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件发生的背景: (一) 鸿生置业严重合同欺诈,假认错,真贪婪。 开发商在和业主签订售楼合同时,提供的具有合同效力的楼书中明确约定:总建筑用地45亩,21000平米绿地,380个机动车位,1.76容积率等具体指标。而现况却是35亩用地,5867平米绿地,280个机动车位,从道理上讲开发商不但没有地可供开发,而且还欠业主10亩地。 鸿生置业曾于2004年7月8日向每户业主发了致赚信,承认数据不实,但不承认合同欺诈,反而要在中间地块修18000平米的高层商品房,以牺牲业主的利益,为自己赚取不义之财。 (二)成都市规划局为虎作伥,瞒上欺下,与开发商狼狈为奸。 为此,三年半来,业主几十次到规划局上访,要求规划局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规划局某些人却一意孤行,将1999年的规划一改再改,数据一变再变,最终形成2007年11月13日公告的10726.82平米的规划许可。且不论该不该修,该修多大,仅是此次核准拟建楼的位置就比最早规划的距后墙位置12米,整整前移了11米,变成23米,而根本未考虑相邻业主的采光权和侵占业主共有绿地面积等利害关系。且该楼屁股朝大门的荒唐设计更令业主们不能容忍。 在这个过程中,成都市规划局大玩数字游戏,将已建成的一期、二期合并改称为“一期”,而将批建的称为“二期”,企图混淆视听,所以,请注意,以下提到的三期建设即2007年规划中所说的二期工程。 按照鸿生花园一期规划许可(见成规建[2001]0353)批准的一期(现东区,也称2栋、)总建筑面积为21362平米,楼层9.8层;按此规划比例,二期(现西区,也称1栋)地块相对较小,应在21000平米内;中间楼(三期)约11000平米,三个地块相加,总建筑面积应在53000平米左右,这和楼书数据基本相吻,并且楼书53000平米总建筑面积,总户数419户,楼层9.8层也和规划局2006年仍在使用的早期规划图纸基本吻合。这说明,有可能存在一张53000平米的总设计图。一期建筑实际面积为28551平米,比规划面积21362平米超建了7189平米,二期建筑占地比东区小,却规划了28018平米,超过一期规划达6656平米,超规划率达31%。令人奇怪的是开发商在多批情况下却少修了1015平米,只修了27003.28平米,少批了要多修,多批了却少修。这里面倒底有什么猫腻? 而以上的一期(东区,也称2栋)、二期(西区,也称1栋)在业主2002和2003年刚入住时2栋称为1栋,而1栋称为2栋,从先修应为1栋的常识来讲,即东区应为1栋,而现状却相反。这里面是耍弄数字游戏,造成1、2栋数据互换验收,在不采用分栋、分时验收的情况下,遮掩了少批多修,多批少修的奇怪事实,故在2002年11月19日成规监[2002]0462号验收文件中出现了总建筑面积为55555.09平米,而超建面积为6175.09平米的笼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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