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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光霆

[热点事件] 彭州一老人骑车自摔诬赖学生,“天网”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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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4 17:18
一个人千万不要做好事,帮了别人却拉你去做

垫背,这样子的事经常发生,记着啊千万别做好事

发表于 2015-7-24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不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4 17:26
还有人赶做好事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4 17:30
这种人不只是应该教育那么简单,应该为诬陷别人受到应有的法律责任,否则以后这样的事情会层出不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4 17:46
在他住所,小区帖上,让他一生和后人孤独无援,在寂寞中死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4 17:59
这死老头,为什么当时没摔死。应在各电视台,广告视屏,大街小巷广场等公共场所公视它的照片和身份证。
发表于 2015-7-24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人说不要脸吧,我都还不知道他脸在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4 18:09
这种事总是发生。国家为什么不出台相关的法律实在让人费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4 18:12
立法,依法制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4 18:13
现在有些老人真的太没有良心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4 18:14
此等老贼所为,极其恶劣地践踏了社会上已经残存不多的善良!它已经泯灭了作为一个人类最基本的良知!!其社会危害,远远大过一个普通的杀人犯!!!应该以反人类罪处置!!!!想想那些你情我愿的卖淫嫖娼者,一旦被抓,罚金、劳教哪样都跑不了。其社会危害没这个老贼的行为严重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4 18:14
希望有国家成立能专管这类事的相关部门,调查清楚后,以诬陷罪追究刑事或民事责任,并纳入有实际用处的个人征信记录。

发表于 2015-7-24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尊老爱幼是屁话,坏人是不分年龄大小的。。。。。。。

发表于 2015-7-24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他的照片公布出来,以后谁要是再看到他摔倒,死了也不要管了,连110也不要帮忙打

发表于 2015-7-24 18: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老人都不是老人了都是带刺的攒了就厉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4 18:35
老杂种离死不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4 18:50
良心都让狗给吃了 老杂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4 18:51
这种人,他子女可能就是这种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4 18:52
太可恶了,应该适当加大对这类诬陷的惩罚,至少罚款1000元。造成更多恶劣社会影响则应拘留直至刑法对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4 18:57
这说明什么?法律制度的缺失和滞后。不能扬善除恶,宏扬正气!道德缺失的人犯罪成本太低!法律研究应走出书斋,在现实接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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