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理顺

[群众呼声] 请求首长审评本案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5-15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顶顶顶顶顶一顶顶顶顶

发表于 2010-5-15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顶顶顶顶顶一顶顶顶顶

发表于 2010-5-15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7-1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

 楼主| 发表于 2010-8-20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向社会公开行政起诉状,各界朋友审评





原告:成都市理顺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原告)

法定代表人:李顺成 男 现年53岁 汉族

公司住址: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福龙村8组。

联系电话:1898293516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1132000547-1

第一被告: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人民政府(简称一被告)

第二被告: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简称二被告)




一、请求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鉴定(加盖)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原日新镇)人民政府公章的《租地延转协议》所书李顺成签名(笔迹)手印(指文)其真实性确认是否行政伪造。

二、请求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二被告认定福龙公司起起诉状虚构欺诈事实为判决依据,原告认为审判长合伙诈骗。

三、请求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原告证据说明所述事实是否真实,查出诋毁侮辱人民法院、法官行为请依法从严处罚……





一、原告认为,一被告利用招商推荐买产权早过期近5年“仙源娱乐庄”领导故意隐瞒事实,导致注销四川省乐至县助剂厂创建了成都市理顺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原告认为,福龙公司诉前与审判长通过精心策划合谋诈骗受贿,强行认定起诉状虚构欺诈事实为(2006)青白民初字第222号判决依据,导致往返七次系列诉讼至(2008)青白民初字第673号重审,通过破坏性审计评估、暴露起诉状虚构欺诈事实,发现厂房没现浇地圈梁,有严重安全隐患时,还准许福龙公司撤回起诉己长达三年另五个多月的系列诉讼导致如下损失(具体以审计为准)供参考。

一、注销初创于1988年四川省乐至县助剂厂直接损失,有电视广告宣传、产品宣传资料、各类浓缩饲料成品、半成品、原料、内外包装制板、印内外成品包装、机器设备报废、省内外经销商产品更换及补偿、产品更换往返运输、退回产品处理、产品内外包装报废、职工解散费等达1500余万元……

二、四川省乐至县助剂厂无形损失“八金”知名商标(1998)年内江地区审计部门评估价值706余万元,其产品市场损失、电视广告宣传、助剂厂信誉、品牌价值等系列损失、无法估计……

三、成都市理顺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损失,新建公司主要生产高档预混饲料(必须)投巨资购买大型机器设备、检化验设备、按农业部要求对新产品进行定点试验,报农业部审查批准申办许可证、新产品内外包装图案设计、新产品包装制板和印制、各类饲料原料、派专业技术人员去省内、省外市、县作新产品宣传、推广、印新产品宣传资料、经销商产品更换及补偿、产品更换往返运输(仅9个新产品内外包装库存就百余万)退回产品处理等达1000余万……

四、再次发回二被告重审、依法指定衡平司法鉴定所通过破坏性审计、评估的初步结果已经出并送交了《征求意见稿》清楚的暴露了起诉状虚构欺诈事实,发现厂房没现浇地圈梁有严重安全隐患,二被告还无条件准许福龙公司撤回起诉原告认为掩盖一、二审法院故意制造冤案违法判决事实,福龙公司何远林承担其法律责任而告发审判长受贿暴露,或因何远林姓何、审判长姓何、院长姓何……?

五、原告收到(2008)青白民初字第673号裁定,依法起诉福龙公司进入竣工厂房等工程交验、结算程序十八次确不受理;无辜被告导致几年官司,应诉费、上诉费、审计费、答辩状、上诉状、辩护意见书、申诉状、上访费、律师咨询费、生活费、精神费、特快专递其纸墨费、直接与间接等系列损失由谁来承担……?

综上所述,事因一被告故意隐瞒事实导致原告注销厂及创建公司暗中制作不实《租地延转协议》加盖镇人民政府行政公章临摹李顺成签名盖他人手印,四年多的官司生涯中饱受精神痛苦……

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成都市理顺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顺成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日星期五

原告认为《转让房产协议》加盖政府行政公章形成监督方租地延转协议加盖政府行政公章临摹李顺成签名盖他人手印,不能认定监督方为行政诈骗加盖行政公章属行政伪造提起行政诉讼……

特别声明:无辜被告听取南京等公安部门要求通过法律途径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诉求;因此再次依法行政诉讼致中院不受理,李顺成将法院用伪证为依据作出的违法判决事实印成传单在全国各地公开散发,案发前向省内外公安厅、检察院等部门预报案……

                

证据一、镇政府招商领导推荐买“仙源娱乐庄”给李顺成的青计投资[199850号复印件、证明占用转为征用……

证据二、镇政府招商领导推荐买“仙源娱乐庄”给李顺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证明有产……

