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四百一十二: 一位文化学者曾写过一篇论雅俗的文章,提出个颇值得玩味的观点:雅与俗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判断的标准无关乎内容,只在于形式-----凡是大众趋之若骛的热门,多半就俗了,用他的话说,"什么东西一热门就落价". 乍一听,不免一愣:这老兄可真够戗哈,难不成咱平头百姓就不能"高雅"一番?简直就是跟伟大的老人家公开叫板啊. 可细细琢磨,别说,还真是这么回事.想当年身上裹着三尺的确良的,趾高气扬地穿行于满街粗布褐衣之中,那是何等的惊艳.而如今,街头巷尾西装革履熙熙攘攘,披着蜡染土布的,绝对是注目焦点----那才叫超凡脱俗呢. 所以,阳春白雪动听与否是无所谓的,关键在和者寥寥无几,于是便高雅起来;至于下里巴人,纵使旋律优美若天籁之音,但能哼哼的多了,也就俗了. 看来,近两年深谙此道的越来越多了,所以,靠与众不同来扯眼球的便也如雨后春笋,至少在网络上每天都能见着新鲜的,比较经典的,前有木子美,后有范跑跑,中间还加了个芙蓉姐姐. 如果说,上述几位还只是以撞击道德底线来博取众人一瞥的个人行为的话,某些地方政府的举动便有哗众取宠的嫌疑了----据报道,某市人大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09年GDP增长10%以上,力争跻身“4000亿俱乐部”. 夫子愚笨,至今没闹明白GDP到底是能红烧还是清蒸,只关心的是今年的工资能否涨过物价,大学生就业率能否提高,城镇失业率是否下降.问了问周围的兄弟姐妹,大伙儿都存着夫子一样的念头,于是恍然大悟:原来,咱俗了啊.咬咬牙,也想学着高雅一点,可不争气的肚子不答应,只好作罢. 于是有感:生就一俗人,何必充雅士呢.让别人去弹钢琴吧,咱还是去搬蜂窝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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