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我不清楚原因,不好妄加评论,但我身边发生的一起拆迁事件,大家可以公正客观评析,我们公司通过拍卖买了一块地,政府要求我们自己拆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要知道现在拆迁最难搞的,共51户人家,我们公司拆了3年,现在都还有一户没有拆,这块土地属于城乡结合部,我们最开始想买这块地搞汽车贸易,现在是没有法搞了,这最后一家,有手续的房子是70平米,当然,在农村肯定修的多,连什么棚之类的有190平米,我们按照政策还房,他们是小青瓦,我们现在还楼房,还他们120平米,然后再给40平米,这40要求他们补18000,要知道我们修房成本都要1200多每平米,他们提什么要求,你知道嘛?要求我们给他们50平米营业房,给两套住房,一套二和一套三的,再给100000过渡费,我们说你要营业房要有相应的营业房手续撒,但他们就是这种无理要求,我们公司2004年花602万买这块17亩地,道路用去4.3亩,现在还老百姓房子用8亩,我们剩多少,我们找国土局,拆迁办,市政府,他们都推,要求我们自己协商,大家都同情弱者,我们也知道,但我们的苦处谁知道呢,要说我们对拆迁户补偿的不够,那怪我们自己,但现在这些无理要求有多少人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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