几十次上访过程中,规划局提出的三期(现二期)建设数据五花八门。除我们能从文件上、图纸上看到四五种以外,还有规划局人员口头叙述过的18000,15000,7000多平米的建筑面积方案。在200478日规划局因鸿生花园上访而给市长公开电话的回复中提出的计算方法和面积等数据,据此业主们询问到底修多少时,该局一名处长停顿一下后毫不犹豫地回答“7000多平米”,当时激起二十多名业主一片掌声。而此后,规划局却推翻了这一方案。2007928日竟面对业主公开表示,不能采用这个计算办法和相关数据,连给市长的回复都可以不认账,那么,对老百姓而言,就更无诚信可言。但在1113日给业主回复中规划局不得不承认“几次回复中有个别数据等内容有不尽准确和一致的情况。”一个市规划部门竟然对规划数据如此乱来,这还了得!而且这些数据都是关键数据。

三、规划局敷衍百姓,百般袒护开发商,连出损招,消耗业主时间,掩护开发商完成各种手续。

业主三年多来不间断地上访规划局,这种上访的目的主要想请规划部门充分重视开发商已无地可修的事实,希望由规划部门出面协调业主和开发商的关系,以求取得双方能接受的解决办法。每次上访规划局总是回避继续向开发商核发规划许可证将导致开发商更严重地侵犯业主物权,破坏合同法的法律尊严问题,从来不将对立的双方召在一起协商相关问题。

20071月,规划局终于想起要召集开发商和业主双方开听证会了,因为,听证会可以成为他们串通开发商混淆视听的工具。

听证会前,规划局一直对业主封锁听证内容,直到14日,规划局的两位处长来到鸿生花园,告诉业主代表技术上的指标由他们算,业主不要管,到底修多少,修多高,在何处修,却又不告诉业主代表。

请问,这种剥夺了业主知情权的听证会还去听什么?证什么?

听证会上,规划局某些人将作为购房合同附件的楼书中欲修楼盘图片定格地投影在大屏幕上,以示其存在,却拒绝放映同一楼书中对业主有利,能证明开发商已无地可修的数据,更未听证该楼盘修成后对业主可能构成的侵害。听证会上,业主代表一致明确反对修改小区规划,并指出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相关指标,开发商根本没有地可供修房了。听证会后,业主却看到报纸的报道说听证会争论的焦点是修多少,而不是事实上的修或不修。可见主导听证会宣传工作的规划局不仅欺骗业主,还欺骗舆论,他们早就为业主设好了连环套,等着善良的业主往里钻。

综上,这场号称省内的首例听证会,我们只能说它是貌似民主和行政透明的听证会,而且,小区的业主们一直不知道听证会的结果。

今年82日,规划局串谋开发商搞了一个开发商参预的二期规划许可的假公告。82号规划局向鸿生置业发了一个函,要求鸿生置业对拟发二期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事进行公告,公告期六十日,当天上午,开发商便写好了公告,并请了公证员,与公证处签立公证协议,中午时分便完成了所谓的公告,若不是事先勾通过,想必也不会有如此效率。公证书显示,公告并未张贴在小区大门口的公示栏,而是张贴在小区角落处的,业主们通常一个季度甚至半年才去一次的物管公司,公证员也只能证明他们张贴了13分钟,公证书中所附看公告的“业主”照片,实际是物管工作人员和开发商的人,而真正的业主们并不知情。

拟批规划许可证的公告,本应由规划局进行,可规划局却授权与业主有着利益对立的开发商来作此公告,狼狈为奸的串通昭然若揭。开发商和规划局真是煞费苦心,找了个工作日的中午,乘着年轻人们上班,老年人们午休的时间贴公告,这样,他们的以为他们的丑恶行径便天不知地不晓了。

918日,业主在网上发现早在822日成都市规划局已向鸿生置业核发规划许可证,在上访时,规划局工作人员还矢口否认,在业主的追问下,规划局才承认已批事实,并口头同意法效时间改为918日起重新计算,924日业主又致函要求书面更改法效时间,928日规划局还装模作样地书面答应:书面回答业主相关问题并在国庆后重新公告,而就在当天,开发商却领到了朝思暮想的施工许可证,完成了所有审批许可。此时,业主仍不知情,直到1113日看到规划局的核发公告。

82日到928日这段时间内(从第一次公示法效时间起,复议时间到102日终止),业主们是在规划局某些人的封锁消息磨蹭时间的伎俩下,失去了宝贵的抗争时间,造成了开发商凿木成舟,业主茫然失策的局面。

国庆后业主们仍没看到规划局承诺的重新公告,又前往规划局上访,规划局某些人诡称给业主回复不好写,难以回复,消磨业主时间。到了1113日,写了一个半月不足千字的回复终于寄到了业主这里,同时让业主们看到的,是小区大门公示栏里规划局的核发规划许可证的公告,公告显示核发时间仍为822日。这一次,他们没有请公证员,也没有贴在物管处,更没有82日那天的效率,这份823日便应该张贴的公告,整整迟来了两个月零二十天。这时候,开发商开始大模大样地准备进场,而广大业主还以为公示之日起的两个月的复议时间里开发商无权动工呢!

