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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ianli09

[原创](暴力拆迁之三)强拆民房即将开始,有关官员表态不执行《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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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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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1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朋友关注,也期盼党和人民政府关注,救民于苦难之中。

发表于 2010-4-12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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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2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 :@ :@

 楼主| 发表于 2010-4-12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两位朋友顶贴!

让公民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赋予的权力,是谁也无法阻挡的历史潮流!

 楼主| 发表于 2010-4-13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不法官商们为了拆迁带来的高额利润,正在粗暴的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发表于 2010-4-13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     千百姓含泪走后门 暴力拆迁惊现绵阳 惊演600户集体蒸发

324凌晨,绵阳市涪城区机场东路双马昱鑫居小区(四川省优秀小区),在此居六年多的600多户居民做梦也没想到,这一夜他们将从机场东路集体“被蒸发”。该日凌晨,随着小区保安嘶喊着逃出门卫室,一场开发商的野蛮夜袭也随之开始,两台挖掘机身手利落,混凝土破碎声震天,三下五除二,迅速将小区大门门卫室夷为平地,随后又将该小区通往机场东路唯一一条30水泥通道全部挖断,大门口的一对年代久远的石狮现在已危危可及,目前该小区门口的野蛮施工仍在进行。现该小区2000余居民只能从小区后面的消防通道出入,连起码的出入通行权也被剥夺,连日来,野蛮拆迁行径已让他们泣泪长叹、悲愤难忍。  


之前,该地房产商博雅公司承建包工队为了让该小区门口的房产项目早日开工,在欲强占小区出入通道及消防通道到遭拒绝后,在127日下午该小区召开业主会时,纠集200多人并自称黑社会,对小区业主突袭,无端暴打参会居民,导致了小区居民两人重伤、多人轻伤,事后当地政府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对事件进行进一步处理,给灾后的小区居民心里又添上了难以磨灭的创痛。  

据悉,该事件起因是由该地开发商强拆小区建筑,强占小区通道和土地所致,究其矛盾焦点,是该小区院内经规划许可的出入主通道及消防通道被再次出售划拨给其他开发商所致,小区居民向记者出示了印有详细住址及门牌号的居民身份证及房屋土地证,哭诉道“我们都是机场东路455号的居民,现在开发商的暴力拆迁和侵占把我们从机场东路彻底蒸发掉了,我们强烈要求还我通行权、还我家园!请政府出来为我们主持公道”。{:2_31:} {:2_39:}

目前当地主管部门尚未对该项目事件做出及时有效的回应和处理,事态将可能进一步蔓延,该地居民正不断向各级新闻机构及上级部门寻求帮助。我们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及时行动,有所作为,让这种“两千百姓含泪走后门”和“集体被蒸发”的怪象不再上演,我们将拭目以待!  



PS:图为暴力拆迁开始!开发商封闭了我们日常通行的大门!


PS:图为暴力拆迁开始!开发商在凌晨2:00大家熟睡时用推土机推掉了我们的门卫室!


PS:图为暴力拆迁开始!巨大的土坑还在不断扩大!


http://img.bbs.qq.com/cgi-bin/img?test=test&uuid=__53dc804096434e529348734f159c64d5
http://img.bbs.qq.com/cgi-bin/img?test=test&uuid=__a42b8ca10bb94a769dc3ada3ef16c702
http://img.bbs.qq.com/cgi-bin/img?test=test&uuid=__46b737d9acff4639a5b5257620bf1814


[转贴]两千百姓含泪走后门 暴力拆迁惊现绵阳 惊演600户集体蒸发http://bbs.cd.qq.com/house/gjzped13702.htm

发表于 2010-4-13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和国家讲法律,国家对你耍流氓!你对国家耍流氓,国家和你讲法律!:@:@:@

 楼主| 发表于 2010-4-13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ty13219131266朋友说的这种现象,确是令人费解。一方面在报纸、电视上讲解法律、普及法律,要求全国人民遵纪守法,另一方面却又是裁决又是判决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还发生像467楼那样的事,到底那一面才是真的?

发表于 2010-4-13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3_41:}

 楼主| 发表于 2010-4-14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朋友顶贴!

发表于 2010-4-15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3_50:}
发表于 2010-4-15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

发表于 2010-4-16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人以死抗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惊动法学界,可一阵风过去后确,老百姓的权益仍然还是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什么物权法,中央电视台说的是无权法

 楼主| 发表于 2010-4-16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如朋友所说,法律失声,以死抗争都不能有效的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物权法被践踏成了无权法,只是抚顺被拆迁户杨义兄弟的七刀,向世人宣示了弱势群体在被逼无奈的绝境下,为保卫自己合法财产不被掠夺的最后选择希望那些践踏《宪法》、《物权法》的违法乱纪者悬崖勒马。

 楼主| 发表于 2010-4-18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权法》第73条、第94条,第95条、101条明文规定建筑区划(大院)内的共有面积是属于业主所有,并且可以转让的合法财产,在拆迁时理应得到赔偿,可是业主的这一合法财产现在却被开发商恃强无偿抢走,某些腐败官员又为虎作伥,肆无忌惮的践踏国家法律,竟然判决不执行《物权法》,妄图用这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把赤裸裸的抢劫犯罪变成“合法”行为,腐败官员践踏国家法律到这种地步,实在是令人忍无可忍!

发表于 2010-4-18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公平正义   支持

[发帖际遇]: zisangtanbin参加成都机场建设,日赚金钱33元.  

发表于 2010-4-18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支持

发表于 2010-4-19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相信政府的相信自己:'( :@

 楼主| 发表于 2010-4-19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三位朋友的支持,我们会坚持到底,期盼公平正义的旗帜高高的飘扬在中国的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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