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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研墨

[呼声回应] 群众呼声公告——关于发帖要求、删帖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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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0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进入如有记者联系电话更好,顶一下

发表于 2009-8-27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让所有见不得光地的事通通让他曝光

发表于 2009-9-3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名称 单价kg/元
黄瓜 5.00
豆角 6.00
苦瓜 5.00
冬瓜 3.00
平菇 8.00
香菇 12.00
萝卜 2.00
青椒 5.00
大白菜 4.00
土豆 2.00
水豆腐 5.00
西红柿 5.00
莴笋 6.00
茄子 5.00
丝瓜 5.00
边肉 18.00
坐墩 20.00
排骨 26.00
精肉 30.00
以上是9月3日南江县城部分菜蔬的交易价格,大家看看,张书记侃侃,南江县“人民政府”看看!

发表于 2009-9-4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重庆重拳打击黑社会想起……

  (2009-08-22)

  黑白方圆

  关键词:上海杨浦区中心医院消化内科篡改病历提供伪证  故意伤害  扰乱司法  医疗腐败  顾晓红  李国华

  http://i468.photobucket.com/albums/rr50/skcheungmomo/27_4200_635.gif

  媒体透露,重庆一些黑恶组织以“合法”的外衣,以官护“黑”,以贿养“黑”,以“黑”富官。黑社会已通过各种方式渗透到各行各业。

  黑社会到底是什么?

  第一,黑社会组织它是一个不能见光的非法社会集团,集团初创时期成员大都来源于社会边缘人员,他们视国家法律如粪土!心证为先、威胁恐吓为辅,以暴力作为终极手段,而这种行为价值观与大部分民主国家百姓的社会价值观完全背离!

  第二,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其内部又有细致的分工,纪律条规严明、处罚清晰且成员数量一般较为庞大!

  第三,当集团利益受到侵犯时可以不惜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贿赂官员、扰乱司法!更多的形式是表面上不体现暴力但亦以暴力作为后盾,一旦集团内部某老大的“心证判断”无法实现时,又在其他方式达不到目的情况下,任何无耻下流的手段他们都去会不惜一做!

  第四,以经济敛财为最高终极理想目标,因为金钱是集团赖以生存的必要物质基础,他们无政治目的,无论在民主国家还是极权国家,甚至包括前殖民地香港,都有其活动和生存的空间。我们上海地区的黑社会组织不多,最重要的是他们并无鲜明的黑社会组织标志(比如背上纹有青龙,臂上画有秃鹫的形象)。他们更多的是献媚权势、行贿受贿、官黑勾结、沆瀣一气的“黑社会”的内在标志形式出现,所以往往以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居多。

  黑社会就是黑社会,无论他们怎样把自己包装成是“除强护弱、主持公道”的形象,说到底,他们的本质就是黑社会!即视法律为粪土,这才是黑社会的最总要标志。

  黑社会在社会上滋生和发展,首先要有两个先决条件,1,社会上要有“白社会”疏于管理监督的大量社会矛盾以及冤案存在。(比如重庆很多的计程车单位就是很不干净)2,必须要有某些政府官员的“默契配合”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保护伞”,否则再黑的“黑社会”,它终究是成不了气候的。就看本次打黑行动,熙来同志稍稍冲冠一怒!便把那么些“混混”苦心经营多年“社会组织”给砸的鸡飞蛋打,没有政府保护的“黑社会”它是脆弱的,故此百姓们毋须过于受惊害怕,“白的不黑,何惧所有?”

  听说重庆有些“黑社会”组织,直接让“白社会”核心人物发展成其为领导成员,“重庆黑会”的这一招,却是要引起我们百姓警惕的!有些国家的极端例子是“白的”将“黑社”统战掉!而变了质的所谓“白社会”他们干起恶毒勾当,可比给“黑”的下流百倍了!试问大家,对一个本来已经重疾缠身、风刀割肉、且无抵抗能力的病人,医院竟能暗地里使出“黑招”!让病人不明不白的含冤而死!而目的仅仅只是为了要在法庭上证明遗嘱人不能写遗嘱!

