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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lobalhqw

[讨论]以时间换城南发展的空间,真的不希望琉璃场的今天就是中和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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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4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客人(218.6.244.*)在2009-3-22 22:59:00的发言:
    一群不懂的人在乱说
    其实本来就有将火葬场向远处搬的提法,可惜双流县打死不同意,锦江区也只好出次下策,搬到最远的行政村--大安桥村,中和镇路都故意不修接起,结果还是那么多人,所以说农民领导就是农民领导,想不远

以下是引用zhihuijie71在2009-3-29 13:17:00的发言:
    火葬场迁建大概是2002年左右开始的,主要是三环路环线城市发展的需要,据说原来锦江区是想和双流协商,由锦江区出资,搬迁到中和镇以下的地方,一次性解决几十年的问题,但双流坚决不同意,这里面还涉及到双流县自己火葬场收益的问题,市政府一直协调不下来,只好搬到外环路外的大安桥村,为此,专门修建了外环路跨线桥,延伸至新修的所谓殡葬大道。现在看来,还是地方狭隘主义造成的,中国特色啊,根本没考虑到中和镇作为近郊小城镇的快速发展。

    以上引用的是两位网友提供的有关东郊火葬场开始修建时候,锦江区与双流县就这个问题协商、协调,最终还是没有达成一致,最终很无赖地让东郊火葬场修建在现在的大安桥村位置的经由!!

    看到这样的说法,很明确地把最终协商、协调不成的原因归究于双流县相关部门的不配合,使得锦江区无可奈何地把东郊火葬场修到了双流县的中和街道与新兴镇之间,进而造成了对现在中和街道居民生活和城区发展影响!就此疑问,大家立马写信给双流县和中和街道办去咨询两种说法的是否属实,并且也想获知双流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这件事件上当时真实的想法和做法,以便确定造成现在这种尴尬处境的是不是自己行政管辖区内相关部门“不作为”造成的。现在首先得到回复的是中和街道办(双流县规划局的尚未收到),他们对这种说法的正式回复,原文如下:

    一、关于火葬场问题,你了解到的情况不属实。当初迁建火葬场时,我街道与锦江区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协商,我们也不希望火葬场修建在中和附近,甚至提出愿意出资把火葬场迁远点,但未能协商下来。按照规划,成都市属1000万人口的大城市,五城区内要配套火葬场。

    咨询邮件及回复原文链接:

    http://www.shuangliu.gov.cn/Public/open.php?id=17425

PS:

    前面是网友个人提供的一些当时情况说明,而后面又是中和街道办针对此说法的正式回复,由此可以看出,这两种内容是截然相反,矛盾的。这样一来,相信哪一方据说的情况是真实的呢?这个也成了问题?!!:),不过从大体上看来,我们还是宁愿相信当地政府部门--中和街道办当时他们也确实去尽了街道办所能尽的力量去游说此事(毕竟这个项目对中和城区影响是最直接,也是最大的),但双流县的相关部门他们当时的处理情况又如何呢?我们期待着他们的回复……

 楼主| 发表于 2009-4-6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殡葬暴利引发质疑 公众无奈表示死不起葬不起

    (中国青年报)“我们这里墓地的价格是7万元/0.8平方米,这是青石材质地的价格,如果是花岗岩质地的就要7.5万元,但是现在已经没有了,你得"五一"后来买。”3月31日,到北京一家公墓咨询的李女士被业务厅工作人员的回答吓了一跳——这个价格比北京的商品房都贵!她怯怯地问了一句:“有便宜点儿的吗?”

  “这是墓葬中最便宜的了,除非你选择"骨灰深埋",一次性地交500元,把骨灰盒深埋在地下室里封死,将死者的名字刻在地下室外面的墙上,但除非死者是鳏寡孤独,否则一般不会选择这种方式。”

  咨询结果让李女士很困惑,按照自己家庭的收入,根本没有能力为几天前去世的奶奶在这里购买一块墓地,“到哪里去找那种适合我们普通老百姓,价格既不会高得离谱,又能让亲人好好走完人生最后一程的丧葬方式呢?”

