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as258369as

[群众呼声] 铁证如山的冤案,压案捂案12年,请求法院依法立案重审!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5-6-8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12年的奔波,申诉人只有一个请求:只要四级法院中的任何一级法院能拿出

合法有效的证据证实张雍有罪和全部定案证据具有合法性,申诉人立即息诉服判!

10年前申诉人就数千次书面先后分别向仪陇县法院、南充市中院、四川省高级法院

和最高人民法院书面请求,等到10年后的今天,你县、市、省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仍然拿不出来,依旧只有13条违法证据,理亏词穷,就无限期地拖延、搪塞、敷衍、

制造假判决、压案捂案、瞒报谎报、隐瞒案件的事实真相12年。难道公平正义比太阳

还要光辉吗?

发表于 2015-6-9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as258369as 发表于 2015-6-7 18:19
强烈要求依法举行公开透明听证,并对全部刑事判决书、裁定书、通知书和预审卷上网晾晒!!!

顶一个!

发表于 2015-6-11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as258369as 发表于 2015-5-25 19:01
12年的奔波,申诉人只有一个请求:只要四级法院中的任何一级法院能拿出

合法有效的证据证实张雍 ...

难道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吗?

发表于 2015-6-12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腐败制度社会是没有公平正义的!为了有像美国一样的人权民主而努力吧!

发表于 2015-6-12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lkju234 发表于 2015-5-31 19:09
就当年来说,买卖性质。

千不该,万不该,最不该的是权贵们设立这种市场。

发表于 2015-6-13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l律师都在争取辩护权

发表于 2015-6-14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私访,了解民情。

 楼主| 发表于 2015-6-15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符合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申诉再审的规定应当立案重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三)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四)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 (五)认定罪名错误的; (六)量刑明显不当的; (七)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八)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 (九)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发表于 2015-6-16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人权民主而努力吧!

发表于 2015-6-17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5-6-18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部门,怕丢面子! 往往是为了一个错误导致错上加错!

发表于 2015-6-19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辜者一旦蒙冤,洗雪冤屈、讨回公正之难简直难于上青天。

 楼主| 发表于 2015-6-20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符合《刑事诉讼法》242条第2、3、4、5款和最高法司法解释375条第2、3、5、8、9款的共同规定的情形,依法,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就应当重审,本案不是之一,而是存在五种情形,足以满足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条件。因此,申诉人请求:按2014年中办国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对本案依法转入相应的法律程序处理,及时立案重审,公正判决,还申诉人的真相!

发表于 2015-6-21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cxvzzx 发表于 2015-6-14 17:42
网络私访,了解民情。

顶一个!

发表于 2015-6-22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cxvzzx 发表于 2015-6-14 17:42
网络私访,了解民情。

顶一个!

 楼主| 发表于 2015-6-28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符合《刑事诉讼法》242条第1、2、3、4、5款和最高法司法解释375条第1、2、3、5、8、9款的共同规定的情形,依法,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就应当重审,本案不是之一,而是存在五种情形,足以满足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条件。因此,申诉人请求:按2014年中办国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对本案依法转入相应的法律程序处理,及时立案重审,公正判决,还申诉人的真相!

 楼主| 发表于 2015-6-29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排除司法腐败份子的障碍,把冤案揭露出来,公株于众。
由省高院组织大型听证会,在全国作个榜样。为防意外,应全程录音录相,



同步直播,让世界其他国家的人士领略领略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最好是听证会不久就重审丶重判,以了结此案。


以此行动告诉世人,中政委代表党中央作的决定肯定会落实的!中央是言而有伩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6-29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对一个案件的终结,前提必须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审理,依法判决,按程序终结,而不是像误案弄虚作假私下越级走完程序,掩盖案件事实真相!

 楼主| 发表于 2015-6-29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铁证如山的冤案,压案捂案12年,请求法院依法立案重审!

 楼主| 发表于 2015-6-29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网友关注!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