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巴中市巴州区第四中学初三{6}班一学生,冯江,今年15岁,住校生,于2009年3月30日下晚自习大约21点半左右和本班同学王兴国.刘谦.等出校门. 学校保安在知道他们是住校生的情况下,依然让他们出校门,在网吧外碰到本班另外几位同学{汪蕊.马盼.刘俊林}等一同前往巴中四中对面的创新网吧内上网.23点左右汪蕊在网吧上厕所之际.
现班主任杨志刚老师和自己的父亲来到网吧查看,大喊了一声“杨老师来了".由家长带走了汪蕊.。随即冯江和王兴国等往外跑,冯江突然在网吧楼道中发现自己的钥匙跑掉了,随后返回去寻找,接着看见白天向自己借钱未果,扬言今晚要收拾他的本校高中年级何国璋.和初中年级的冯宗义。只见看见何国璋拿了一根很粗的棍子,并向自己头部打来,随后昏了过去,只感觉有人掏自己的裤包拿走自己的钱,然后就是一阵乱打脚踢.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此为冯江口诉
巴中科技园派出所在伤者昏迷中就及下达了 虚假报告
报告中称:{中全体师生捐助冯江一事} 经家长询问 巴中四中并没有学生和老师捐赠, 至今冯江家里面向外借款累计一万多 ,生活费无着落, 药费也才公用了2万多
那样经过派出所的说法那就是 用了3到4万元
而冯江精神正常 派出所公安局却不查 强制性压案件, 包庇隐瞒 抢劫犯, 精神病恢复正常,却内伤依然严重,
家长想转好医院 继续看病,但是却遭到层层压制,从高级医院逐步转去低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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