同是公告,公告的方式、选择时间,公告的地点,公告的效率为何却大相径庭?????

这就是事件的过程和演绎。这种过程和演绎说明规划局某些人和开发商配合之默契,真是天衣无缝!正是如此的配合,才使我们不得不怀疑其中的铜钱腐臭,多修1万多平米的经济效益到底体现在哪里?

血案已经发生,开发商有规划局某些人的撑腰,打着合法的旗号,已有恃无恐。如不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与拥有所有权的业主们达成协议,任其肆意侵占业主的绿地,强行砍挖树木,占用车库,势必将进一步激化矛盾,使暴力事件越演越烈。

鸿生花园的业主不会屈服于开发商和规划局的淫威的,我们将采取法律手段,还事件以本来面貌。

更期盼的是党和政府伸出正义之手,弄清这里面的蛛丝马迹,帮助广大业主建好自己的家园。请党和政府下决心调查事实真相吧!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271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07-12-5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7-12-5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7-12-5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一封:

要公道吗?别做梦了!

        法律及政策上口口声声说保护群众利益,不过从鸿生业主维权经历来看,我们的政府官员是这样保护的:

        1、青羊规划分局局长胡大农在鸿生业主面前亲口承诺,鸿生业主的委托律师于2007年11月28日(即星期三)在成都市规划局城建档案馆一定可以提取到整个鸿生花园的相关规划资料,可是在昨天晚上,业主们怀着关切的心情向律师打听资料索取情况,律师却无奈地告知大家昨天到档案馆仍然没有见到我们想看到的1999年规划总平面图原件,说起来实在可笑,这图纸并非一张,为什么档案馆就连一张原件都找不到,业主们再次被忽悠了。在此前2004年至今,包括规划局的局长级官员都在参与处理鸿生花园的事情,也保证不伤害业主利益,可时至今日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已经被公然侵犯却连个规划平面图他们都不提供,还何谈保护,连规划分局局长亲口承诺的事情都办不到,他们是怎样在保护群众利益?

        2、2007年8月2日,虽然业主们没见到过规划局要求鸿生花园开发商张贴的拟批准开发商修建房屋的公告(真不敢说这是不是规划局的审批人员在唆使开发商这样偷偷摸摸地贴什么公告,还搞个什么所谓的公证,真是脱了裤子放屁!),但公告期60天都还没满,明明公告内容也还是说业主如对拟规划的内容持有异议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可接着于2007年8月23日就向开发商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胆子这么大这也是在切实地保护业主利益?

        3、上述贴偷偷摸摸地贴见不得人的公告的情况后来被业主发现后追问后,规划局官员答复业主将重新公告,可2007年11月13日贴出公告来的时候开发商却已具备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公告的内容也变成了《关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公告》,这样开发商就合法施工了?业主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却瞬间成为违法行为?

        4、业主们一到规划局去反映情况就被认为是在聚众闹事,这可能已是所谓政府官员的思维定势,可是业主们反映过几十次(有据可查)问题总没能得到解决他们却为何不扪心自问?要求见局长说话难道作为政府官员衣食父母一部分的业主们没权利?他们拿的是人民的钱,吃的是人民给的饭,过的却是比民众优越的生活,如果当缩头乌龟不为民办实事人民拿他何用?

        5、2007年1月5日,四川省首例规划听证会也开了,大家一定会认为政府做事很为老百姓做主吧,不过这次真的是这样吗?当然当时听证会的确有政府、人大什么的官员们在场,不过听证会我也参加过多次,与会的人多少都会接受一定的辛苦费(或者称加班工资),至于数额多少就看听证会上起的作用的大小了。听证会后,业主们却始终不知道听证会的代表们都为业主们做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提了些什么保护业主利益的建议,相信这些业主们永远也看不到或听不到。连这次开发商雇请黑社会殴打业主的严重事情已经出了近十天了,由于父母官们不肯站出来为业主们“撑腰”,开发商也一直在努力地“工作”着,业主们的合法权益仍然岌岌可危,开发商与业主签的合同就没人看见?规划局的愚弄业主、违法审批行为就没人看见?信访也不是没试过,没有几个月几年的能有结果吗?选择这条路只能让业主们劳民伤财,等哪天有反应了可能开发商的房子都卖完了,未必还能找政府索赔去?如果这样保护,还不如我们业主揭竿起义了,为了自己的利益被枪毙了也值!

