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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原创] 山东日照五莲街头中学发生校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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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06
坚决拥护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下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06
现在的孩子很难管,该怎样管?确实要重视。可话很好说,实际行动中确实让人头痛。大人吧忙,孩子呢,他们在干什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06
法律纵容这种学生是损伤了多数人利益而保护了少数人,未成年保护法应保护那些未成年的合法权益,违纪犯法应与成人同等对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06
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06
刑法本是惩恶扬善),只要有恶行,就该担责,没有什么年龄男女的区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07
现在的娃儿,都早熟得很,青少年犯罪和整个社会环境都有关,现在的娃儿学坏,一是受父母影响,二是电视上,网络上学来的,治病得治病根,疏通得找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07
现在的人都成熟的比较早,可是法律还在延用以前的,明显已经不适用了,所以应该把年限调整一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07
我觉得,家长对孩子的是非观的教导尤为重要,对于打人,杀人,这个年龄段的视屏又不是一次两次了。我觉得应该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14降到10岁,16降到13岁,因为现在的孩子存在普遍的早熟现象,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觉得应该对我们敲响警钟,我在思考,现在的社会到底怎么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08
现在的校园暴力事件太多了。也不知道施暴者的家长们是怎么看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08
枪毙几个,看看还有没有现在这样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09
国家法律就是鼓励未成年人犯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09
确实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下限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09
作为90后的男生,谁又不是这样过来的!人之初性本善,没有谁生下来就是坏人!都是环境造人!人分两种,一种创造环境,一种被环境创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09
这个问题已经被关注很久了,也被很多人关注,但是始终没有代表提出,长此以往,这种校园暴力事件只有增,不会减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0
像这样不管的话,那全中国的未成年人都去打架,斗殴那就不用管了,那法律还有什么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0
不好治小孩就重罚家长最底十万一次看看家长管不管再范加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1
法律还需要完善!未成年人故意殴打别人(连续踹胸部),性质极其恶劣!未成年人杀人了怎么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1
现在十六岁的孩子已经很成熟了,十八岁应降为十六岁负刑责,孩子暴力屡禁不止,家庭和社会宽容所致,应严打,对于盗抢儿童与贩有毒食物,应抓一个与贩毒同罪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1
个人认为现在的小孩发肓快,十二叁岁就有成人的体型,应把未成年岁数设在+四岁就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12
那个男的太没出息了。要是我,就那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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