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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生锈老套筒

敬礼,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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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6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何谓"枉法"?在下找不着法律辞典,查了<现代汉语词典>。"枉"有几个意项,第2个意项是:使歪曲。枉法:执法的人为了私人利益,或某种企图而歪曲和破坏法律。

  据此解释,对照十年诉讼经历,在下感到,枉法现象可散见于一个案子的多方面:

  在程序方面,不按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审理、操作,另搞一套。如本案二审时裁定"中止诉讼",让被告交决算价,以便确定新房基本造价。但被告拒绝决算___中止诉讼的原因未消除。依法,不能恢复诉讼。但中院不只恢复了诉讼,而且判决维持原判。这就属导至错误判决的违反法定程序。

  在实体上认定事实错误该认定的不认定,不该认定的却认定。亊实认定错了,必然导至适用法律错误。如本案中,两个补差款是被告自定,却认定为约定;两个补差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判决却认定为不违反法律、政策。

  适用法律错误,张冠李戴是其典形表现。如本案用内容严重违法的<梓时价>作判案的准绳,导至错判。

  还有很多........

 楼主| 发表于 2009-10-7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错误判决,规定下列情况不属于枉法判决:

  1、属于对事实认识错误造成错判的,不为枉法;

  2、对法律理解错误导至错判的,不为枉法;

  3、判后出现新的直接证据推翻原判决的,不为枉法;

  4 违反法定程序进而有可能导至错误判决的,不为枉法。

  对这些情况,若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则可能扣承办人一定比例的奖金,以示处罚。


 楼主| 发表于 2009-10-7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当事人无所谓,他们争的只是依法正判,并不要求惩处法官:一改判,气就消了,还惩谁?

 楼主| 发表于 2009-10-8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众多发回重审的错误判决为何无一种情況属枉法判决?因为枉法判决是刑事犯罪,受刑法惩处。

  十几年前法官队伍人员不多,整体文化素质、业务水平不敢与现在相比,对事实的认识、法律条文的理解难免出错,所以不能一出错就定性为枉法。只有错判过分、逼出人命的案子才认真对承办人进行处理。但一般也不作为枉法判决动刑。

  尽管如此,法官对指责法院枉法判决很反感,从心里抵触,所以在诉讼或将来会诉讼的网友注意,尽量不用"枉法"二字。那么用个什么词语呢?用"瑕疵"。瑕疵:微小的缺点。法官不反感,使会"歪"得轻微一点。

  这是在下的教训


 楼主| 发表于 2009-10-8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由于检察官们自我要求較严,遇事低调,加上侦办案子必须保密,所以百姓对检察官知之甚少。在下此帖就为的让人们了解检察官的一个方面,从而敬仰法律卫士;再把揭露中院枉法判案的帖子放到一起,对照着看,群众自会得出公正的结论!

  敬礼,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0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院在制造冤假错案,坑害群众;市检在依法提请抗诉,解救受害百姓。

  两相对比,一目了然!

  敬礼,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0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枉法才能制造冤假错案;依法抗诉才能促使法院依法审判。

  人民检察院为我国法律的正确实施立下功劳!

  向人民检察院致敬!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0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由于检察官们自我要求較严,遇事低调,加上侦办案子必须保密,所以百姓对检察官知之甚少。在下此帖就为的让人们了解检察官的一个方面,从而敬仰法律卫士;再把揭露中院枉法判案的帖子放到一起,对照着看,群众自会得出公正的结论!

  敬礼,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1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市中院在制造冤假错案,坑害群众;市检在依法提请抗诉,解救受害百姓。

  两相对比,一目了然!

  敬礼,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1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枉法才能制造冤假错案;依法抗诉才能促使法院依法审判。

  人民检察院为我国法律的正确实施立下功劳!

  向人民检察院致敬!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2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们:请把中院和市检比較比較

  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由于检察官们凭良心办案,自我要求較严,遇事低调,加上侦办案子必须保密,所以百姓对检察官知之甚少。

  为了让人们了解检察官的一个侧面,在下实事求是地写了此帖,发到网站,向全国、全川人民宣扬,以敬仰法律卫士!

  尊敬的网友们,看了此帖,再看看揭露中院枉法判案的帖子,两相对照,您就会得出公正的结论!

  绵阳市检察院好!

  敬礼,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2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市中院在制造冤假错案,坑害群众;

  市检在依法提请抗诉,解救受害百姓。

  两相对比,一目了然!

  敬礼,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5 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市中院在制造冤假错案,坑害群众;

  市检在依法提请抗诉,解救受害百姓。

  两相对比,一目了然!

  敬礼,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5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枉法才能制造冤假错案;

  依法抗诉才能促使法院依法审判。

  人民检察院为我国法律的正确实施立下功劳!

  向人民检察院致敬!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5 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们:请把中院和市检比較比較

  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由于检察官们凭良心办案,自我要求較严,遇事低调,加上侦办案子必须保密,所以百姓对检察官知之甚少。

  为了让人们了解检察官的一个侧面,在下实事求是地写了此帖,发到网站,向全国、全川人民宣扬,以敬仰法律卫士!

  尊敬的网友们,看了此帖,再看看揭露中院枉法判案的帖子,两相对照,您就会得出公正的结论!

  绵阳市检察院好!

  敬礼,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6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检察院依法办案,依法监督,竭力实现总书记"党的事业至上"的理念!

  向人民检察院敬礼!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6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检察院依法办案,依法监督,努力实现总书记"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

  向人民检察院敬礼!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6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检察院依法办案,依法实行法律监督,无愧于法律卫士的光荣称号!

  向人民检察院敬礼!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6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同志:前面还有两帖未放行。內容无问题,请放行。。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7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场拆迁官司打了十年,从99年到现在还未结束;历经县、市、省、三级半法院(半级是指到高法窗囗去过一次)、与许多法官打过交道,有些还成了熟人;同很多当事人、上访者交谈过,交换过各自找的文件、政策、领导讲话,交流过各自的经验教训,听说了很多希奇古怪的案例;增长了见识......十年辛劳,几万元开销,催残了身体,消磨了意志,为的要一个合法的判决,为的是印证自己的伩念____我们党言而有伩、法律终必实施、我案必定依法改判____是正确的!

  但是,中院审委会在莫亚林院长主持下就是不依法改判,其原因正如某法官的断然评语:你在做梦!

  真的,在下至今还沉浸在这公正梦中!

  共和国的人民检察院正在圆我公正梦!

  敬礼!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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