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管是是蹭、是打飞机、还是射在受害者裤管上,有一点需要注意,这些人还是有羞耻感的,怕被别人发现,都是藏着搞的,郭露机机有吗??或者说他露那一瞬间有吗?世上没有后悔药,即使是一时冲动,犯了错就要承担后果;
2.露机机事件和兰某与郭母的骂战是有一点因果关系,但不是必然关系,不构成郭对兰某实施侵害的要素!我在11楼举的A到Z打斗的例子就很能说明这种关系.
3.这里的横惯了指郭某平常经常做一些违法但自己觉得不违法的事,包括我们自己有时都做些违法的事,只是我们不以为然,比如闯红灯,所以在对兰某实施侵害时根本没想到有严重后果,当知道后果很严重后,就有了哭天喊地的说冤枉,罪不至此!我不相信在长达八个月的时间里,郭某对郭妻和G在网上造谣一事不知情!
4.法院对其‘认罪态度较好”的表述我在其它帖子也说过,恰好说明了法院并没有因为郭妻和G在网上造谣诽谤而加重对郭的处罚,做到了一码事归一码事,没有报复,才只判了八个月,如果没有‘认罪态度较好”,我想判一年以上没问题!!而郭当庭炒了G,以及事后郭妻出走,郭母向G道歉,说明郭不认同郭妻在网上的一系列不当行为,至少说明郭在庭审时已意识到郭妻和G在网上造谣等一系列行为是非常错误的,而郭妻和郭母却执迷不悟。庭审上有悔错,表示欢迎,但我坚持认为郭有必要登门诚恳道歉,同时在网上发布道歉,毕竟这件不但对当事双方家庭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更在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网上的轩然大波由郭妻和G捏造事实造谣引起,不应由郭出面道歉,但他的道歉声明却可以彻底撇清与G的关系,也是对G的警告,让大家看到一个男人做错事后诚恳道歉重新做人的态度!
至今G还在网上胡说八道,瞎扯,却没有得到法律的惩罚,我只能对高坪公安局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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