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邛海周边正常蓄水位线以上陆域200米之内为规划区,由西昌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管理,根据邛海周边各段具体情况,正常蓄水位线以上陆域40米至80米的沿湖地带划为建设工程控制区,控制区内不得新建任何永久性和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对已有的违章建、构筑物,一律限期拆除。
邛海保护条例规定,水位线上陆域80米以内才是建设控制范围,这个距离应该是经过规划设计和反复论证的,80米以内的建筑坚决应该予以拆除,而80至120米之间为规划建设区域,违法建设我们确实应该坚决反对和抵制,若是合规合法的建设我们又有何反对的道理?况且特别是酒店的建设对西昌的旅游业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提升西昌旅游业硬件设施是势在必行,邛泸景区要创建5A景区,硬件设施的必须达标,这也是硬指标之一,合法合规的酒店的建设我们应该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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