  正值一年一度的清明时节,多年来饱受诟病的“殡葬垄断”、“殡葬暴利”等问题又进入公众视野,一方面是国家有关部门多年来提倡“文明、节俭、绿色办丧事”、整顿殡葬服务市场;一方面是公众屡屡发出“清明时节雨纷纷,丧葬之人欲断魂”,“死不起、葬不起”的无奈声音。

  公共财政有限投入难抵殡葬机构入不敷出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部分代表和委员历数丧葬高收费种种“怪现象”,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发改委副主任吴刚列出了一份丧葬清单:一个成本只有几十元的骨灰盒,可以卖到三四千元甚至更贵;一个墓穴动辄上万元甚至十几万元……

  3月31日,记者从北京八宝山殡仪馆了解到,“如果只选择运输、保管、火化3项服务,需要1000元左右;如果加上整形美容、遗体告别等服务,全套办下来得3000元左右。”

  “我国殡葬服务价格的制定有3种方式,每一具遗体必须经过的运输、存放、火化这3项基本服务由政府定价;一些延展性服务如遗体整容、告别厅使用等依据政府指导价;寿衣、骨灰盒、花圈等丧葬用品则采取市场调节价。”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殡葬管理处处长杨文涛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杨文涛认为,目前,公众质疑的“殡葬暴利”一般都发生在延展性服务上,而殡葬机构开展这些延展性服务确属无奈之举。“从2002年至今,全国所有殡仪馆运输、保存、火化这3项基本服务年平均亏损约为6.4亿元。”她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从2002年起,政府核定的价格一直没有提高过,按照全国平均数,一具遗体运输200元,保存、火化230元,总共是430元,而实际耗费的电力、汽油、人力、设备折旧费,为一具遗体提供这3项服务的成本为600元~680元。

  “问题就此出现,这样巨大的资金缺口怎样补上?中央财政没有这方面的投入,一些地方财政也有困难,殡仪馆只有通过开展其他延展性服务。”

  杨文涛表示,当公共财政投入很单薄时,压力就转移到了殡葬机构身上,事实上,全国有三分之二的殡仪馆是亏损的,盈利的殡仪馆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县级以下殡仪馆普遍不盈利,惨淡经营,有很多甚至已经关门。

  记者注意到,在公众印象中,殡葬业是由民政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独家经营,舆论也将“殡葬暴利”的根源总结为“一家垄断、缺乏竞争”。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建设殡仪馆、火葬场要由县级民政部门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要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要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区、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这几项规定授予了民政部门在殡葬服务领域的行政审批权。

  “但在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民政部门将"准入审批权"转化为"经营独占权",垄断了殡葬,老百姓也稀里糊涂地接受了。”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殡仪系教授王夫子分析说。

  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取消了民政部门对殡葬用品和殡仪服务的前置审批。“只要有人、有场地、有注册资金,就可以向工商部门注册成立丧葬殡仪服务公司,这是个比较特殊的服务行业,没有可以参照的标准,相关政策法规不够完善,收费怎样规范、服务质量怎样保证,对工商部门来说,都是较难操作的。”北京一位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向记者表示。

  据了解,目前除了火化环节,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经营已经基本放开。前些年,为了弥补殡仪馆的亏损,允许殡葬服务机构自己建墓地创收。从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私营公墓逐渐多了。但是,民营资本的进入并没有改变殡葬行业缺乏竞争、服务价格畸高的局面。有专家分析说,民营资本的介入虽然打破了垄断局面,但由于殡葬行业的特殊性,自然垄断特征明显,一些地方的民间资本进入殡葬业后,民营墓园却与国有墓园联盟,殡葬费用不降反升,整个行业体制中需要理顺的地方还有很多。

  文明环保丧葬形式能否实现

  “你是孝子吗?你孝顺父母吗?你就忍心让父母都居住在那么一个小格子里面吗?”电影《非诚勿扰》中,墓地推销员如此忽悠男主角。很多中国人受传统观念影响——百年后希望入土为安,随之而来的就是购买墓地或骨灰格位。

  在杨文涛看来,与运输、保存、火化、遗体整容、遗体告别这些可以在殡仪馆中进行的殡葬服务相比,购买丧葬用品如骨灰盒、墓地等在殡仪馆之外产生的费用,更容易给公众造成“殡葬暴利”的印象,“我国殡葬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不留骨灰,对于火化后还想保留骨灰、保留墓地的现象,民政部门的态度是不提倡不鼓励。”

  “其实,在墓地价格问题上,民政部门还是希望消费者转变观念、理性消费,100块钱能解决的,不要花1万块钱。如果一定希望入土为安,除了购买公墓,还可以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等方式,这也是国家有关部门近年来大力提倡的。”杨文涛说。

  作为普通公众,是否能够顺利寻找到这些文明环保的丧葬形式?价格是否令人接受?3月31日,记者以普通市民身份致电北京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咨询北京市公墓陵园中何处有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绿色殡葬形式。

