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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s258369as

[群众呼声] 检察院法院对经不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司法案件应依法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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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7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察院自身要好好查查,问题比法院更加严重,有的检察官卑鄙无耻,编造假证据,隐瞒证据,制造冤假错案,不解决这个问题司法永远没有公平正义。
发表于 2015-12-18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执法者不遵守法纪,不受法律约束,不守法律规矩,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文书造假,程序造假,制造假案。审查证据,认定事实,判决依据,站在利益一边。在本案中徇私舞弊,枉法判决,违反程序,违反证据规则,不受监督,滥用司法权力乱作为,让本案完全无罪的被告人张雍受到刑事追究。申诉人和本案一审、二审、再审律师均以铁证如山的证据证实法院全部定案证据来源不合法,仍然一次又一次“驳回(上诉)申诉,维持原判”。上下契合,司法监督尤如虚设,保障公正司法尤如花瓶催眠曲!  

发表于 2015-12-19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这社会是怎么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2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防错、纠错机制失效,与当前公检法之间“重配合、轻制约”的制度设计和司法现状密切相关。公检法原本应是互相监督和制约的关系,却演变成了“合作”关系。这种机制下,一旦警方通过刑讯逼供、诱供、指供,把“冤案”打造成“铁案”,输入司法流水线,就如同“滚石下坡”,一路冲关夺隘,直到作出有罪判决方止。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2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察院自身要好好查查,问题比法院更加严重,有的检察官卑鄙无耻,编造假证据,隐瞒证据,制造冤假错案,不解决这个问题司法永远没有公平正义。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3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四级法院或四级检察院中的任何一级能拿出合法有效的证据证实张雍有罪,和全部定案证据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申诉人立即息诉服判!可是,12年了,法院、检察院仍旧拿不出来,依旧只有13条伪造和假冒证据,还有什么理由不抗诉?不立案重审呢?还有什么理由对本案不彻底纠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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