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年男子在法庭逼残疾老人下跪,狂呼:“老子亲戚现在在法院当官” (记者 杨光)据四川某论坛消息,2011年9月27日,一残疾老人在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法院大门口长跪不起。 老人名叫陈敬德,自幼残疾,文盲,今年已66岁。1993年,母亲去世时将穿逗结构房屋临街部分89.85平方赠予了陈敬德从事杂货经营,用以谋生;将老屋后两间住房赠予陈敬德的大哥陈智勇。1994年,陈智勇家人并未从贵州回来主张权力(陈智勇已于1988年去世)。 1999年营山县人民政府启动旧城改造,陈敬德89.85平方米的营业用房在政府强制迁后,缩减至71.94平方米,陈敬德补差钢筋水泥差价款61149元,老人此后靠收这两间门市的租金为生,一年七、八千元不等。此时,陈智勇家人既未回家参与拆迁,亦未主张权力。 2006年,营山房屋跟随全国房价走势不断走高,陈智勇的儿子陈波、女儿陈燕开始回营山主张房屋所有权。2007年,经营山县人民法院判决,陈波、陈燕在陈敬德门市中拥有5.13平方米面积。陈波、陈燕不服,提起上诉。2008年,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陈敬德原营业用房89.85平方米,拆迁后还营业房面积71.94平方米,表明陈敬德未扩大拆迁还房面积;陈波陈燕在拆迁后的陈敬德营业用房中享有5.13平方米拆迁房份额。 2011年,陈敬德两间门市市值约140万。2011年8月8月,营山人民法院用了一个“如果…….那么”的假设性条件,推论出陈敬德应该把自己的门市无条件拿出一半37.21给陈波。另,由于陈智勇以前两间房屋被其妹妹陈玉华占有(并案执行),陈玉华应分割37.21平方米给陈智勇的儿子陈波。 当陈敬德向该案李姓审判长提出异议,表示如此严重违背终审判决的所谓执行,是否涉嫌对一个残疾人老人不公平时,该法官居然作出了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他反问陈敬德:“你知道‘鸡生蛋,蛋生鸡’的故事吗?陈波5.13平方米的住房就是鸡生蛋蛋生鸡,现在升级成了71.94平方米的门市!”。当陈敬德提出疑问,说如此执行的话,那么在旧城改造中人未回,一分钱未出,老屋面积总共只有30平方米住房的陈波,将拥有74.42平方米的门市;而自己89.85平方米门市,现在倒变成了只有30平方,这该怎么解释?那自己的门市岂不是就这样凭空消失了?李姓审判长不再予以解释,而是叫了门卫。陈敬德欲提交书面执行异议申请,该审判长第一次拒收;当陈敬德提出按《民事诉讼法》202条,自己有权提出书面申请时,该审判长收下了,并当面承诺将按法律规定暂时停止执行。然而,2011年9月28日,该审判长在既未给予答复,也未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一纸文书要求营山房管局替陈波过户房产手续。 陈敬德老人感到了绝望,想不通为什么执行会不按判决,而严谨的法律文书,也公然违背“以事实为依据”的司法原则,被人随意用“如果、假如、听说”这样的字句来做论据?于是他面对宽阔漂亮的法院大楼无奈的跪下了。 当记者问及老人知道为什么裁定会与判决出现如此大的偏差吗,老人沉默了一下,抹了下雨水下的眼睛,说:“2010年庭审时,陈波要求我下跪喊他‘爸爸’,我见法官没有阻止,一激动,就在法庭叫了他两声爸爸。走出法庭,我拖着腿下台阶时,被壮年的陈波又是打巴掌又是辱骂,陈波当时说‘老子亲戚现在在法院当官,看老子以后怎么收拾你!’”老人越说越激动,甚至提到了“巧取豪夺”这样的字眼。 当路人问及老人一旦被断了生活来源,靠什么生活时,在阴霾的细雨中冻得嘴唇发乌,身子瑟瑟发抖的这位66岁残疾老人,猛地哭出声来,他说他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关于陈波、陈燕与陈敬德、陈玉华分割共产纠纷一案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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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被逼下跪的真相 真相中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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