  “只有延庆的八达岭人民公墓有。”该处工作人员说,在北京市33个经营性公墓陵园中,只有这一处可以进行树葬,而花葬、草坪葬则无处可寻。八达岭人民公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树葬收费7800元,就是将墓碑平卧在土地中,在地上种上一棵松柏。”据这名工作人员介绍,该处的普通公墓收费7200元,树葬的价格反而高出了600元,问及原因,回答是“上面统一定价,我们也不知道。”

  记者随后又致电几个公墓和陵园,均称“没有树葬、花葬和草坪葬”,北京大兴区天堂公墓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进行树葬、草坪葬的地方早在2006年就已经用完,之后没有再建。”

  记者在了解骨灰格位等的价格时发现,相比占地较多的墓穴,骨灰格位的价格相对较低,但是数量有限,北京海淀区万安公墓的工作人员说:“一层单穴的3600元就能买到,但是今年的都已经预订出去了,每年也就只有十几个,不能挑选,只能随机抽取,这是上面统一规划的事儿。”如果选择墓穴,万安公墓最便宜的墓穴是10万元/平方米,材料是“纯天然石头”。问及最贵的价格时,他说:“没有上限,差不多3平方米60多万元吧。”

  这些现象已经引起一些地方政府的重视。据杨文涛介绍,目前北京、辽宁、江西等地已经出台了一些殡葬惠民政策。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大鲁店村的长青园骨灰林基地是北京市首个公益性墓地,目前已经建好,主要以骨灰墙格位的形式,为今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北京市户籍人口提供公益性、低价格殡葬服务,并将对低保、重点优抚对象等群体免收服务管理费。同时,北京已在全国率先实现丧葬补助待遇城乡同标准、全覆盖,从今年1月1日起,凡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城乡居民,去世时均可享受每人5000元标准的一次性定额丧葬补贴。

  殡葬体制改革呼唤国家立法

  不少业内人士对正在修订中的《殡葬管理条例》充满期待,中国殡葬协会副会长张洪昌曾对媒体表示,我们应该尽快通过立法,明确政府在殡葬行业中管到哪里,管什么,保证这一行业的有序良性运行,维护老百姓的殡葬消费权益,保护殡葬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

  杨文涛说,“造成目前殡葬服务市场混乱的根本原因在于体制不顺,具体来说,由政府定价的基本殡葬服务和由市场调节价格的服务没有分清楚。”据她介绍,下一步殡葬改革将依据相关法规,探索把基本殡葬服务从整个殡葬服务链条中剥离,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民政部门的行政管理只涉及运输、存放、火化这3项基本服务,其他服务全部交给市场,各种资本都能进入,市场向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服务,消费者则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

  “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财政部已达成共识,正在修订中的《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由政府财政为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殡仪服务埋单,这是很大的进步。”杨文涛说。

  2007年5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规定“殡仪馆是提供遗体运送、冷藏、火化服务的公益性非营利机构”,同时规定,公墓经营单位应当凭用户出具的死亡证明出售墓穴用地,不得为没有出具死亡证明的人出售墓穴。一旦违规,“县级民政部门将有权对公墓经营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这条处罚措施,同样适用于“出售墓穴用地超过规定墓穴占地面积的情况和未经许可变更公墓建设许可事项。”

  据了解,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共有1万多条,国务院法制办已经会同民政部将这些意见进行分类、总结,召开了多次座谈会,并征求了中国殡葬协会、多个地方殡葬行业中的各方面人士的意见。

  早在2005年,国务院曾将《殡葬管理条例》的修订列入立法计划,今年又将其列入国务院一类立法计划。业内人士分析说,各地殡葬行业发展状况、经济环境、风俗习惯的差别,以及地方民政部门对于“市场主导”还是“政府主导”的态度差异,决定了新条例修订的艰难。

  本报北京4月5日电

PS:

    怪不得成都锦江区在新建东郊火葬场的时候,不愿把火葬场迁建到远离城区的地方(不影响城市将来发展,居住人口少,影响小的地方),还是修在天府新城的旁边(四环路外一点,中和街道、高新区会展片区旁边),这是因为殡葬行业现在是暴利的呀!!

 楼主| 发表于 2009-4-6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PS:四川新闻网原文链接

殡葬行业垄断性暴利被指导致死不起葬不起

http://china.newssc.org/system/2009/04/06/011761267.shtml

 楼主| 发表于 2009-4-6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次看到中和街道办勇于自我“剖析”存在的问题!!

