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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西华师大17岁少女体育课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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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22 09:00
孩子对一个家庭重要程度不言而喻,现在关键在于稳妥善后,让逝者安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22 09:19
希望学校能够人道合理的处理这件事情,而不是一味的逃避,也希望大家能理解一下家长的心情,换位思考一下…愿逝者安息,生者安好

发表于 2014-11-22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学校也太坑跌 太不负责任了吧  简直就是草菅人命嘛

发表于 2014-11-22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学校课表安排不合理,事后还推卸责任说是课表打错了,把别人都当傻瓜吗?体育老师还擅自离开教学岗位,真是滑稽

发表于 2014-11-22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她才17岁,这么年轻的一条生命就这样没了,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发表于 2014-11-22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很惋惜,愿逝者安息,生者安好!

发表于 2014-11-22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4-11-21 18:08
学生亡故在学校,学校当然有责任。问题是,学校逃避责任没有?

帖子既然讲得那么详细,不妨把家长向学校 ...

这个说得中肯··· 不知道家长提出了什么样的要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22 10:25
先愿逝者安息!学校和老师请负起该负的责任,有担当才有口碑。要么,以后谁敢送孩子上这破学校。家长请鼓足勇气,拿起法律的武器,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公平公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22 10:26
作为西华师大的毕业生,对西华师大的课程设置还是比较了解的,所有课程一般都是两节连堂,体育课实事求是的说运动量还不一定有高中大,只是花样比高中多
至于体检,那是最基本的检查,合格不代表你就没病,要不然进大医院检查那些核磁共振之类的做啥?
10多年前我们军训时有个女站军姿2分钟必倒,现在看来学校运气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22 10:31
学校应拿出诚意,尽量满足一个不幸家庭的要求。可怜的娃才17岁!

发表于 2014-11-22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西华师大的毕业生,对西华师大的课程设置还是比较了解的,所有课程一般都是两节连堂,体育课实事求是的说运动量还不一定有高中大,只是花样比高中多
至于体检,那是最基本的检查,合格不代表你就没病,要不然进大医院检查那些核磁共振之类的做啥?

发表于 2014-11-22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回答说是监控系统时间有误,这种解释能说服人吗


监控时间经常不准确的,也可以要求查看更多的监控来判断是不是真的错误。

发表于 2014-11-22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应实事求是地就此事进行回应。
发表于 2014-11-22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应该对此事复起全部责任,毕竟出事地点是在学校中发生。

发表于 2014-11-22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0.191.115.x 发表于 2014-11-21 17:17
西华师大所有学生都可以证明,公共体育课只有两节

课程表上面明明写着三节体育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22 12:14
学校:赔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22 12:28
我听到说不是那样的也,郑杉杉是当天午饭后,在我们学校北湖校区南三公寓3楼洗漱间洗头时突然倒下,学校师生、校医均及时给予施救后由120送往医院,最终于1点30分左右在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急诊室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郑杉杉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听说家长提出过高的补偿要求,导致和学校协商不了,这样闹,娃娃也走不安宁呀,愿逝者安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22 12:29
不负责任就是不负责任        校方的人你们有儿女吗?有父母吗?你们是从石头里出来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22 12:36
是不是应该尸检先呢???找出死亡的真正原因,都不要推脱责任,17岁花一般的年纪这样就去了,请学校给予一个说法,请司法机关尽快查明事实,也请家长给予一点点时间,最后也请杉杉安息~~~

发表于 2014-11-22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shensm 发表于 2014-11-21 17:32
西华师范大学建校至今从来就没有一周上三节体育课的安排,上三节体育课从何说起?也望家长能遵从事实,这样 ...

该生于2014年11月11日上午体育课期间(11:30左右),在洗浴间突然晕倒,被同在洗浴间洗衣服的同学发现后从三楼背到一楼地板上,由宿舍值班门卫找了自己的女儿进行抢救。在抢救的同时,学生步行到校医务室找校医。在此期间,学生打了120,川北医学院12:06赶到现场(据医生讲:当时其脉搏只有30多次,若年龄大的话就不会接了,鉴于是学生、年龄小还是接到医院抢救)12:37病人送入抢救室,学校老师这时才赶到医院,13:31心脏停止搏动,13:45送入太平间,20分钟后被学校签字送到殡仪馆。事后当家长查看监控录像时,发现出事、抢救等时间点与学校提供的时间不符,学校回答说是监控系统时间有误,这种解释能说服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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