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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理顺

[群众呼声] 请求首长审评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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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3 15:25 |
中国法律有规定(原告)起诉状可以虚构欺诈事实?可以在欺诈起诉事实暴露时申请撤回起诉?
中国华人民共国人民最高法院有规定受理了(原告)起诉状虚构欺诈事实;一、二审法院已作出认定为整个工程结算事实清楚的判决。被告不服申诉、裁定、二审法院再审;再次裁定发回重审(中)发现原告承包修建工程竣工至今还没进入交房、交验、结算程序等、暴露原告起诉状虚构欺诈事实时,才申请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可以无条件准许吗?

 楼主| 发表于 2010-3-4 14:18 |
请看是否是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故意制造天下奇案?请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审评谁违法.......3

发表于 2010-3-4 14:34 |
和谐只是字面上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3-5 12:12 |
青白江区法院明知通过破坏性审计发现900余㎡厂房没现浇地圈梁、有严重安全隐患等系列问题,完全暴露原告欺诈起诉事实时才申请撤回起诉,镇政府领导利用行政职权招商引资准许原告撤诉不仅是保护何远林欺诈起诉事实,目的是掩盖上述违法判决系列诉讼事实,法院知道欺诈起诉事实暴露才作出(2008)青白民初裁字第673号裁定;准许原告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法官不要以权违心制造冤案、权力是人民给的枉法徇私会直接导致当事人家破人亡,最终害人害己,希青白江区法院对(2008)青白民初字第6号用《租地延转协议》为依据驳回判决证据上所书李顺成签名及手印其真伪有合理的书面解释……

发表于 2010-3-5 15:03 |
人民法院不要成了“人民发怨”
西部教师 发表于 2010-2-25 13:17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感

 楼主| 发表于 2010-3-6 08:52 |
坚决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

 楼主| 发表于 2010-3-6 17:16 |
请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审评谁违法?

 楼主| 发表于 2010-3-7 13:30 |
法院知道欺诈起诉事实暴露才作出(2008)青白民初裁字第673号裁定;准许原告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法官不要以权违心制造冤案、权力是人民给的枉法徇私会直接导致当事人家破人亡,最终害人害己,希青白江区法院对(2008)青白民初字第6号用《租地延转协议》为依据驳回判决证据上所书李顺成签名及手印其真伪有合理的书面解释……

发表于 2010-3-7 13:35 |
:@:@:@:@

 楼主| 发表于 2010-3-7 13:43 |
回复 34# 剑指千魅

更想不通是:无论李顺成是原告还是被告、法院都用伪造证据让李顺成输.......

 楼主| 发表于 2010-3-8 11:59 |
成都市青白江区日新镇人民政府领导利用行政职权招商引资、派专人主持买下何远林“仙源娱乐庄”导致修建装修等工程欺负李顺成是异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0-3-8 19:46 |
尊敬的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首长;假如你是我碰上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枉法徇私判决……?

请四川省政法委和省纪委监察厅首长会依法主持公道,审评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判决为结算事实清楚一案(通过)以下系列诉讼在欺诈起诉事实暴露时撤诉:

1、初审(2006)青白民初字第222号判决为结算事实清楚。

2、上诉(2006)成民终字第1530号裁定发回青白江区法院重审。

3、重审(2006)青白民初字第629号判决为结算事实清楚。

4、再上诉(2007)成民终字第592号维持原判。

5、申诉(2008)成民监字第219号裁定成都市中院再审。

6、再审(2008)成民再终字第12号裁定发回青白江区法院重审。

7、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明知福龙公司欺诈起诉事实长达三年另五个多月“暴露时”申请撤回起诉,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1条、作出(2008)青白民初裁字第673号裁定、准许原告四川福龙建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31条第一项、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李顺成认为: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在践踏法律。理由《中国法律两审制,一审、二审为终审判决》本案通过七次系列诉讼长达三年另五个多月且在原告欺诈起诉事实暴露时申请撤回起诉。原告福龙公司当法院什么地方?黑暗旧社会衙门?欺诈起诉事实暴露时才撤诉与黑社会有区别吗……?
发表于 2010-3-8 20:01 |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楼主| 发表于 2010-3-8 21:09 |
回复 20# 西部教师

成都市青白江区日新镇人民政府领导隐瞒“仙源娱乐庄”青计投资[1998]50号文件、补办编号青城规建第217号[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日新“仙源娱乐庄”规划图等三份产权相关文件在1999年12月29日之后就已失效至2008年12月1日近9年,镇政府领导行政行为足以构成协助共同损害李顺成投资利益,直到宣判前一天收到祥福镇领导邓勇送来加盖青白江区日新镇人民政府公章的《租地延转协议》复印件才知有这份文件的存在。收到判决书才知道“仙源娱乐庄”产权相关手续……

发表于 2010-3-8 21:22 |
路过一览!

 楼主| 发表于 2010-3-9 04:55 |
李顺成坚信中国还是法制社会、相信党、相信总有一天会让违法者受到制裁!

 楼主| 发表于 2010-3-9 04:57 |
李顺成相信全国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会主持公道!

 楼主| 发表于 2010-3-9 05:02 |
相信省政法委和省纪委监察厅首长会依法主持公道,会依法查清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2008)青白民初字第6号利用伪造证据《租地延转协议》为依据作判决,会依法鉴定上《租地延转协议》所书李顺成签名笔迹和手印指文进行司法鉴定其真伪还李顺成一个公道……

相信省政法委和省纪委监察厅首长会主持公道,依法审查原告为什么不在以上系列诉讼判决前申请撤回起诉.......

 楼主| 发表于 2010-3-9 06:46 |
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明知福龙公司欺诈起诉事实长达三年另五个多月“暴露时”申请撤回起诉.....?

 楼主| 发表于 2010-3-9 14:58 |
李顺成为维护自已的合法权力、依法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两次遭退回,向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起诉十五次不受理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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