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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原创] 山东日照五莲街头中学发生校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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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0:24
应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仼!杜绝校园暴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0:26
年龄下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0:26
一部未成年人保护法其实祸害了中国一两代人!中小学生在校期间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致使未成年人犯罪呈严重趋势!如果单纯的把这归咎于教育,归咎于教师,这是不合情理的!希望国家修改保护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0:26
呼吁立法年满十二岁的学生违法应受到惩处,家长受连带责任。应该严惩打人学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0:29
应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杜绝校园暴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0:29
呼吁立法年满十二岁的学生违法应受到惩处,家长受连带责任。应该严惩打人学生。应学新加坡,轻违法受鞭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0:29
如果不将此类恶行遏制,校园暴力必将愈演愈烈,法制对未成年人暴力乃至犯罪的约束太软弱无力,至少应当让其家长承担责任,否则必将遗害无穷,这是法律在放纵未成年人犯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0:29
把打人的学生拉出去枪毙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0:30
以前的教育老师打一下不敢给家里人说因为说了还要挨打挨骂的,现在叻小娃娃都太金贵了骂不得打不得老师恨铁不成刚的情况下骂了打了分分钟就把饭碗丢了加上父母撑腰那就又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渣了,个人觉得老师的威严还是要有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0:30
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改了,时代在变化,真不知道你们还在静静的坐着干嘛,等人死了,死够了,才能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0:31
满13岁就应该为自己做的事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0:31
不管那里的学校,就要看老师的教育方式,二一方面是有钱人的孩子,吃喝拉稀,还不够期负同学,还有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0:31
中国教育的悲哀啊!!先是不准体罚学生,后来连法律都开始包庇了学生的犯罪!没满十八岁杀人不用偿命!学生辱骂打骂老师只会记个过,老师体罚学生会被停职!这是歧视吗??还依法治国!中国教育已经被全盘西瓜,但这里不是美国,中国的学生是充满奴性的!!强烈建议法律要严惩那些破坏校园规章制度的学生!如果再这样下去几十年,祖国那未来的花朵,都会变成垃圾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0:32
保护要保护弱势群体,如果它本身就很强,还需要你保护吗?那不叫保护,那叫纵容犯罪,我认为应该取消年龄限制,否则这些情况将继续肆无忌惮,同时也必然带来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将是中国之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0:33
应该付刑事责任,现在不是有少管所吗,进去好好教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0:34
小杂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0:34
要我说每个同学上学都该带把刀,遇到这种事捅死对方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0:34
一直觉得未成年保护法是在包庇甚至鼓励未成年人进行犯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0:34
我觉得犯法的年龄完全可以改了,很多官二代或富二代就有后台跟年龄关系胡作非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0:35
我觉得违法年龄应该放在l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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