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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调查处理成都市规划局某些人违规审批酿血案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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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6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步:虚假公告,继续剥夺业主知情权,伪造行政许可程序的重要一环。

今年9月,开发商修建施工路时,引起业主们的注意。大家四处打听,多次走访成都市规划局才弄清楚:原来82号规划局向鸿生置业发了一个函,要求鸿生置业对拟发二期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事进行公告,公告期六十日。当天上午,开发商便写好了公告,并联系了公证处,请了公证员,若不是事先勾通过,想必也不会有如此效率。公证书显示,公告并未张贴在小区大门口的公示栏,而是张贴在小区角落处的,业主们通常一个季度甚至半年才去一次的物管公司,公证员也只能证明他们张贴了13分钟,公证书中所附看公告的“业主”照片,实际是物管工作人员和开发商的人,而真正的业主们并不知情。因为那时正是工作日的中午1312分至1325分,年轻人上班,老年人午休的时间,看得出,为了瞒天过海,开发商和规划局真是煞费苦心啊。

拟批规划许可证的公告,本应由规划局进行,可规划局却授权与业主有着利益对立的开发商来作此公告,为开发商欺骗业主提供了条件。这明显是规划局的故意行为,一方面想让开发商欺骗业主达成取得《规划许可证》的目的,一方面又想东窗事发时为自己提供退路,避免承担公告不当的责任。规划局如此将行政公告当儿戏,极不严肃,有损政府形象。

发表于 2007-12-6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进行调查,给民众一个公正的答复

发表于 2007-12-6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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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6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贪官是正义之火烧不灭,野火吹又生

发表于 2007-12-6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就成都市规划局违反法定程序向开发商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终致鸿生花园流血事件发生的情况报告如下。

20071119日,鸿生花园发生了开发商成都鸿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生置业”)纠集黑恶势力近百名打手对业主大打出手的骇人听闻的事件,导致多人受伤,两人重伤,其中一位63岁的老人头部重伤,肋骨被打断两根,他的夫人被歹徒打得尾椎骨折,至今卧床不起。在这起事件中,党的新闻媒体展示了正义的力量,四川电视台的新闻现场节目再现了老人们被开发商雇请的凶手拳打脚踢,其情形惨不忍睹,引起社会的极大愤概!

而事件发生的根源,正是成都市规划局强奸民意,混淆视听,剥夺业主的知情权,违反法定程序向开发商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某些人的所作所为,让老百姓完全有理由认为他们与鸿生置业存在着利益同盟关系,请省纪委予以调查处理,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07-12-6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发表于 2007-12-6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规划局与开发商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完成对民意的强奸,对法律的亵渎。

今年以来,规划局某些人极度保密审批过程,封锁消息,通过以下几个步骤来达到他们强奸民意,使自己的不法行为貌似合法化的目的。

第一步:召开听证会,使他们的行为看上去很美,却暗里使坏,剥夺业主知情权,欺骗舆论。

200715日,规划局召集业主和开发商双方召开了听证会。听证会前,规划局在鸿生花园公示栏上张贴了关于召开听证会的公告,公告期是5天,按道理,应该是指5个工作日,可相关部门却只公告了3个工作日,他们偷换概念,将周六周日休息日也算了进去,此乃剥夺业主知情权的事实之一。

听证会前,规划局一直对业主封锁听证内容,直到14日,规划局的两位处长来到鸿生花园,告诉业主代表技术上的指标由他们算,业主不要管,到底修多少,修多高,在何处修,却又不告诉业主代表。此乃剥夺业主知情权的事实之二。

请问,这种剥夺了业主知情权的听证会还去听什么?证什么?

听证会上,规划局某些人将作为购房合同附件的楼书中欲修楼盘图片定格地投影在大屏幕上,以示其存在,却拒绝放映同一楼书中对业主有利,能证明开发商已无地可修的数据,更未听证该楼盘修成后对业主可能构成的侵害。听证会上,业主代表一致明确反对修改小区规划,并指出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相关指标,开发商根本没有地可供修房了。听证会后,业主却看到报纸的报道说听证会争论的焦点是修多少,而不是事实上的修或不修。可见主导听证会宣传工作的规划局不仅欺骗业主,还欺骗舆论,他们早就为业主设好了连环套,等着善良的业主往里钻。综上,这场号称省内的首例听证会,我们只能说它是貌似民主和行政透明的听证会,而且,小区的业主们一直不知道听证会的结果。事实上,“听证会”成了开发商串通成都市规划局混淆视听的工具。