  我在香港三十多年,可说对“黑事”规则略有所闻,我可以转述大家,盗亦有道,黑社会岂能为了如此蝇头小利而去干如此泯灭人心的事情!杜月笙绝不会干,黄金龙也不会干!四川的黑道更不会去干,因为即便他们不怕法律,但却害怕雷劈啊!有人说,重庆有些地方是“黑白共治”,而我说“黑白共治”乃属初级,只要让熙来同志去及时清除即可,可怕的是有些地方“黑白莫辩”,还有更可怕的是“以白代黑”!我哥遭受上海杨浦区中心医院故意医疗伤害一年半来,以及我亲历了在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的整个诉求“病历真相”的过程中,似乎也隐隐约约的看到了那些令人担忧的“黑白”影子!……

  重庆黑社会“内鬼”公安系统20余处级以上官员涉及。

  重庆市警方内部消息称,今年打黑风暴启动以来,整个重庆公安系统已处理警员共达100多人。8月24日,重庆市检察院则披露,今年1~7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23件701人,

  资料来源:南方周末。

  http://i595.photobucket.com/albums/tt35/lvzen02/hei.jpg

  http://blog.sina.com.cn/telltrush

 

发表于 2009-9-5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冤!冤!冤!
   河南省巩义市检察院离休干部吴金木是个流氓,看到女人像狗一样,看到他家里几岁女孩照片像狗一样,他先是以招聘会计为由把我哄骗到他家里强行与我发生性关系,当时我跳楼自杀,他哄骗我说他没老婆还说他老婆患食道癌已死长期霸占我使我多次怀孕,因为我一直没遇到喜欢的男人也认为没人能配上我所以我对性一直都是敷衍甚至有恐惧感,吴金木天天都不放过我括来例假,中间多次不同意他都强行与我发生性关系对我实施性虐待并拿刀威胁说巩义公检法黑白两道都是他的人,和检察长关系都很好,省政法委记是他亲戚(不知是真是假),还说让我生不如死,让我死的不明不白,还威胁说他是法纪科管公安的,公安还怕他告也告不赢,最后一次怀孕做完引产后一周内强行与我发生三次性关系,我大喊救命大叫“吴金木你不是人是畜生,你不要脸强奸我的话”,他用被子捂住我的嘴使劲掐我的脖子,当时我把他的脸抓伤了,最后遭到他的毒打和强奸,我的惨叫声周围邻居都能听到,他强奸我时叫的“小梅”,后来我才知道他的女儿叫小梅,他把他女儿吴东梅从郑州叫回来用多种方法侮辱我并威胁说郑州都是他的人,让黑社会操我家,不让我家人好过之类的话(他说他女儿在郑州上学其实已结婚)当时我认为只要有一次同意就构不成强奸罪,但我曾在巩义孝义派出所说过“吴金木就差没强奸他孙女”的话,我带着一身的伤和病给他儿子吴东彪单位打电话说我要看病,他儿子说他父亲是野兽,是畜生不管他,我一时气愤去吴东彪单位门口帖了两张吴金木不要脸心理变态之类的话,吴东彪好象很厉害,听他说巩义郑州黑白两道都是他的人大家都怕他,听口气都快成他吴家的天下了,会让我生不如死,他们就是利用了我的善良无知,我就是太软弱才一直被欺负,因为各种原因和压力我写了报案材料但没报案,后来他们恶人先告状以敲诈罪把我送到巩义看守所近四个月,吴金木造成我那么大的损失,即使我问他要钱了,难道他不该弥补我的损失吗?何况我什么都不知道,是他们设的圈套和那些坏人报复陷害我,那些坏人多次说要弄死我,到现在我对整个过程都不清楚,我只知道要做指纹笔迹鉴定,吴东彪说有录音也可鉴定。记得在看守所我多次大喊冤枉都会得到毒打和折磨,后来什么都不敢说直到答应他们的要求才出来,还用取保候审控制我,出来后我到省里各个地方告他们到巩义一次,刚到那里就被两个男的掐着我的脖子威胁说把刀拿出来把我的包和东西及身份证都抢走了,吓的我魂飞魄散,甚至是他指使的,我到北京上访被巩义带回来后,我哭着喊冤枉,可他们还是威胁我在完全违背我意志的情况下签下一份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都是他们私下写好的我什么都不知道,根本没看协议书上的内容在他们的威胁下签了协议书,他们威胁说协议书不签就把我送到看守所,公安还让我写了保证书,保证不再到各级部门上访,后来还判我管制,是管住不让我上访吗?他们太卑鄙无耻了,吴金木的家人都骂他是野兽,他家人保护他是不想家丑外扬,他家人和他住的很近,吴金木一直骗我难道他家人也一直被他骗吗?后来我才知道他家人根本不管他还暗里支持他找女人,巩义还有人说吴金木曾和两个女人在一起睡觉,我不知道他家人是否感到羞耻,但我被一个流氓哄骗那么久多次怀孕并多次强奸我现在想想都恶心是我一生的耻辱,而巩义人都知道吴金木是个流氓败类人渣为什么还保护他,他们为何不敢把坏人怎样却残忍的对待我一个弱女子,有人说我和吴金木是乱搞男女关系,真的太冤枉我了,我要告诉全世界的人是吴金木乱搞,我是个很传统保守的人更不是那种随便的女人,现在的我和以前判若两人,更不知该怎样面对这样的社会。我希望胡锦涛知道这件事全世界知道这件事为我洗清不白之冤,还我公道!