        6、倒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鸿生花园如果再建一批房子,那政府那边就会有更多的钱(与其说是税收也好,官员的好处也好),如果真是取之于民也用之于民,那鸿生的业主们也就权当为了公共利益被强奸了吧!就象为公共利益被拆迁的“钉子户”一样,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只可叹现在还能有多少这样为民着想的官员?

发表于 2007-12-5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雇黑伤人视频地址: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KlrLHjHlx9U/

发表于 2007-12-5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划局为何将如此重要的涉及业主利益的公告任务交给开发商来做???

他们是一家的三,这都搞不懂嗦!

发表于 2007-12-5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划局和开发商费尽心思想到利用公证处来为他们伪造合法程序,可公证书恰巧成了他们串通一气,剥夺业主知情权的证据。

小区大门有公示栏,为何要贴在开发商下属的物管公司?

为何选择工作日的中午时分张贴,这时在家的老人都在午休,而物管也是休息时间不办公,没有人会切角落处的物管啊。

而11月13日的公告他们就知道贴在大门公示栏了,也不花钱请公证了,因为他们的手续已经齐了,可以明目张胆,不用偷偷摸摸了。

发表于 2007-12-5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购房合同明约定:楼书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表于 2007-12-5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9月28日业主在成都市规划局的上访记录,明确约定:国庆后以规划局的名义再次张贴规划公告。

既然是“再次”,就应该是指前次8月2日以开发商名义非正常张贴的公告。

发表于 2007-12-5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物管处墙面不平整,不易张贴,而且面积局促,显然不适合张贴公告。图片中的人物是物管和开发商的人,没一个是业主。

发表于 2007-12-5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写公开信辛苦了,俺来帮您放几张可以说明问题的照片。

 


发表于 2007-12-5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多会甜言蜜语,但请千万别信,就如2007年它给业主的公告称保证晚上八点停止施工,可就在11月19日进场施工的当天,以及后来的多日,它们都施工到晚上十一时左右,直至业主多方打电话请求降噪,才停止。即便这样,也时常半夜有工程车进出小区,昨晚半夜又有巨烈的敲打声,由此,开发商的诚信水平可见一斑。

发表于 2007-12-5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开发商,岂有此理!

这些资料原来好象每个单元都贴得有,不象8月2号的公告哈。

灰色成都,这个东西我们可以作为谈资,捡好哈。

发表于 2007-12-5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

发表于 2007-12-5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不希望老百姓上街,应真正关心老百姓疾苦.老百姓为什么要上街?是求助无门的无奈之举.有关职能部门能依法及时制止暴力行为,老百姓不可能上街。流血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能亡羊补牢,及时处理,是能够得到老百姓理解的。但如认为老百姓不上街,事情就平息了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如果老百姓得不到政府部门的保护,难免会去寻求私力救济,以违法对抗违法,建立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谈。

发表于 2007-12-5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现在能做什么?

我们不能上街抗议,因为那是违法的!

我们请求舆论帮助,那是远水救不了近渴的!

我们不能骂娘,因为那是没用的!

看样子真的只能和开发商拼了,以黑制黑,以暴制暴,要不就让他从我们的尸体上淌过去,因为那是可行的!!!

发表于 2007-12-6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姐妹们,我们一定要维权到底!

发表于 2007-12-6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综上,成都市规划局与鸿生置业的演出配合得似乎天衣无缝,他们的所作所为一环紧扣一环,且规划局某些人一味袒护鸿生置业,明显有官商勾结嫌疑。他们一再拖延业主的时间,目的就是让开发商有时间修建房屋,造成“既成事实”,达成他们对业主伤害侵权,谋取自己私利的险恶目的。如果他们的行为得逞,使开发商不合法的侵权行为变得合法,千百万通过电视目睹流血惨剧的老百姓会怎么想?这对社会的影响和危害将非常之大!