发表于 2007-12-6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    事件发生的背景:

(一)        鸿生置业严重合同欺诈,假认错,真贪婪。

开发商在和业主签订售楼合同时,提供的具有合同效力的楼书中明确约定:总建筑用地45亩,21000平米绿地,380个机动车位,1.76容积率等具体指标。而现况却是35亩用地,5867平米绿地,280个机动车位,从道理上讲开发商不但没有地可供开发,而且还欠业主10亩地。

鸿生置业曾于200478日向每户业主发了致赚信,承认数据不实,但不承认合同欺诈,反而要在中间地块修18000平米的高层商品房,以牺牲业主的利益,为自己赚取不义之财。

(二)成都市规划局为虎作伥,瞒上欺下,与开发商狼狈为奸。

为此,三年半来,业主几十次到规划局上访,要求规划局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规划局某些人却一意孤行,将1999年的规划一改再改,数据一变再变,最终形成20071113日公告的10726.82平米的规划许可。且不论该不该修,该修多大,仅是此次核准拟建楼的位置就比最早规划的距后墙位置12米,整整前移了11米,变成23米,而根本未考虑相邻业主的采光权和侵占业主共有绿地面积等利害关系。且该楼屁股朝大门的荒唐设计更令业主们不能容忍。

在这个过程中,成都市规划局大玩数字游戏,将已建成的一期、二期合并改称为“一期”,而将批建的称为“二期”,企图混淆视听,所以,请注意,以下提到的三期建设即2007年规划中所说的二期工程。

按照鸿生花园一期规划许可(见成规建[2001]0353)批准的一期(现东区,也称2栋、)总建筑面积为21362平米,楼层9.8层;按此规划比例,二期(现西区,也称1栋)地块相对较小,应在21000平米内;中间楼(三期)约11000平米,三个地块相加,总建筑面积应在53000平米左右,这和楼书数据基本相吻,并且楼书53000平米总建筑面积,总户数419户,楼层9.8层也和规划局2006年仍在使用的早期规划图纸基本吻合。这说明,有可能存在一张53000平米的总设计图。一期建筑实际面积为28551平米,比规划面积21362平米超建了7189平米,二期建筑占地比东区小,却规划了28018平米,超过一期规划达6656平米,超规划率达31%。令人奇怪的是开发商在多批情况下却少修了1015平米,只修了27003.28平米,少批了要多修,多批了却少修。这里面倒底有什么猫腻?

而以上的一期(东区,也称2栋)、二期(西区,也称1栋)在业主20022003年刚入住时2栋称为1栋,而1栋称为2栋,从先修应为1栋的常识来讲,即东区应为1栋,而现状却相反。这里面是耍弄数字游戏,造成12栋数据互换验收,在不采用分栋、分时验收的情况下,遮掩了少批多修,多批少修的奇怪事实,故在20021119日成规监[2002]0462号验收文件中出现了总建筑面积为55555.09平米,而超建面积为6175.09平米的笼统数据。

发表于 2007-12-6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    事件发生的背景:

(一)        鸿生置业严重合同欺诈,假认错,真贪婪。

开发商在和业主签订售楼合同时,提供的具有合同效力的楼书中明确约定:总建筑用地45亩,21000平米绿地,380个机动车位,1.76容积率等具体指标。而现况却是35亩用地,5867平米绿地,280个机动车位,从道理上讲开发商不但没有地可供开发,而且还欠业主10亩地。

鸿生置业曾于200478日向每户业主发了致赚信,承认数据不实,但不承认合同欺诈,反而要在中间地块修18000平米的高层商品房,以牺牲业主的利益,为自己赚取不义之财。

(二)成都市规划局为虎作伥,瞒上欺下,与开发商狼狈为奸。

为此,三年半来,业主几十次到规划局上访,要求规划局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规划局某些人却一意孤行,将1999年的规划一改再改,数据一变再变,最终形成20071113日公告的10726.82平米的规划许可。且不论该不该修,该修多大,仅是此次核准拟建楼的位置就比最早规划的距后墙位置12米,整整前移了11米,变成23米,而根本未考虑相邻业主的采光权和侵占业主共有绿地面积等利害关系。且该楼屁股朝大门的荒唐设计更令业主们不能容忍。

在这个过程中,成都市规划局大玩数字游戏,将已建成的一期、二期合并改称为“一期”,而将批建的称为“二期”,企图混淆视听,所以,请注意,以下提到的三期建设即2007年规划中所说的二期工程。