发表于 2009-9-5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y

 冤!冤!冤!
   河南省巩义市检察院离休干部吴金木是个流氓,看到女人像狗一样,看到他家里几岁女孩照片像狗一样,他先是以招聘会计为由把我哄骗到他家里强行与我发生性关系,当时我跳楼自杀,他哄骗我说他没老婆还说他老婆患食道癌已死长期霸占我使我多次怀孕,因为我一直没遇到喜欢的男人也认为没人能配上我所以我对性一直都是敷衍甚至有恐惧感,吴金木天天都不放过我括来例假,中间多次不同意他都强行与我发生性关系对我实施性虐待并拿刀威胁说巩义公检法黑白两道都是他的人,和检察长关系都很好,省政法委记是他亲戚(不知是真是假),还说让我生不如死,让我死的不明不白,还威胁说他是法纪科管公安的,公安还怕他告也告不赢,最后一次怀孕做完引产后一周内强行与我发生三次性关系,我大喊救命大叫“吴金木你不是人是畜生,你不要脸强奸我的话”,他用被子捂住我的嘴使劲掐我的脖子,当时我把他的脸抓伤了,最后遭到他的毒打和强奸,我的惨叫声周围邻居都能听到,他强奸我时叫的“小梅”,后来我才知道他的女儿叫小梅,他把他女儿吴东梅从郑州叫回来用多种方法侮辱我并威胁说郑州都是他的人,让黑社会操我家,不让我家人好过之类的话(他说他女儿在郑州上学其实已结婚)当时我认为只要有一次同意就构不成强奸罪,但我曾在巩义孝义派出所说过“吴金木就差没强奸他孙女”的话,我带着一身的伤和病给他儿子吴东彪单位打电话说我要看病,他儿子说他父亲是野兽,是畜生不管他,我一时气愤去吴东彪单位门口帖了两张吴金木不要脸心理变态之类的话,吴东彪好象很厉害,听他说巩义郑州黑白两道都是他的人大家都怕他,听口气都快成他吴家的天下了,会让我生不如死,他们就是利用了我的善良无知,我就是太软弱才一直被欺负,因为各种原因和压力我写了报案材料但没报案,后来他们恶人先告状以敲诈罪把我送到巩义看守所近四个月,吴金木造成我那么大的损失,即使我问他要钱了,难道他不该弥补我的损失吗?何况我什么都不知道,是他们设的圈套和那些坏人报复陷害我,那些坏人多次说要弄死我,到现在我对整个过程都不清楚,我只知道要做指纹笔迹鉴定,吴东彪说有录音也可鉴定。记得在看守所我多次大喊冤枉都会得到毒打和折磨,后来什么都不敢说直到答应他们的要求才出来,还用取保候审控制我,出来后我到省里各个地方告他们到巩义一次,刚到那里就被两个男的掐着我的脖子威胁说把刀拿出来把我的包和东西及身份证都抢走了,吓的我魂飞魄散,甚至是他指使的,我到北京上访被巩义带回来后,我哭着喊冤枉,可他们还是威胁我在完全违背我意志的情况下签下一份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都是他们私下写好的我什么都不知道,根本没看协议书上的内容在他们的威胁下签了协议书,他们威胁说协议书不签就把我送到看守所,公安还让我写了保证书,保证不再到各级部门上访,后来还判我管制,是管住不让我上访吗?他们太卑鄙无耻了,吴金木的家人都骂他是野兽,他家人保护他是不想家丑外扬,他家人和他住的很近,吴金木一直骗我难道他家人也一直被他骗吗?后来我才知道他家人根本不管他还暗里支持他找女人,巩义还有人说吴金木曾和两个女人在一起睡觉,我不知道他家人是否感到羞耻,但我被一个流氓哄骗那么久多次怀孕并多次强奸我现在想想都恶心是我一生的耻辱,而巩义人都知道吴金木是个流氓败类人渣为什么还保护他,他们为何不敢把坏人怎样却残忍的对待我一个弱女子,有人说我和吴金木是乱搞男女关系,真的太冤枉我了,我要告诉全世界的人是吴金木乱搞,我是个很传统保守的人更不是那种随便的女人,现在的我和以前判若两人,更不知该怎样面对这样的社会。我希望胡锦涛知道这件事全世界知道这件事为我洗清不白之冤,还我公道!