血案已经发生,开发商有规划局某些人的撑腰,为牟取暴力,打着合法的旗号,有恃无恐。如不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与拥有所有权的业主们达成协议,任其肆意侵占业主的绿地,强行砍挖树木,占用车库,势必将进一步激化矛盾,使暴力事件越演越烈。

开发商成都鸿生置业有钱能买通各种关节,但买不了正义,400多户业主尽管寒心,但仍然共同怀着一颗赤诚的心,希望我们的党,我们的人民政府能为老百姓作主,能认真关注和处置引起这一暴力事件的,违规向鸿生置业公司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成都市规划局的相关人员,不要让美丽的天府之国续上一段不光彩的历史。

 

 

成都鸿生花园全体业主

发表于 2007-12-6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步:利用权利优势,拒绝提供重要证据,给业主们的行政复议之路制造层层障碍,为开发商造成既成事实赚取时间。

我们知道,行政官司应由被告方举证。事后的这两周时间, 业主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往规划局跑,要求查阅复议所需的重要资料—“1999年的规划图原件,规划局也一而再,再而三承诺要提供查阅,但就是不给予查阅。规划局相关人员的言词也出现明显的自相矛盾的说法。先是说原件被借走了,后来又说业主无权调阅,要见律师函;业主们陪同律师前去,又说律师无权调阅原件,是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只有公检法才能调阅原件; 1128日,业主再次陪同律师前去调阅时,规划局人员的答复却是原件已被他们自己的律师借走了,与之前所说自相矛盾,难道规划局的律师就能享受特权?

半个月过去了,业主方律师能查到的仍只是规划图的复印件,而且,奇怪的是2007年的规划图复印件非常清晰,1999年的规划图复印件却非常模糊,以至于看不清上面的具体数据。

这说明什么?规划局你心虚什么?堂堂省府城市规划局,在现代化的档案管理手段下,居然任由规划图原稿四处游荡,这符合档案管理制度么?

为什么规划局不敢将真相告诉老百姓?为什么至今不敢将九九年当初的规划批文出示给业主?为什么一出了事后,就将已进入档案的原始材料交给自己的律师而不敢复印给老百姓委托的律师?如果规划局是依法行政怕什么?

故此,业主们担心规划局故技重施,利用拖延的这段时间陷业主们于不利,让业主有理说不清。

发表于 2007-12-6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步:极尽忽悠百姓之能事,为开发商获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赚取时间。

20079月,业主们多次就未看到拟批规划许可证公告的事联名到规划局反映情况,请求答复,规划局的领导承诺过些日子将重新予以公示,公示期也将重新计算,却一直不见规划局的行动。918日,业主们却在规划局的网上查到:822日规划局便已经向鸿生置业核发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此时那个所谓的“公告”的公示期都还没满。

业主们又多次前往成都市规划局询问,开始的答复是他们还没有核发许可证,要业主们继续等待,在业主的一再追问下,终于承认已核发许可证的事实,并口头同意法效时间改为918日起重新计算,924日业主又致函要求书面更改法效时间,928日业主与规划局的信访记录上明确记载“承诺在国庆节后以规划局的名义对该项目再次作出规划公告”。 而就在当天,开发商却领到了朝思暮想的施工许可证,完成了所有审批许可。此时,业主仍不知情。

82日到928日这段时间内(从第一次公示法效时间起,复议时间到102日终止),业主们是在规划局某些人的封锁消息磨蹭时间的伎俩下,失去了宝贵的抗争时间,造成了开发商凿木成舟,业主茫然失策的局面。

国庆后因迟迟不见规划局的公告,业主们又多次前往规划局,规划局仍是以业主回复不好写,难以回复等各种借口进行拖延。到了1113日,写了一个半月不足千字的回复终于寄到了业主这里,同时让业主们看到的,是小区大门公示栏里赫然贴着规划局向鸿生置业核发规划许可证的公告,而不是他们承诺的规划公告,公告显示核发时间仍为822日。同时张贴的还有成都市建委于928日向鸿生置业发放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这一次,他们没有请公证员,也没有贴在物管处,更没有82日那天的效率,这份823日便应该张贴的公告,整整迟来了83天。!

同是公告,公告的方式、选择时间,公告的地点,公告的效率为何却大相径庭?????

1113日, “成都鸿生置业公司”同时向业主发出三份公告,明确表明要占用公共绿地,要搬迁树木,要占用整个地下车库,且拒不同业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鸿生花园业主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自发地组织起来拒绝开发商动工,于是发生了1119日那场流血事件。规划局某位处长在电视台进行的电话采访中,一味强调开发商是合法施工,对开发商占用业主绿地和车库的违法事实却只字不提,企图混淆视听。

请注意,开发商的“合法”手续是通过不合法的程序,通过欺骗手段得来的,从根本上说,他是不合法的。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