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下载
四川手机报读者讨论区
请
[登录]
或
[注册]
[去市州]
阿坝
巴中
成都
重庆
达州
德阳
甘孜
广安
广元
乐山
凉山
泸州
眉山
绵阳
南充
内江
攀枝花
遂宁
雅安
宜宾
资阳
自贡
搜索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首页
Portal
论坛
教育观察
问政
云养一棵树
网红四川
版务
四川手机报
麻辣足球
本版
用户
管理日志
社区银行
版务
最新主题
最新回复
管理日志
最新图片
社区银行
积分商城
问卷调查
活动中心
群众呼声
麻辣杂谈
新 时 代
生态环保
律师在线
舆情监测
成都
绵阳
德阳
巴中
南充
乐山
内江
达州
广安
广元
遂宁
泸州
宜宾
凉山
资阳
眉山
雅安
自贡
营山
南江
新都
南部
摄影
楼市
旅游
川剧
汽车
桌游
招聘
教育
航拍
彩铃
健康
装修
美食
租房
论坛
›
大话四川论坛
›
成都论坛
›
阿根廷恶犬咬死幼童,主人被判入狱8年
麻辣社区小程序
麻辣社区APP
相机扫一扫 下载APP
麻辣社区微博号
微博扫一扫 关注微博号
群众呼声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发布留言帖
1
2
3
4
5
6
7
8
9
10
... 35
/ 35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楼主:
郑刚
[玄龙门阵]
阿根廷恶犬咬死幼童,主人被判入狱8年
阿根廷恶犬咬死幼童,主人被判入狱8年
[复制链接]
-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7 10:03
我觉得恶狗伤主人应该受罚 但判刑8年有点太重了
评论
赞同
反对
全部评论
按赞排序
-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7 10:03
因为狗主人不满的情绪感染了狗,狗主人一家觉得天道不公!没有感受到世间的爱意,因此狗才回咬人。狗一般会咬不敬道的那家中气运最差的那一个人。或者是行道不坚定的那个人。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7 10:03
说两局弟一宠物必须是小狗小猫而不是恶狗,恶狗是看家狗且不能出现在公共场所,弟二在公共场所伤人狗主人应判且重判和双重判,在私人驻所狗伤人列外,弟三城里和农村要分开,农村有园孑可养狗,而城里一出门就是公共场所且不具备养狗条件,所以建议城里不准养狗特別是大型狗,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7 10:04
狗伤无辜路人,对狗主人就该严惩重处。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7 10:04
因为狗都是有钱人养的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雅安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7 10:05
必须要严惩啊不然养狗之人欺人太甚,甚至可以借狗杀人了反正又不坐牢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7 10:05
应该借鉴国外的相关法律法规,,也能提高卫生和环保。养狗人不那么随意,也能提高一个相似城市的形象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7 10:08
最讨厌养狗的人叫狗儿子之类的话。对狗比对他父母还好。恶心。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广安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7 10:08
那中国的狗又要减量了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雅安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7 10:09
城市小区禁止养狗,违规者重罚,伤人了狗主人应该承受重刑。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广东东莞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7 10:11
必须严惩,让这样的是少发生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7 10:13
给狗儿取个好名,穿衣戴帽化装洗刷享受真不错!比起你前几代人真是超前享受,你爸妈也想变成你的狗知道吗???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南充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7 10:14
把狗判刑的,呵呵我笑了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7 10:19
现在小区狗歪的很,多半又不系狗绳,吓人了,希望大家重视,配钱配医药费都是后话,需要防患于未然。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7 10:20
要着集体情况:如是小偷就不负责、如主人没管好伤到路人就应负全责……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7 10:22
应允许农村栓养犬只,院内咬人不担责。严格限制或禁止城镇养犬。除家庭内的犬只咬人都应承担全部责任。对诚镇养的小宠物狗也应收污染管理费。犬吠扰民应严罚。咬伤人及至命,应视情民刑双重处罚。
评论
赞同
反对
麻辣小票
麻辣小票
当前离线
积分
38
发表于 2016-4-27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可以借鉴,你的狗就像你的被监护人一样,狗的主人你作为监护人是要对它的任何行为负法律责任的。
评论
赞同
反对
举报
- 中国四川乐山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7 10:23
应该借鉴,有法可依。有的养狗者道德缺失,狗随地大小便后不收拾,一走了事;有的把公共场所、广场绿地当作狗欢之地,聚集于此仍狗撒欢;有的溜狗者在路上横冲直闯,行人还要避让……狗患无穷,应该整治,应当严管!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西藏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7 10:25
完全可借鉴!我国的一些法律是为有钱人定制的,养狗者(恶狗)多是有钱人!
评论
赞同
反对
- 中国四川南充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4-27 10:25
法律轻,危害人,法律严,人安宁。
评论
赞同
反对
下一页 »
1
2
3
4
5
6
7
8
9
10
... 35
/ 35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
详情请点击此处>>
浏览过的版块
走遍四川
四川手机报读者讨论区
麻辣杂谈
社区活动
自贡论坛
平武论坛
营山论坛
安岳论坛
内江论坛
金丝猴论坛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