证据三、镇政府招商领导推荐买“仙源娱乐庄”给李顺成青白江区地藉事务所绘制的草图复印件、证明有产……

证据四、李顺成在2004422接受镇政府招商,主持人代表镇政府在《转让房产协议》上签名加盖行政公章、证明监督方行政形成买卖关系……

证据五、李顺成在2004525履行《转让房产协议》约定支付余款“凭据”附加承包补充合同条款、证明预(结)算书列举厂房造价基础下调29/达成大包干承包修建合同……

证据六、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收据证据、证明2007125待(2007)成民监字第219号审查结果中起诉……

证据七、行政伪造《租地延转协议》临摹了李顺成签名及盖他人手印,证明(2008)青白民初字第6号认定为驳回起诉依据……

证据八、青白民初字第6号驳回起诉判决书、证明镇政府故意隐瞒产权早过期近5年的“仙源娱乐庄”实施行政诈骗……

证据九、福龙公司起诉状、证明青法院强行认定虚构欺诈结算事实为判决依据……

证据十、李顺成认为(2006)青白民初字第222号审判长诉前与福龙公司合伙预谋诈骗或有受贿,证明用虚构假结算判决……

证据十一、李顺成认为(2006)成民终字第1530号裁定、认定青白民初字第222号违法判决……

证据十二、李顺成认为(2006)青白民初字第629号与福龙公司勾通合谋诈骗或受贿,证明再次认定虚构假结算判决……

证据十三、李顺成认为(2007)成民终字第592号与福龙公司勾通合谋诈骗或受贿,证明再次认定虚构假结算真判决……

证据十四、李顺成认为(2007)成民监字第219号裁定、证明成民终字第592号认定违法判决……

证据十五、李顺成认为(2008)成民再终字第12号裁定、证明成民终字第592号认定违法判决裁定(再次)发回青法院重审……

证据十六、李顺成送交青法院强制执行激怒会开车撞法官告诉书转寄省纪委(函)证明实难容忍一、二审法院枉法徇私判决……

证据十七、青法院在20081118告诉书、证明重审掩盖违法判决强行审计、评估造价改变起诉状虚构假结算性质……

证据十八、法院指定审计衡平司法鉴定所《征求意见稿证明起诉状虚构假结算欺诈事实暴露……

证据十九、法院(2008)青白民初字第673号在福龙公司起诉状虚构欺诈事实暴露,发现厂房没现浇地圈梁,有严重安全隐患时准许撤回起诉、证明重审掩盖一、二审法院违法判决……

行政起诉证据来源于福龙公司、祥福镇政府、一、二审法院等都具有原件,中院审查需要以上相关复印件原告在第一时间提供……

附:案件受理行政实用法律原则:“行政主体是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并对其后果承担责任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行政主体对应的行政相对人可以是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及无国籍人。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来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李顺成接受南京等公安部门建议,再次按法律程序用特快专递寄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留下特快函凭据目的是不受理公开散发传单依据)证明二被告利用伪造证据故意制造冤案而因投诉无门特别声明:再次行政诉讼中院不受理,李顺成将法院用伪证违法判决事实印成传单在全国公开散发,已向四川省公安厅、检察院预报案原告收到撤诉裁定依法起诉不受理;为证明案发前依法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内外公安厅、检察院、成都市中级法院等相关部门预报了案,采用特快专递、挂号信目的留下凭据,公开散发传单难免没冲突而造成严重后果作为证据、其法律责任应由法院承担……

发表于 2010-8-20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告法院,法院当然不会给你立案,可能要用其他办法。

 楼主| 发表于 2010-8-20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告法院,法院当然不会给你立案,可能要用其他办法。
风令 发表于 2010-8-20 13:3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你关注,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违法…百姓就只能忍气吞声?

发表于 2010-8-20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处呼吁.

发表于 2010-8-20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1、一看就知道你没有找律师,完全乱起诉的,告哪个都没有搞清楚,不但不会立案,即使立案也是判你败诉。
2、不找律师自己办理行政诉讼,只能是简单案件,像你这种复杂的二审案件,哪有你想象的这么简单哦。
3、上诉应当围绕一审判决来论述,你胡乱列举所谓证据,只能被驳回诉求。

 楼主| 发表于 2010-8-20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1、一看就知道你没有找律师,完全乱起诉的,告哪个都没有搞清楚,不但不会立案,即使立案也是判你败诉。
2 ...
律师贺博士 发表于 2010-8-20 19:5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律师靠谁吃饭…?歪法官……?

 楼主| 发表于 2010-8-20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走东口
谢谢关注:李顺成能做。律师不敢……!!!