围绕“一个”主题 实现“五个”突破 解决“六个”问题
    中和街道继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后,明确围绕“一个”主题,实现“五个”突破,解决“六个”问题,要突出实践特色,切实改善民生,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向深入。

一、围绕“一个”主题。即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构建“人居中和、商务中和、和谐新区”活动主题;

二、实现“五个”突破
    一是要在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取得突破;
    二是要在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问题上取得突破;
    三是要在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有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方面取得突破;
    四是要在解决提升城市形象,加快新城区发展方面取得突破;
    五是要在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加快发展城市经济上取得突破;

三、解决“六个”问题。
    一是要解决真抓实干、开拓创新问题;
    二是要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路方法问题;
    三是要解决精神不振不思进取的问题;
    四是要解决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五是要解决投资环境不宽松、部门不协作的问题
    六是要解决工作不高效、不科学的体制问题。

 
原文链接:

PS:
    很难得看到中和街道办能如此“剖析”自己的问题,这还是第一次看到呀:)
    政府信息公开,不但可以让我们知道政府计划做什么,正在做什么,还有怎么在做,还能让广大群众都参与其中来监督的呀!!

 楼主| 发表于 2009-4-6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拟将锦江区东郊火葬场问题市规划局、民政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下面大概列举一些现在能想到的问题点,大家有问题的可以在后面跟上,以便后面整理的时候参考哈:)

1、很费解的是,为什么东郊火葬的几次迁建总是出不了锦江区的行政管辖范围,难道一定就非得修建在锦江区的吗?其中是不是还存在有为当地锦江区政府利益考虑而形成的这样规划呢?!
    锦江区原火葬场的位置与新火葬场的位置相距才5公里,这么近距离的迁建,即便是要考虑到行政范围,是不是也要同时考虑到新建火葬场对片区居民居住、生活、城市向东向南进一步扩展空间的影响呢?!!

2、从现在的发展情况看来,你们是不是也认识到这个存在于锦江区边缘凸出部分(它只是嵌入到中和街道与新兴镇之间的一个细长范围区域)应该有个更好的利用呢?

3、中和街道办已经明确回复我们说了,当初修建这个大型火葬场时候,它们也是提出异议,并且还愿意为迁建得更远些而出部分资金支持的!那你们为什么就不认真考虑到一下中和街道办当初的这个意见和建议呢?
(但现在还未收到双流县其它相关部门回复)

4、锦江区能否考虑将其凸出在四环路外的那一部分土地划给双流县的中和街道办,一则是不影响中和城区再向东扩展空间、二则也能同时解决由于火葬场的存在,影响向东规划项目的品质问题。还有这样一来就可以在迁走东郊火葬场后,将空出那一片依照地势、位置打造成象三圣乡街道幸福梅林一样的风景区了?!这做就会比现在那片土地利用价值科学、合理、高效得多!

5、现在已经有几位市人大代表在关注锦江区东郊火葬场的规划和其影响的问题了,希望通过他们的积极介于,能使这个问题有个明确的、详细的答复和处理;

6、新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摈弃了此前改革过度市场化的做法(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选择了市场化、商业化导向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当然成都市的东郊火葬场规划问题其复杂程度是远不及国家的医疗卫生制度的改革!但从中也可看出政府作在某些重大决策的时候,可能会由于受到当时环境和发展程度的局限影响,并不全都是正确的,需要在发展实践中来不断地改进和完善!而现在凸现出来的影响问题越发明显了,这些也是不是你们当初全都考虑到了的呢?

7、探究以往决策过程对现在既成事实也许作用不大,但以史为鉴,可以让我们以后的决策更科学、合理;

8、就现在我们居民向众多单位和部门咨询过程中,已经有双流县县长信箱对我们提出的问题作出了回复,市长信箱提的这些问题他们只是在回复中说了感谢提的意见和建议,转交相关部门后,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回音的了。特殊要提到的是成都规划局信箱、锦江区信箱发出的咨询信件,到现在(估计也有1个多月时间的了吧)也未能见到他们的回复,是他们太忙?还是我们居民提的意见不屑一顾呢?
    即使是属于政府不能在网上公开的内容,是不是也应该给提意见居民一个电话回复呢?并且这些规划内容,不至于都成了不可公示的了吧?!!

9、现在东郊火葬场问题,即使是通过一时的整治可以减少些沿线送葬车队的扰民的问题,但从基本上解决不了影响城区后20年至30年规划和拓展发展空间的问题

10、东郊火葬场东北方向是“东部新城”,东边是龙泉驿,西边是“天府新城”,它的存在,人为就阻断了东西两边组团的发展联系

……

 楼主| 发表于 2009-4-18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pzpz68在2009-4-17 22:03:00的发言:
工作上出点错也是正常的事,但问题是能否知错必改,若是位真正为国为民的"父母官",就应该具有党的优良作风--知错必改,更会得到人民群众拥护和爱戴的。否则......

