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渎职侵权犯罪仍呈发案多、危害大的态势。党中央对惩治渎职侵权犯罪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将惩治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列为反腐败查办大案要案的重点,强调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上个月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了曹建明检察长代表高检院所作的《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报告》时,对近年来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也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很强的意见和建议。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深刻认识渎职侵权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以有力的办案行动和更大的办案成效,来体现对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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