 楼主| 发表于 2010-8-20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律师贺博士
谢谢:中国两审制,歪律师教当事人说假话………我推翻一、二审违法判决:请大律师打赔偿…结果勾兑。之所以李顺成最终让法院上只有选择动员欺诈者撒诉来掩盖一、二审违法判决……

 楼主| 发表于 2010-8-20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律师贺博士

请问中国法律有规定允许起诉状虚构欺诈事实?

李顺成于2004年4月22日接受成都市青白江区(原日新)祥福镇人民政府招商(异地人)怎知镇政府目的是行政骗卖何远林“仙源娱乐庄”;导致注销李顺成初创于1988年的知名企业(四川省乐至县助剂厂)创建了成都市理顺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何远林承包修建李顺成的厂房至今还没进入交验结算程序,仗势欺人就虚构欺诈事实向青法院起诉,审判长何兴强以职权强行认定何远林起诉状(所)虚构欺诈事实作出1、(2006)白民初字第222号至(2008)青白民初裁字第673号再次重审通过破坏性审计暴露起诉状构欺诈事实时,裁定准许撤回起诉……李顺成收到(2008)青白民初裁字第673号准许撤诉裁定书,依法起诉十八次,青法院找茬不受理,等于控诉人挨了打不准还手应支付其打手费……不是侵犯控诉人的人权、人格侮辱是什么?这行为与黑社会性质有区别吗?被控诉人还不是只手遮天吗……?

李顺成认为,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与原审原告没行贿受贿行为会认定起诉状构欺诈事实导致以上系列诉讼?案发前多次依法寄特快专递、挂号信投诉与四川省、市、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市公安局无果(公、检、法属于人民)向社会公开讨回公道……

 楼主| 发表于 2010-8-21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咨询电话:13708172120
法律咨询QQ191305759;404286277
:$: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0-8-21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1、一看就知道你没有找律师,完全乱起诉的,告哪个都没有搞清楚,不但不会立案,即使立案也是判你败诉。对律师不可能起诉法院。因律师不敢指责法官…之所以法官违法无人敢管!如都向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这样无中生有,利用人民权力支持欺诈者,弄假成真判决还能顺利通过一、二审假成真判决…暴露一、二审法院支持欺诈者时动员其撤回起诉,只有撤诉才能达到掩盖法院违法判决事实,李顺成将起诉状向社会公开就是让人民来评判,欺诈者没有法院支持,谁敢将李顺成传到被告席?没有歪法官枉法徇私判决欺诈者能赢两审?律师能推翻法院违法判决?朋友李顺成说真话,请律师能将本案冤……?

  2、不找律师自己办理行政诉讼,只能是简单案件,像你这种复杂的二审案件,哪有你想象的这么简单哦。

  3、上诉应当围绕一审判决来论述,你胡乱列举所谓证据,只能被驳回诉求。法院判决书不是证据吗?(上诉应当围绕一审判决来论述,你胡乱列举所谓证据)法院法官是吃素的?为什么不将“上诉应当围绕一审判决来论述,你胡乱列举所谓证据”直接判李顺成侮辱罪……?
aji

发表于 2010-8-21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社会!!!

 楼主| 发表于 2010-8-21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社会!!!
aji 发表于 2010-8-21 10:53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关注

谁能管故意制造冤案、践踏法律事件的法官

李顺成能服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滥用职权枉法徇私作出的(2006)青白民初字第222号、(2006)青白民初字第629号、(2007)成民终字第592号判决(青法院)暴露原告起诉状虚构欺诈事实,发现900㎡余厂房没现浇地圈梁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作出(2008)青白民初字第673号裁定(为澄清无辜冤案经上诉、申诉等七次系列往返诉讼近四年的官司生涯准许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无不条件)撤回起诉,相信正义的人民警察、检察官、社会各界等人民群众监督审查(谁能为李顺成主持公道)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是否故意制造冤案践踏中国法律,人民群众会有公断……

事因欺诈起诉人承包修建厂房等工程竣工至今还没进入交验结算程序,李顺成收到(2008)青白民初字第673号裁定书、向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令欺诈起诉人对承包修建等工程进入竣工交验结算程序十八次(找茬不受理)实在投诉无门……人民警察、人民检察官、人民法官权力是人民给予李顺成作为人民一员因无辜被一、二审人民法院(强行用原告虚构的欺诈事实)为依据判决且在暴露违法判决时准许撤诉还不是侵犯人权……?

李顺成因投诉无门将(青法院再次违法裁定)是在原告起诉状虚构欺诈事实暴露,发现厂房没现浇地圈梁有安全隐患时(无不条件)准许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李顺成将一、二审法院违法事实公开让全国人民群众来评审,相信正义的人民警察会支持向社会公开青法院故意违法判决事实……

 楼主| 发表于 2010-8-21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社会!!!
aji 发表于 2010-8-21 10:53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你的关注

发表于 2010-8-21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公和腐败是不和谐的根源。

发表于 2010-9-3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