是呀,希望在城南现在这个大好发展形势下,成都的规划部门、民政部门应多听取民意!使事关城市发展的决策,更科学、合理!

 楼主| 发表于 2009-4-18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PS:摘自《天府早报》:

  城市扩容打造五环新动脉

  目前,规划全长约180公里的成都市五环路(又称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已被正式提上日程。为了让路成都五环路的建设,城南双流县双华路已改道并更名为牧华路。五环路温江段的改造方案设计工作也正在进行中,该区域的改造思路也基本就是现在的成温邛高速东宫寺跨线桥,向北经现在的团结桥再通向郫县,向南经海峡科技园至金马到双流彭镇境内。

  五环路是一条约180公里长的高速环路,大致为双向8车道,部分道路将在原有路网基础上进行整治和改造。未来的成都市区在中心城之外,将形成新青(新都-青白江)、龙泉、华阳、双流、温江、郫县、清泉(清泉-石板滩-姚渡)、洛带(洛带-西河)、新繁(新繁-斑竹园-龙桥)、新兴等10个新城。作为城市新的交通动脉,五环路将把上述10个新城纳入城市整体格局,完成从郊区到城区的升级,形成中心城区到成都新区的六大走廊和中心城区到二圈层新城区的“半小时”经济圈。

  据悉,连接温江、郫县、新都、青白江、龙泉、华阳、双流六大组团的大成都格局将在未来的3-5年内真正形成。届时,成都的重要放射线道路如天府大道等都会延伸出去,与五环路相交,以实现成都中心城区与周边10个新城间的快速连接。作为西部目前最长的绕城路,全长85公里,沿市区和远郊区之间的环形隔离带修建,连接边缘集团的全封闭、全立交的高速公路环线---成都绕城高速将成为成都的四环。

 楼主| 发表于 2009-4-23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globalhqw在2009-3-8 21:52:00的发言:

    从不断了解的情况看来,现在锦江区还要在这里继续打造殡葬产业,这点适合不?!

    中和街道和新兴镇的发展怎么办?城南这个片区以后的发展将会是个怎么样的?

    对此,很是忧心啊!!!

    图示中道路两边的简陋的殡葬用品销售区就是在锦江区东郊火葬场的旁边,难道这里就是锦江区即将打造的殡葬产业园区雏形吗?!!


 楼主| 发表于 2009-4-26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客人(222.214.133.*)在2009-4-26 11:43:00的发言:
中国人真的自私,只想自己住的地方好,不管其它人。那希望搬迁的人,你们想把火葬场搬到哪里呢?火星?

    不知道你是不是居住在成都,更不知道你是否居住在东郊火葬场的旁边?!

    如果“是”的话,只能说你忍耐力太好了,我知道有位在送葬车队必经之路小区里的年青人,因为每天大清早的骚民,使得他们睡不着觉,前段时间还弄得神经衰弱,还抓了中药熬起在喝……

    如果“不是”的话,你怎么就能轻易说这附近的居民提出这些维护清静居住环境要求,维是自私的呢?!!

    在这个事情上,相关部门其实还有措施“可为”的,但就象现在他们整治的时候就好些,不整治时就恢复常态,这种情况何时是个头?!!

 楼主| 发表于 2009-5-5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东郊火葬场相对于天府新城的位置示意图

 


 

 楼主| 发表于 2009-5-8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PS:成都搜房网网友:

    -

    如果火葬场和金沙陵园迁走  发展极大··我就是三圣乡得

    
    家就在大安桥 现在已经在拆迁 小区就修在大安桥桥边  本来听说那房子修的很好  但想到以后如果住进去还是离火葬场很近  就不想搬进去  ····真遗憾   我希望火葬场和陵园早点搬离大安桥  还三圣乡一个好的名声  也不会影响中和以后得发展。

 楼主| 发表于 2009-5-8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规划局 回复:

 

 

就居民们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成都市规划局的回复内容,如下:

 

    来信收悉。关于火葬的迁建,主要由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研究确定,请您直接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联系,提出您的建议。
    感谢您的来信。

 

    信件链接:

    http://www.cdgh.gov.cn/structure/lm_yj/jzxx_hf?id=2278&clickcount=1

 

 

 

发表于 2009-5-9 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此,很是忧心啊!!!

