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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安徽马鞍山9.11宁马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判决疑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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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3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事故认定书中,马鞍山交警说王卫东没有设立标志,没有报警,我靠,人家停在那里两个小时没看到?

发表于 2014-5-23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关心钱的去向,这个可比其他要重要多了,告当官的,一个下去,下一个上台的未必是好东西。

发表于 2014-5-23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审是否一次性审完?是否还有后续的开庭?谁来爆料一下?

发表于 2014-5-23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是如何每次都如此精准的判断几乎每个交通事故都是三七分?

发表于 2014-5-23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已经二审结束了?三十号是吧,结果怎样,有没有人知道?
发表于 2014-5-23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不谈赔偿的事情,先说说,马鞍山的路况还是一如既往的一塌糊涂?

发表于 2014-5-23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不要侮辱我们的智商,这些连带责任这样基本的错误也请二审不要在犯!

发表于 2014-5-23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一辆槽罐车停在路中间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居然快两个小时,没有一个交警发现

发表于 2014-5-23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多不了了之的案件,谁都不知道最后结果怎样,就这样消失了……

发表于 2014-5-23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过交警巡逻,你晓得是如何巡逻的?路边停一辆车,一个睡觉,一个玩手机,亲眼所见。

发表于 2014-5-23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一点,此实施方案是用于宁芜高速,如果不是高速,没人巡逻自然不会说,是吧!

发表于 2014-5-23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不是平时的时候,而是中秋节,本来就交通混乱的时候。

发表于 2014-5-23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一开始马鞍山交警就错了,马鞍山法院依据错的证据给出了错误的判断。

发表于 2014-5-23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乱了彻底的乱了,干脆直接等30日开庭后的结果得了,累。

发表于 2014-5-23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和创建文明卫生城一样,都得通知检查,其实随便开车路过,一个城市怎么样自然知道,何必摆姿态和排场;同理,难道上级部门领导从来不走这个路段,路过的时候随便一看,发现问题说一下,说不定早就解决了。

发表于 2014-5-23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口气告了这么多国家部门,这下子有的看了,二审依然会很精彩。

发表于 2014-5-23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30号的二审,给此案一个重新定责的机会,希望法院能够合理判决。
发表于 2014-5-23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弱弱的问一下,什么叫高速公路连接线?是否和高速有同等职能,还是属于国道?

发表于 2014-5-23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我们不是一直在讨论马鞍山这个交通事故呢,听过已经开听过了

发表于 2014-5-23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诺,新国线不服一审判决,决定上诉,30号开庭的,不晓得是否有提供啥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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