发表于 2009-9-5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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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冤!冤!冤!
   河南省巩义市检察院离休干部吴金木是个流氓,看到女人像狗一样,看到他家里几岁女孩照片像狗一样,他先是以招聘会计为由把我哄骗到他家里强行与我发生性关系,当时我跳楼自杀,他哄骗我说他没老婆还说他老婆患食道癌已死长期霸占我使我多次怀孕,因为我一直没遇到喜欢的男人也认为没人能配上我所以我对性一直都是敷衍甚至有恐惧感,吴金木天天都不放过我括来例假,中间多次不同意他都强行与我发生性关系对我实施性虐待并拿刀威胁说巩义公检法黑白两道都是他的人,和检察长关系都很好,省政法委记是他亲戚(不知是真是假),还说让我生不如死,让我死的不明不白,还威胁说他是法纪科管公安的,公安还怕他告也告不赢,最后一次怀孕做完引产后一周内强行与我发生三次性关系,我大喊救命大叫“吴金木你不是人是畜生,你不要脸强奸我的话”,他用被子捂住我的嘴使劲掐我的脖子,当时我把他的脸抓伤了,最后遭到他的毒打和强奸,我的惨叫声周围邻居都能听到,他强奸我时叫的“小梅”,后来我才知道他的女儿叫小梅,他把他女儿吴东梅从郑州叫回来用多种方法侮辱我并威胁说郑州都是他的人,让黑社会操我家,不让我家人好过之类的话(他说他女儿在郑州上学其实已结婚)当时我认为只要有一次同意就构不成强奸罪,但我曾在巩义孝义派出所说过“吴金木就差没强奸他孙女”的话,我带着一身的伤和病给他儿子吴东彪单位打电话说我要看病,他儿子说他父亲是野兽,是畜生不管他,我一时气愤去吴东彪单位门口帖了两张吴金木不要脸心理变态之类的话,吴东彪好象很厉害,听他说巩义郑州黑白两道都是他的人大家都怕他,听口气都快成他吴家的天下了,会让我生不如死,他们就是利用了我的善良无知,我就是太软弱才一直被欺负,因为各种原因和压力我写了报案材料但没报案,后来他们恶人先告状以敲诈罪把我送到巩义看守所近四个月,吴金木造成我那么大的损失,即使我问他要钱了,难道他不该弥补我的损失吗?何况我什么都不知道,是他们设的圈套和那些坏人报复陷害我,那些坏人多次说要弄死我,到现在我对整个过程都不清楚,我只知道要做指纹笔迹鉴定,吴东彪说有录音也可鉴定。记得在看守所我多次大喊冤枉都会得到毒打和折磨,后来什么都不敢说直到答应他们的要求才出来,还用取保候审控制我,出来后我到省里各个地方告他们到巩义一次,刚到那里就被两个男的掐着我的脖子威胁说把刀拿出来把我的包和东西及身份证都抢走了,吓的我魂飞魄散,甚至是他指使的,我到北京上访被巩义带回来后,我哭着喊冤枉,可他们还是威胁我在完全违背我意志的情况下签下一份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都是他们私下写好的我什么都不知道,根本没看协议书上的内容在他们的威胁下签了协议书,他们威胁说协议书不签就把我送到看守所,公安还让我写了保证书,保证不再到各级部门上访,后来还判我管制,是管住不让我上访吗?他们太卑鄙无耻了,吴金木的家人都骂他是野兽,他家人保护他是不想家丑外扬,他家人和他住的很近,吴金木一直骗我难道他家人也一直被他骗吗?后来我才知道他家人根本不管他还暗里支持他找女人,巩义还有人说吴金木曾和两个女人在一起睡觉,我不知道他家人是否感到羞耻,但我被一个流氓哄骗那么久多次怀孕并多次强奸我现在想想都恶心是我一生的耻辱,而巩义人都知道吴金木是个流氓败类人渣为什么还保护他,他们为何不敢把坏人怎样却残忍的对待我一个弱女子,有人说我和吴金木是乱搞男女关系,真的太冤枉我了,我要告诉全世界的人是吴金木乱搞,我是个很传统保守的人更不是那种随便的女人,现在的我和以前判若两人,更不知该怎样面对这样的社会。我希望胡锦涛知道这件事全世界知道这件事为我洗清不白之冤,还我公道!