 楼主| 发表于 2009-5-9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和街道锦江区东郊火葬场相对位置示意图

 


 楼主| 发表于 2009-5-11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火葬场散发物能致癌

    

 

    曼谷火葬场所散发出的致癌的二氧芑比通常认为安全的标准要高出100倍,污染控制署的一位前主任昨天说。

    charupongbunlong博士最近对曼谷火葬场进行调查后认为,大部分火葬场释放出的致癌物质数量是惊人的。

    他指出有些火葬场被认为在修建时考虑到了避免对环境构成污染,但事实并非如此。

    据科技之光消息,火葬场周围空气中二氧芑的含量高低取决于建造火葬场使用的技术,建造过程本身以及是否按照正确程序来操作。

    他认为如果用超过200摄氏度的高温来焚化尸体,那将不可避免地会释放出有毒物质。

    charupong说:“在曼谷,没有一家火葬场不释放二氧芑的,在泰国,也没有一家火葬场完完全全不释放二氧芑。”这种散发来源很多,比如说为加快焚化过程而使用的汽油以及油漆中含有的有机炭物质。


 

    原文链接《健康百问网》:

    http://www.jkwhy.cn/ailment/waike/20061024/2632.html

    

 

PS:

    不晓得这座号称西部最大型的锦江区东郊火葬场它的排放情况是如何的呢?它距离居民区这么近,看了这则报道后,也有此担心的啊?!!!

    

    

 楼主| 发表于 2009-5-12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政司关于火葬场问题的座谈纪要

 

    (摘录)为了使今后新建火葬场切实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根据南汇县和各地建场的经验,经过会议讨论,认为建立火葬场必须注意掌握如下几个环节:

    一、场址选择

    火葬场场址选择,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场址选择不当,就有可能造成不方便群众、影响环境卫生、增加国家投资。因此,对于火葬场场址的选择,必须十分慎重。事前不仅要请示领导和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而且还要听取群众的意见,防止因选择不当而搬家,造成浪费。火葬场的场址,必须根据城市建设的统一规划,从方便群众、注意环境卫生、节约国家投资的原则出发。根据这个原则,在选择场址时,要注意如下几点:

    第一,离市区的距离要适当。既不能离市区太近,也不能离市区过远。离市区太近了,靠近居民区,不利于城市的环境卫生;离市区过远了,不仅不方便群众,而且还要增加水电安装和接运尸体的费用,从而增加国家开支和群众负担。

    第二,交通要方便。火葬场场址,最好设在有公路直达的地方,以便群众往来和接运尸体。如果交通不便,需要自己另行修建公路,势必大大增加国家投资。有些地方建场投资过大,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花在修建公路上的。

    第三,要适应当地风向的特点。火葬场场址,最好设在市区的下风头处,以利城市的环境卫生。如果当地西北风多,可设在市区的东南方向;如果当地东南风多,则可设在市区的西北方向。

    第四,要注意当地的地势和水位。火葬场场址,最好设在地势较高、水位较低的地方。如果火葬场的场址地势低、水位高,不仅不利于环境卫生,更重要的是炉子和烟道灌进水去,妨碍火葬炉的正常使用;如果填土加高,则势必要增加基建投资。

    第五,要尽量利用荒山劣地或公墓墓地,少征用或不征用耕地良田。

 

 

原文链接《中国机构网》:

http://chinaorg.cn/zcfg/zcfg/2007-12/08/content_5142004.htm

 

 

PS:

    第一点中要求的火葬场不能距离居民区太近,这样不利城市的环境卫生,这点东郊火葬场做到了吗?!

 

    第二,火葬场选址要考虑当地的风向的特点,最好设在市区的下风头处,以利城市的环境卫生。

    查了资料,据成都市气象局网站公布的《成都市常年各月风向、风速、降水气候资料》显示:成都市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成都市常年最多风向是静风次多风向:6、7、8月为北风,其余各月为东北偏北风。如果是静风或者北风到好;但如果处于其余各月(即1、2、3、4、5、9、10、11、12月)吹东北风的话,那么其下风口就应该是城市的西南方的了,这样一来处于东郊火葬场西南方向的中和街道南边整个华阳城区居民将会受到东郊火葬场排放物的影响,就说明这个东郊火葬场的选址也是不太符合国家民政部门座谈纪要的要求呀!!

