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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原创] 山东日照五莲街头中学发生校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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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3
校园暴力确实该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3
应该十岁以上,中学年龄暴力欺人,一律刑拘,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3
提醒一下“一部分学者”,没学问的话,不发言没人知道你的无知。这个现象体现的就是全社会道德的沦丧,仅此而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4
希望国家能尽快出台《未成年管理法》保护好每一位青少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5
校园暴力应纳入立法,保护弱势学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5
那个胖子娃该把他抓去,要不还有下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5
法律不能一味保护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也懂法知道杀人,打架不会判刑,所以更加肆无忌惮,像这种应该都去判个十年不然谁还敢去上学呀?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太多了,法律到底应该保护谁?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青少年犯罪,等同于成年人犯罪,必须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5
都是大人有钱从小就惯小孩,所以他们敢到处乱跑打人,这得严办,不然的话国家怎么叫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5
所谓的未成年保护法本就不该保护这种人,完全是在变相的支持这一类暴力事件,就应该像国外,做了这种事就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别说什么孩子还小。中学生完全有能力分辨自己做的事是好是坏,对还是不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6
我都看的烦这孩子点家教都没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6
这是什么行为,教师怎样管教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7
应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7
中国刑法不建全。例如;未成年人应该立相应的刑法,低半月、最高七年到终身监禁。父母也同样需要受到刑事处罚,现在惯养孩子成疯,孩子的脾气性格大多是父母的责任,(你们认为呢???)

发表于 2016-5-17 11: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8
《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一部极端少年违法犯罪的保护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应适用于少年犯罪行为,只有对极端少年的暴力行为给予严惩才能有效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8
直接开除学籍,全国通报,成年后所有企事业单位不可录用!并让被打学生打回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9
学校太多这样的事,只是没报出来而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9
还有,老师打下手打下屁股就是体罚,要死要活,如果家长把自己看的真跟金子一样,就关家里别让他出门,免得被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9
支持学者说的,提高刑事责任年龄下限加以规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20
既然不哈也不傻,那就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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