发表于 2009-9-7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省公安厅严厉打击什邡以何其,王阿贵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团伙以敲诈勒索,吸毒贩毒,打架斗殴,垄断沙场正常经营为目的,放高利贷,强买强卖,无恶不作,已经给什邡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影响,团伙有组织,有纪律,而且分工明确,团伙现有人员50多人,人人都是谈虎色变,到了必须铲除的地步,请依法查处.还什邡人民安定祥和的日子!!!!!!!!!!!!!!!

发表于 2009-9-10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个麻辣论坛和〈群众呼声〉栏目,办得好,能让老百姓说出心声,反应社会的丑恶。我希望楼不要随意删除贴子。如果经常这样,,真的失去了这个论谈的本质性意义。。。。。

 

    我反对楼主随意删除贴子。。既然搞了这个栏目,就要不怕顶住压力。。反对腐败。畅响清廉。还一个公正、和谐的社会。。。。。。。。。。。。。。。。。

 。。。。。楼主这样对有压力的贴子就胆怯,,删去,,让我们经常支持和信任这个栏目大众有些心寒!!!!!!!!!!!!!!!!!!!!!!!!!!!!!!!!!!!!!!!!!!!!!!!!!!!!!!!!!!!!!!!!!!!!!!!!!!!!!!!!!!!!!!!!!!!!!!!!!!!!!!!

发表于 2009-9-10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个麻辣论坛和〈群众呼声〉栏目,办得好,能让老百姓说出心声,反应社会的丑恶。我希望楼不要随意删除贴子。如果经常这样,,真的失去了这个论谈的本质性意义。。。。。

 

    我反对楼主随意删除贴子。。既然搞了这个栏目,就要不怕顶住压力。。反对腐败。畅响清廉。还一个公正、和谐的社会。。。。。。。。。。。。。。。。。

 。。。。。楼主这样对有压力的贴子就胆怯,,删去,,让我们经常支持和信任这个栏目大众有些心寒!!!!!!!!!!!!!!!!!!!!!!!!!!!!!!!!!!!!!!!!!!!!!!!!!!!!!!!!!!!!!!!!!!!!!!!!!!!!!!!!!!!!!!!!!!!!!!!!!!!!!!!

发表于 2009-9-10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em51]

发表于 2009-9-10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4578678552

发表于 2009-9-10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又支持

发表于 2009-9-14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贴心的斑竹!支持!!!!!!!!!!!

发表于 2009-9-14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桃芝11在2008-10-15 2:04:00的发言:
支持,但近日我的帖子被删了不少,又没收到相关说明!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可能有言论问题,黄色笑话,所以就删了撒!

发表于 2009-9-12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临巴镇"三创新"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一是在筹资上创新,在采取主要领导拜访在外成功人士,举办捐赠活动.村民自筹.媒体呼吁等各种形式.为农村公路建设筹取启动建设资金,目前,共筹得资金120万元.

 

 

    二是在制度上创新,首先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将筹得资金由镇纪委,监察人员加密及村支书,主任签章开户储存,凡开支费用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交村支部书记,主任及驻村干部签字可开支,其次是制定了工程质量监督按照宽不少于3.5米,厚不低于20厘米的总体要严把质量关,再次制定了镇村干部工作成绩考评制,将今年县上下达的11.4公里和镇上自定的2.6公里通村公路任务分解到各村.社干部及驻村干部,头上加以落实,并对完成情况进行目标考核.

 

 

     三是在措施上创新,首先利用各种各样方式广泛宣传,做到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其次通过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与村支总书记,主任签订承诺书,做到责任落实,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目前,全镇已启动建设通村公路7.8公里,余下的6.2公里正在筹资启动中....

 

              我是渠县临巴镇福善村三组的村民,以上是这次关于临巴镇农民集资修公路临巴镇府发出来的,写得很好,很透明,但不知实际效益会是怎样?关于这次集资村民按人平一人400元,想想一人400元如一家人有4-5人,可想而知这次镇府会筹集多少钱?村民很期待镇府会修出什么样的公路!并且什么时候动工```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以及监督!谢谢``!