 

 

 

 楼主| 发表于 2009-5-13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执行殡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探讨

部分摘录:    

    摘要:通过对殡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进行分析,阐述了执行殡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现实意义与法律依据,分析了现有殡葬服务设施的环境污染状况,介绍了殡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方法,阐明了执行殡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指出今后我国殡葬建设项目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殡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对策

     

    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安置处、殡葬服务中心(站)、公墓等殡葬园区,不仅是人民群众办理丧事活动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务设施,而且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近年来,随着殡葬事业的发展,殡葬园区污染以及对周边环境影响等问题大量凸现出来。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殡葬行业垄断的局面被逐步打破,国外知名殡葬跨国集团雄厚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将注入中国殡葬业,国内的一些社会团体和个人闲散资金也因殡葬业的高回报率而纷纷抢占殡葬市场。多种资本注入中国殡葬业,在促进殡葬服务自由化市场形成的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殡葬建设项目的开发与环保这一严峻的问题。


    按照我国现阶段实际情况,认真分析评价殡葬建设各阶段对环境的作用和影响,采取相关措施减少或杜绝殡葬环境污染,恢复殡葬园区生态损失,在着力解决现有殡葬服务设施环境污染问题的同时,如何吸取教训,对新的殡葬建设项目的环保问题进行事前评价,有效地遏制环境污染,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我国是最早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中国家之一。环境影响评价有利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开发建设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促进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殡葬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未得到不折不扣的实施,甚至有的殡葬建设项目根本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但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且给国家和殡葬服务机构造成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因对周边区域造成环境污染而使殡葬园区这一为民服务的场所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进而影响到殡葬改革的进程。


    一、殡葬建设项目现状分析


    (一)殡仪馆(含火葬场)的环境污染分析


    我国年死亡人口830万,如以每人60Kg计,全国每年就有49.8t遗体需要妥善处理,其中50%左右在殡仪馆火化,遗体火化、殡葬用品和遗物祭品焚烧过程中产生H2S、NH3、SO2、CO、NOX、二恶英类、烟尘和众多的有机气态污染物质;在停尸、运尸、吊丧等殡仪活动中,遗体不同程度地暴露于大气中,大多数非防腐尸体在各种发酵菌和水解酶的综合作用下将发生腐败变质现象,释放出H2S、NH3、SO2、NOX等污染大气环境的化学物质,同时因逸放出致病菌和病毒而造成生物污染;殡仪馆内对遗体作防腐处理时防腐药剂的挥发也能带来醛类有害气体的污染问题,进行遗体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对水体环境造成污染;殡仪馆内殡葬设备的运转、悼念、哭丧、燃放鞭炮等习俗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噪声污染。这些污染物的形成使殡仪馆成为一个特殊的环境污染源。


    (二)公墓的环境污染


    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骨灰处理多样化”精神的落实,全国相继建立了近千个安葬骨灰的经营性公墓,安葬骨灰或遗体的乡村公益性12万个。公墓建设中存在许多问题:一是缺乏统一规划,功能布局不尽合理,以至造成改造难、扩建难的窘况。二是绿化美化差,树种配置不合理,缺乏园林艺术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环境污染(包括视觉污染),损害了公墓的整体形象,三是未经审批、盲目上马。


    因土葬是任遗体自然腐败的过程,遗体公墓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污染较为严重,而骨灰中残留的重金属类化合物也对土壤和水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公墓内祭扫过程中焚烧殡葬用品和遗物祭品、哭丧等习俗对环境也造成污染。


    (三)殡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


    通过随机抽样调查,殡葬建设项目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现状令人担忧,尤其是大多数殡仪馆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所建,立项建设前根本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进行殡仪馆改造时,由于殡葬行业的特殊性,能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不足10%。殡葬园区因盲目的、不科学的、不规范的建设和改造,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损失。


    二、殡葬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现实意义与法律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决策和开发建设活动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种有效的手段和方法。殡葬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可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一)环境影响评价概念


    环境影响评价这一术语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又称为环境预断评价或环境事前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把环境影响限制到可以接受的水平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这种在人类行动没有改变环境以前,记载该地区的自然环境现状,预测它将产生的变化,并对预测的结果进行评价的方法制度,既为决策部门提供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的科学依据,又为设计部门提供优化设计的建议,因而不仅可以防止其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还可大大减少事后治理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矛盾,为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殡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

     

    殡葬建设项目对其周围区域环境的影响将是多方面的和深刻的,因而要对拟建殡葬园区可能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影响的程度进行预测和评价,提出科学的清除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对策。殡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目的在于:


    一是通过对殡葬建设项目活动可能带来的各种环境影响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预测并评价其未来影响范围和程度,为科学合理建设殡葬园区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通过损益分析,提出可行的环保措施并反馈于设计,以减轻和补偿殡葬建设项目活动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是为殡葬建设项目的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为殡葬园区周围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环保规划提供依据,为决策者提供协调环境与发展关系的科学依据。

     

    总之,通过“先评价,后建设”,可以推进殡葬产业合理布局和殡葬服务设施的优化选址,预防因开发建设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取得良好的环境效果。

 

 

