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意到“一生何求”的几个观点,我想补充一下:
1.你一再强调按照法规村民在自己宅基地修建房屋是合法的,这一点我很赞同,据我了解,元坝政府也没有说不准许他修建房屋,只是他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始修建,这是不符合法规的吧!且修建过程中已经让他完善手续了,他都不肯,理由是“我上面有人,不需要经过你们”。如果是元坝政府,在他合理提出申请修建房子的前提下拒绝了,不给予办理手续,那我认为是元坝政府的错。但他根本没有提出申请,且政府明确告知他需要完善手续后仍不去完善,元坝政府才下发《停工通知书》,我认为元坝政府在这一点上没有过失!
2.《停工通知书》下发给他的时候,他不肯接受,丢回去,那么多街坊邻居都在场,好多人捡起来都拍了照,至于是存根也好、交对方也罢,他们拍到了哪一联,恐怕要去问问村民了。
3.你说挖保护伞有点过火,的确,本来不该发生这样滑稽的事,但是,是陈应能自己说的“上面有人”,这不是空穴来风,“上面有人”可不可以理解为是保护伞呢?恰好他女儿也是安岳县的公务员,老百姓要把这一层关系联系起来怀疑一下,我认为逻辑上说得过去,老百姓并没有说一定有关联嘛,只是怀疑嘛,我认为没有什么不耻的!他自己都敢说“上面有人”,难道还怕老百姓怀疑?!您说呢。
4.你说违章建筑下达《停工通知书》应该是县级国土部门下达,这个我不否认你所说的。但是元坝政府国土部门是属于安岳县国土部门管理的,是它的下级单位,既然这样,属地范围内发生违章建筑,下级单位先发《停工通知书》,一级级来,我认为说得过去,至于有没有法律效力,这个我不清楚,需要法院认定!但起码元坝国土部门是做了这个工作的。
另外,我再说明一下,我不是元坝政府部门的,跟他们也没有任何关系,仅仅谈谈个人的观点。
还有,你、我不管说什么,你看看吧,那个“四川资阳手机网友”(估计就陈应能原妹夫或是他姨侄儿、儿子、女儿之类的)都要说我们是枪手!当然中国人向来“帮亲不帮理”,也可以理解,但你说和他们这样的人说下去还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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