按照鸿生花园一期规划许可(见成规建[2001]0353)批准的一期(现东区,也称2栋、)总建筑面积为21362平米,楼层9.8层;按此规划比例,二期(现西区,也称1栋)地块相对较小,应在21000平米内;中间楼(三期)约11000平米,三个地块相加,总建筑面积应在53000平米左右,这和楼书数据基本相吻,并且楼书53000平米总建筑面积,总户数419户,楼层9.8层也和规划局2006年仍在使用的早期规划图纸基本吻合。这说明,有可能存在一张53000平米的总设计图。一期建筑实际面积为28551平米,比规划面积21362平米超建了7189平米,二期建筑占地比东区小,却规划了28018平米,超过一期规划达6656平米,超规划率达31%。令人奇怪的是开发商在多批情况下却少修了1015平米,只修了27003.28平米,少批了要多修,多批了却少修。这里面倒底有什么猫腻?

而以上的一期(东区,也称2栋)、二期(西区,也称1栋)在业主20022003年刚入住时2栋称为1栋,而1栋称为2栋,从先修应为1栋的常识来讲,即东区应为1栋,而现状却相反。这里面是耍弄数字游戏,造成12栋数据互换验收,在不采用分栋、分时验收的情况下,遮掩了少批多修,多批少修的奇怪事实,故在20021119日成规监[2002]0462号验收文件中出现了总建筑面积为55555.09平米,而超建面积为6175.09平米的笼统数据。

发表于 2007-12-6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几十次上访过程中,规划局提出的三期(现二期)建设数据五花八门。除我们能从文件上、图纸上看到的16800128491147010726平米外,还有规划局人员口头叙述过的18000,15000,7000多平米的建筑面积方案。根据200478日规划局因鸿生花园上访而给市长公开电话的回复中提出的计算方法和面积等数据,业主们询问到底修多少时,该局一名处长停顿一下后毫不犹豫地回答“7000多平米”,当时激起二十多名业主一片掌声。而此后,规划局却推翻了这一方案。2007928日竟面对业主公开表示,不能采用这个计算办法和相关数据,连给市长的回复都可以不认账,那么,对老百姓而言,就更无诚信可言。在20071113日给业主们的回复中,规划局也不得不承认“几次回复中有个别数据等内容有不尽准确和一致的情况。” 一个省府市级规划部门竟然对规划数据如此乱来,还有诚信可言么?而且这些数据可都是关键数据啊。

规划局为什么要在明知开发商违约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时,置老百姓利益于不顾,还要帮助开发商多次修改规划?为什么这些修改均有利于开发商而不利于业主?为什么不敢将历次修改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诉老百姓?为什么????不难看出,他们之间有着利益结成的默契。

发表于 2007-12-6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晨第一顶

发表于 2007-12-7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楼主写信辛苦呀.这里热闹,真想了解全部事实呀.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多家部门审批,好象有国土\规划\建委\园林等都应有手续,开发公司开工是不是有手续哦,有的话公务人员都在乱批?!找个饭碗可不容易哦.有家不是公告说可以诉讼呀,在这里费口舌多划不着.还浪费时间来看这些贴

发表于 2007-12-6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

这里真热闹呀,这个开发商也真够牛呀,售楼书上几万的建筑面积也可以修21000的绿化,如此离谱,业主不去法院讨说法??如果真输了官司,赔死它.拿起法律武器呀,打什么架,

发表于 2007-12-7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求政府还我们一个公道,给我们一个答复!我们都需要的是一个和平、和谐、安定的社会...

发表于 2007-12-7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行动起来,揪出违法犯罪分子!

发表于 2007-12-7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摆着的欺骗业主的事实,规划局为什么不主动纠错?难道真想有几个人进去?

发表于 2007-12-7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法制的社会,不希望看到官官相护、恶人得不到应有报应的现象

我们只想要一个稳定的家园,难道这一切很难么?

政府站在哪一边?

[em13]

发表于 2007-12-7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成都鸿生花园的业主,以及其他被黑恶势力和某些腐败官员欺凌的成都市民,不会成为被党遗忘的孤儿.

发表于 2007-12-7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1、要向北京有关部委进行反映,有关系的可以通过“内参”传递至上层。

2、在其它各大论坛转贴,凤凰、cnn都可以。

3、与较开放有胆量的平面媒体(北青、南方等)联系,争取能够有白纸黑字的发行。

4、通过合法途径信访

5、等一切正当合理合法途径都均告失败时,只有把希望寄托在自己身上了:光脚的还怕穿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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