发表于 2009-9-13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绝不能让“福建省沙县工商局流氓罗光”逍遥法外
私分国有资产罪:

罗光,原系沙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19962月至200112月,罗光打着县工商局自收自支的旗号,擅自用未经财政核审的“收款收据”发票,向全县个体工商户及集贸市场经营户,收取所谓的市场工商管理费和个体工商管理费。六年期间共非法收取不正当的市场管理费及个体管理费1800万元。
    在县局工商管理费财务开支上,罗光利用手中的职权采取偷梁换柱、工商管理费财务账目做假账、市场管理费收入财务不作账、叫下属职工在财务花名册上签字不付报酬等违法行为。1996年以来将一部分用收款收据非法向全县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营户收取来的管理费1800万元与市、县财政核拨的正常办公、办案费用浑水摸鱼、混合交替、作假账目使用,蒙混市、县财务审计部门。而后,就将这批巨大的非法向市场经营户和个体工商户收取来的1800万元金额,分期分批的像硕鼠一般慢慢地,把资金化为罗光自己领导特权专用口袋账户上,他名义上好像是为全局职工发放集体福利。其实流氓罗光每年就把市、县财政正常核拨的办公、办案费用与市场管理费和个体管理费收取来的资金、有准备、有计划、有预谋地,在县局财务账目上作假账调换使用了,最后将每年市、县财政正常核拨的办公、办案费用每年几百万元落入到罗光的私人腰包己有。
    另一部分,罗光干脆通知本单位的财务股,将收取来的个体工商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的收款收据发票,也不作记账凭证及原始账目,收来的钱就直接落入自己的口袋。甚至还更露骨的粗鲁做法是叫下属每位职工在财务花名册上作假签字,只签字不付给下属职工的报酬等违法行为,为了掩盖流氓罗光的违法所作所为怕被群众所揭穿,罗光也无赖只好做点小手段,从不正当收取来的市场管理费中,用少量资金分发给沙县工商局在职无知账目内情的85位干部职工,做点形势来掩盖他的贪污阴谋。流氓罗光认为他这种低智商的做法,就想蒙骗过群众的雪亮眼睛吗?
以上事实所述,罗光利用手中的职权,采用不正当手段,指使下属工作人员用非法的收款收据,向工商个体户及市场经营户收取不合法的管理费1800万元,而后,在县局财务上采取“偷梁换柱”、工商管理费财务账目做假账、市场管理费收入财务不作账、叫下属职工在财务花名册上签字不付报酬等手段,将市、县财政核拨的办公、办案费用化为已有。罗光这一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第396条,属“私分国有资产罪”像这类畜生罗光,司法机关如果不将他绳之以法的话
“天理难容”。
         
事发后罗光被群众举报,2002823日至830日,省检察院委托三明市检察院成立侦查破案小组,先后在沙县工商局一次性查出112万余元的“私分国有资产”违法赃款。尔后,上级司法机关处理结果,要求全局每位职工替流氓罗光他承担了退出3000多元不等的违法赃款,合计:全局退出私分国有资产违法赃款30多万元。在证据确凿面前,贪官罗光自己一人在被迫的情况下,也身不由己的退出了,原在城区工商所勒索的一辆进口三羊摩托车折价款一万多元受贿赃物。几年过去了,罗贪现尚欠检察机关“私分国有资产”违法赃款80多万元拒不缴纳。事发后,贪官罗光作为沙县工商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就不要承担一点相应的法律责任了吗?就此案罗光贪污公款几百万元就这样逍遥法外了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私分国有资产罪 第三百九十六条之规定,国有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私分国有资产数额较大的,(19999l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此人贪官罗光在本局财务上工商管理费非法做假账、将收取来的工商管理费不作账、私设公堂叫职工在财务花名册上只签字不付款等违法行为,畜生罗光这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第396条“私分国有资产罪”。应该数罪并罚,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头可断,血可流,绝不能让畜生罗光贪污公款几百万元得逞逍遥法外!
具体详情请点击以下网址:
http://www.law-star.com/bbs/cac/54251-1.htm
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1436167

罗光贪污公款几百万元,铁证如山,证据确凿:

发表于 2009-9-15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所发贴只要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内容,我认为都应发表出来,让广大读者来明辨是非,这样,领导们才能更多的了解民意,民意也才能充分表达。这对我们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是大有好处的。
发表于 2009-9-15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09-9-15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随随便便就册别人的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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