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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wl5155

巴州区公安分局关于《四川●巴中学生被欧致重伤,学校隐瞒真相,无人解决此案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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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认真上课;去网吧何该.警查管多了.

发表于 2009-4-30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见过 摔伤的人 脸上有被指甲掐伤的痕迹吗  眼睛摔成熊猫眼  从那么高的楼上摔下去 , 手脚完好, 就是内伤很重吗。

             
派出所你们去摔一次。 就从冯江摔的地方去摔一次, 看看你们成年人能够摔断几跟脚  几根手 几根骨头, 

   你们害怕什么吗

  一份报告 一分报告的 不分昼夜的在网上发布污蔑受害者的信息, 杂两篇又不一样吗

  对了你们在去多编造一写谎言。

   什么证据交到你们那里面 你们转眼就把它弄没有了, 什么话转到你们那里就不是人话了

   

   

如果不是真的有不名真相 , 何必受害人要在逼 不得已的情况下来网上向社会上的人 说出真相, 

   那肯定已经是逼不得已的了  那也是被你们逼出来 的啊。    你们也说了啊 网吧赔了些钱, 但是为什么受害者 一直都在说是打伤,  难道是我们自己疯了吗,  要这样说你们弄虚作假,  我们是百姓 没有权利和你们几大机关斗, 你们想把我们家里面所有的人都逼死吗 ,     那些帮你们在网上说  他们知道真相的人

 那就是你们你们的内部人员, 是吧  


 四川巴中市四中冯江同学在校被打伤致,学校和当地派出所隐瞒真相。无论是谁的错,学校应该积极的协助当地派出所调查事件的真相,给社会一个说法。反之现在学校和派出所包庇隐瞒真相,派出所是人民的守护神,本应伸张正义,而不是玷污警徽,这之间是否带有腐败的黑暗,怎能让百姓相信你们,社会的腐败就是你们当地派出所形成的,可悲、可耻。百姓养你们,你为何不伸张正义。

发表于 2009-4-30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是真的有不名真相 , 何必受害人要在逼 不得已的情况下来网上向社会上的人 说出真相, 

   那肯定已经是逼不得已的了  那也是被你们逼出来 的啊。    你们也说了啊 网吧赔了些钱, 但是为什么受害者 一直都在说是打伤,  难道是我们自己疯了吗,  要这样说你们弄虚作假,  我们是百姓 没有权利和你们几大机关抖, 你们想把我们家里面所有的人都逼死吗 ,     那些帮你们在网上说  他门知道真相的人

 那就是你们你们的内部人员, 是吧  

发表于 2009-4-30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是真的有不名真相 , 何必受害人要在逼 不得已的情况下来网上向社会上的人 说出真相, 

   那肯定已经是逼不得已的了  那也是被你们逼出来 的啊。    你们也说了啊 网吧赔了些钱, 但是为什么受害者 一直都在说是打伤,  难道是我们自己疯了吗,  要这样说你们弄虚作假,  我们是百姓 没有权利和你们几大机关抖, 你们想把我们家里面所有的人都逼死吗 ,     那些帮你们在网上说  他门知道真相的人

 那就是你们你们的内部人员, 是吧  

发表于 2009-4-30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是巴中的“躲猫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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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摔了的伤和打击的伤是并不难鉴别的嘛,谁说的是真相?

