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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安徽马鞍山9.11宁马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判决疑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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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3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五一长假的最后一天开庭,怕后续还要拖到五一之后了

发表于 2014-5-23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就是,交通事故之后,不是还有交强险的部分,不过肯定是超过了2000元的限额就是了
发表于 2014-5-23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口如果确实违法,自然不能上标志,这是个缺口漏洞,懂不?

发表于 2014-5-23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手双脚同意,根据上级法院重审的结果来断定下级法院的资质水平,打分定绩效,看谁还敢徇私枉法!

发表于 2014-5-23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承建公路的,应该有一定资质,必然是大公司,为嘛网上查不到这些资料?

发表于 2014-5-23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通公司是建设东环路的承建公司吗?

发表于 2014-5-23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30号的二审是否会就马鞍山交警的责任进行定责?

发表于 2014-5-23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30号的二审还是那样的结果,估计还有上诉的可能性,干脆老老实实判决吧

发表于 2014-5-23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想看到的,无非是国家狠抓的决心而已,至于多重的罪,我们也没那么狠

发表于 2014-5-23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为新国线是作为被告不服上诉,感情是告了这么多部门?牛掰!

发表于 2014-5-23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心中应该有数吧,是依旧驳回原告所说的要点还是赞同?

发表于 2014-5-23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晓得最后二审的结果如何,还是等节后再说好了!

发表于 2014-5-23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已经不是两年多前,新国线据说有提供新证据,在证据面前看你怎么说?

发表于 2014-5-23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30号的庭审中能够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就不错了,你那些被告都是了不起的人物。
发表于 2014-5-23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事故合理的判决,应该是有马鞍山交警通过事故现场勘验、检查等,得出的罪准确的结论供法院判决!而不是一按开始就歪曲事实

发表于 2014-5-23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马鞍山交警确实出现渎职的情况,那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起到此次要责任人的责任?

发表于 2014-5-23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看过程,只看最后的结果,也请二审不要再犯原审那地基的错误好不好?

发表于 2014-5-23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马鞍山交警是将其认定为是高速连接线,只要是二级以上公路就可以了

发表于 2014-5-23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五一之后,能够很快看到二审的判决结果,各方面责任也请分清楚。

发表于 2014-5-23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环通公司又是怎么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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