    三、执行殡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要内容与程序


    “殡葬建设项目”是指以固定资产投资方式进行的一切殡葬建设活动,可分为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殡葬开发(包括新建、改造项目)等的工程和设施建设。


    (一)殡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


    殡葬作为一种特殊的产业,其建设项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也应遵循我国殡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如预防原则、综合原则、科学性原则、公开公正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等


    (二)殡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经济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噪声环境影响评价;交通环境影响评价及公众参与等。


    1.殡葬建设项目概况


    殡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情况;建设项目地点;建设规模(扩建项目应说明原有规模);殡葬活动方案和主要工艺方法;废水、废气、废渣、粉尘等的种类、排放量和排放方式;废弃物和污染物处理方案、设施和主要工艺原则等。


    2.殡葬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状况


    殡葬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主要有自然环境特点、环境敏感程度、环境质量现状及社会经济环境状况等。包括殡葬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周围地区地貌与地质情况、江河湖海和水文、气象情况,周围地区大气、水的环境质量状况,周围地区的生活居住区分布情况和人口密度、地方病等情况等。


    3.殡葬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殡葬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通常可进一步分解为大气、水、噪声、土壤与生态、人群健康状况等环境要素(或称评价项目)。包括对周围地区的这些因素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防范与减少这些影响的措施,尤其是各种污染物最终排放量,对周围大气、水、土壤的环境质量影响范围和程度、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对专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投资要进行估算。


    4.殡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环境影响评价,要以殡葬建设项目为核心,围绕建设项目的流程,产生污染的种类,对外环境的影响,治理对策等进行影响评价。工程分析应以殡葬工艺过程为重点,并不可忽略污染物的不正常排放。


    对殡葬建设项目可能遇到的与可能解决的环境和生态问题,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应提出方向性和综合性的意见。殡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还应包括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等。


    

(作者单位: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

 

完整内容请参见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原文链接:

http://zyzx.mca.gov.cn/article/yjcg/bzgl/200807/20080700018719.shtml

 

 

 

 楼主| 发表于 2009-5-15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春城在市规划管理局调研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时强调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推动城乡规划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报讯(成都日报记者 陈文勇)昨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春城在市规划管理局调研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时强调,科学规划是科学发展和依法行政的基础,在全市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践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市规划管理局要以学习实践活动为新起点,更加坚定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动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市规划管理局是李春城同志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联系点。调研中,李春城主持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了该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全市城乡规划工作情况汇报,看望慰问了规划系统的干部职工,对市规划管理局党组按照省、市委的要求和部署深入扎实开展第一阶段学习实践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

  李春城对市规划管理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做好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终身学习,履职尽责。我市正处于加快城乡全面现代化进程的历史时期,编好规划、管好规划而且做到适度超前,规划系统的工作责任重大、时间紧迫、使命光荣。要强化终身学习的意识,千方百计地挤时间钻研国内外规划理论和实践,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要坚持并不断深化科学规划的理念和原则。要总结深化我市近年来的规划工作成果,坚持把实践证明是科学的、行之有效的规划理念和原则贯穿工作始终,落实到每一个环节。要坚持城乡一体化的理念,立足全域成都,努力构建现代城市与现代农村和谐相融、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新型城乡形态;要坚持“三个集中”的基本原则,充分利用好有限的资源,努力提高集中度,促进三次产业集约发展,联动推进“三化”;要树立综合集成的理念,自觉适应现代城市和现代农村发展的需要,从空间上统筹考虑,从资源上集成利用,形成综合性更强、效益更好的高水平规划;要勇于创新创造,既要充分借鉴国内外规划方面的先进经验,又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随实践发展不断创新,努力推出一批能真正体现我市规划理念和水平、具有代表性的示范性精品。三是要继续完善规划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规划管理水平。要做到规划编制、管理和监督“三个体系”既严格区分、职责明晰,又有机衔接、高效运行。要完善规划编制方法,保证规划编制水平。要加强和改进对规划工作的领导,使市域范围内规划工作成为有机整体,不仅管好市级规划,还要加强规划工作指导和规划队伍建设,同时进一步发挥好有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

  李春城最后强调,市规划局党组要认真搞好第二阶段学习实践活动,按照要求,进一步查找问题,深入发动干部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要树立鲜明的干部导向,身体力行和大力倡导把工作当事业去追求、当学问去研究的风气,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努力推动我市城乡规划工作不断深化发展。

 

 

PS:

    如果李书记早几年给规划局上这一课的话,规划局也不至于实行如今城南东部区域内东郊火葬场这一规划败笔的了吧?!

    真切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以发展的眼光来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尽早考虑迁建东郊火葬场,让城南有一个更好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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