发表于 2009-4-30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是真的有不名真相 , 何必受害人要在逼 不得已的情况下来网上向社会上的人 说出真相, 

   那肯定已经是逼不得已的了  那也是被你们逼出来 的啊。    你们也说了啊 网吧赔了些钱, 但是为什么受害者 一直都在说是打伤,  难道是我们自己疯了吗,  要这样说你们弄虚作假,  我们是百姓 没有权利和你们几大机关抖, 你们想把我们家里面所有的人都逼死吗 ,     那些帮你们在网上说  他门知道真相的人

 那就是你们你们的内部人员, 是吧  

发表于 2009-4-30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我哈哈在2009-4-30 15:42:00的发言:
 四川巴中市四中冯江同学在校被打伤致,学校和当地派出所隐瞒真相。无论是谁的错,学校应该积极的协助当地派出所调查事件的真相,给社会一个说法。反之现在学校和派出所包庇隐瞒真相,派出所是人民的守符神,本应伸张正义,而不是玷污警徽,者之间是否带有腐败的黑暗,怎能让百姓相信你们,社会的腐败就是你们当地派出所形成的,可悲、可耻。百姓养你们,你为何不伸张正义。


      我听警察叔叔说:

   这个孩子是自己玩“躲猫猫”游戏,不小心撞倒南墙了!

发表于 2009-4-30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州区巴中四中 冯江被人打伤,不是摔伤 

             你们见过 摔伤的人 脸上有被指甲掐伤的痕迹吗  眼睛摔成熊猫眼  从那么高的楼上摔下去 , 手脚完好, 就是内伤很重吗。

              
派出所你们去摔一次。 就从冯江摔的地方去摔一次, 看看你们成年人能够摔断几跟脚  几根手 几根骨头, 

   你们害怕什么吗

  一份报告 一分报告的 不分昼夜的在网上发布污蔑受害者的信息, 杂两篇又不一样吗

  对了你们在去多编造一写谎言。

   什么证据交到你们那里面 你们转眼就把它弄没有了, 什么话转到你们那里就不是人话了

    

   

如果不是真的有不名真相 , 何必受害人要在逼 不得已的情况下来网上向社会上的人 说出真相, 

   那肯定已经是逼不得已的了  那也是被你们逼出来 的啊。    你们也说了啊 网吧赔了些钱, 但是为什么受害者 一直都在说是打伤,  难道是我们自己疯了吗,  要这样说你们弄虚作假,  我们是百姓 没有权利和你们几大机关抖, 你们想把我们家里面所有的人都逼死吗 ,     那些帮你们在网上说  他门知道真相的人

 那就是你们你们的内部人员, 是吧  

 四川巴中市四中冯江同学在校被打伤致,学校和当地派出所隐瞒真相。无论是谁的错,学校应该积极的协助当地派出所调查事件的真相,给社会一个说法。反之现在学校和派出所包庇隐瞒真相,派出所是人民的守符神,本应伸张正义,而不是玷污警徽,者之间是否带有腐败的黑暗,怎能让百姓相信你们,社会的腐败就是你们当地派出所形成的,可悲、可耻。百姓养你们,你为何不伸张正义。

   


发表于 2009-4-30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科技园派出所 太荒唐,  学校太荒唐, 网吧开在学校对面 更荒唐,  简直无法忍受的是明明就是打伤, 却为维护学校的名誉, 跄跄联合 一致对付被害者

发表于 2009-4-30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常住巴中的人,我也经常看到永泰花园前面全星超市对面的网吧外面晚上有穿着校服的学生打架,有时候还背着书包。

发表于 2009-4-30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营网吧的准入制度还是比其他行业要严得多,为啥子巴中的网吧越开越多???

发表于 2009-4-30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能 撞成熊猫眼,  脸上还摔有指甲掐伤痕迹吗。 没有断手断脚  手脚完好, 就是内伤严重

慌堂

发表于 2009-4-30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了解,不妄评!

发表于 2009-5-1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及时!谢谢对论坛的支持和对民声的关注![em11][em11][em11][em11][em11]

发表于 2009-4-30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人不怀疑,就得拿出在力证据,不过公业园派出所吗?要是拿出一分盖章的调查细节公布网上,那才更有说服力

发表于 2009-4-30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
发表于 2009-4-30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知就不要乱发言,免得丢人!
发表于 2009-4-30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冯江能不能在网上发言证实真象?
发表于 2009-4-30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冯江能不能在网上发言证实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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