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请求调查处理成都市规划局某些人违规审批酿血案的公开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4-2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em37][em37][em37]

发表于 2008-4-8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如广大业主所料,业主以及专家的意见竟然没被复议机关采纳!

    既然犯错误的不主动纠错,那么诉讼就是业主们讨回公道的必由之路了,我们的政府可悲呀!

发表于 2008-4-9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黑,真黑!

发表于 2008-4-9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省政府所在地、地方官员聚积点,出现如此黑事件、如果四川其他地方不知是什么场面?

发表于 2008-4-17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鸿生花园业主致四川省、成都市、

青羊区各级政府及公安部门的公开信

 

 

 

尊敬的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首先,就你们为维护鸿生花园的安全与稳定所做过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414日府南街道办组织的业主座谈会上,我们获悉:开发商鸿生置业公司已向青羊区政府提出政府应维护开发商合法权益,支持他们动工,并占用部分小区绿地修建商品房的诉求。

我们鸿生花园的业主,在此,郑重地向人民政府和公安部门提出我们的意见:

开发商鸿生置业目前手中已有《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不管这两个许可证他是用欺骗手段,还是官商勾结通过非法程序取得的,从形式上讲,他已具备合法施工的要件,那么,他要在属于他的工地上动工,业主们不会用暴力方式去阻止。

但是,小区绿地、树木和道路是属于全体业主们的,业主已购买的部分地下车库是属于业主个人的,都是受《物权法》所保护的,开发商若要占用《物权法》赋予全体业主所有的小区绿地和道路,要移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各种树木,要占用部分业主个人所有的地下车库,就必须征得业主们的同意,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在座谈会上,因为某位工作人员的言辞显示出对开发商的极力袒护,在他的眼里只有开发商的施工权,而没有业主的生命权和物权,这使部分业主情绪激动,但是,业主们冷静下来之后,还是提出了中肯的意见,要求开发商拿出诚意,与业主平等协商,与政府和公安部门一道,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之所以强调要开发商拿出诚意,是因为在以前街道办事处组织的协调会上及会后,开发商的说法前后矛盾,仅新建楼宇将要占用现有绿地多少米便有三个不同版本,先是说东区超2.5米,西区超3米;然后又说是占用绿地只为搭建安全架;最后却又成了西区最多处突出6米,东区最多处突出3米。前后出入之大,鸿生置业的信誉由此可见一斑。

为保留证据,业主们已聘请公证处对小区绿地现状做了公证。若开发商未征得业主同意,便强行侵占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绿地和小区道路,以及属于业主个人所有的部分地下车库,这无异于入室抢劫,政府和公安部门应立即予以制止,否则便是纵容开发商侵犯业主物权和生命安全,是行政不作为,那么,业主们只能再次用自己的鲜血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和《物权法》的尊严,同时,不排除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赋予公民游行示威的权力,向社会揭露鸿生置业的恶行,让社会公众不要再被他欺骗,增强公众预防合法权益遭受侵犯的能力,减少因类似纠纷而给政府增加的麻烦,让人民政府能有更多的精力服务于人民。

 

    再次感谢政府和公安部门为鸿生花园业主所做的一切!感谢府南街道办为搭建业主与开发商的对话平台所做的努力!

 

 

此致

 

敬礼

 

 

                                                          鸿生花园维权业主

                                                      2008417

发表于 2008-4-17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850498

开发商鸿生置业目前手中已有《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不管这两个许可证他是用欺骗手段,还是官商勾结通过非法程序取得的,从形式上讲,他已具备合法施工的要件,那么,他要在属于他的工地上动工,业主们不会用暴力方式去阻止。

但是,小区绿地、树木和道路是属于全体业主们的,业主已购买的部分地下车库是属于业主个人的,都是受《物权法》所保护的,开发商若要占用《物权法》赋予全体业主所有的小区绿地和道路,要移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各种树木,要占用部分业主个人所有的地下车库,就必须征得业主们的同意,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在座谈会上,因为某位工作人员的言辞显示出对开发商的极力袒护,在他的眼里只有开发商的施工权,而没有业主的生命权和物权,这使部分业主情绪激动,但是,业主们冷静下来之后,还是提出了中肯的意见,要求开发商拿出诚意,与业主平等协商,与政府和公安部门一道,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之所以强调要开发商拿出诚意,是因为在以前街道办事处组织的协调会上及会后,开发商的说法前后矛盾,仅新建楼宇将要占用现有绿地多少米便有三个不同版本,先是说东区超2.5米,西区超3米;然后又说是占用绿地只为搭建安全架;最后却又成了西区最多处突出6米,东区最多处突出3米。前后出入之大,鸿生置业的信誉由此可见一斑。

为保留证据,业主们已聘请公证处对小区绿地现状做了公证。若开发商未征得业主同意,便强行侵占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绿地和小区道路,以及属于业主个人所有的部分地下车库,这无异于入室抢劫,政府和公安部门应立即予以制止,否则便是纵容开发商侵犯业主物权和生命安全,是行政不作为,那么,业主们只能再次用自己的鲜血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和《物权法》的尊严,同时,不排除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赋予公民游行示威的权力,向社会揭露鸿生置业的恶行,让社会公众不要再被他欺骗,增强公众预防合法权益遭受侵犯的能力,减少因类似纠纷而给政府增加的麻烦,让人民政府能有更多的精力服务于人民。

发表于 2008-4-17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4-18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早晚完蛋.他们以为他们的根基有多稳,朝中有人.这些不外乎是时侯未到的侥幸.上海市委书记比你们都大吧?还不是一样十几年牢狱..奉劝这些腐败份子.多行不义必自毙!时候一到,一切都报!

发表于 2008-4-20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鸿生花园业主們的重大錯误:

你们对规划局不服,向市政府行政复议,对复议裁决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市政府,应到市级、省级法院去起诉,成都市政府被诉主体,属于副省级城市级别。

对于起诉市政府行政诉讼,金牛区法院根本没有资格审理,也不会有公正可言。区法院审上一级市政府裁决诉讼,会有公正可言嗎?

按最高法2008年1号最新司法解释规定,起诉成都市政府行政诉讼案,应提级受理,可到省高级法院去一审。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