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下载
四川手机报读者讨论区
请
[登录]
或
[注册]
[去市州]
阿坝
巴中
成都
重庆
达州
德阳
甘孜
广安
广元
乐山
凉山
泸州
眉山
绵阳
南充
内江
攀枝花
遂宁
雅安
宜宾
资阳
自贡
搜索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首页
Portal
论坛
教育观察
问政
云养一棵树
网红四川
版务
四川手机报
本版
用户
管理日志
社区银行
版务
最新主题
最新回复
管理日志
最新图片
社区银行
积分商城
问卷调查
活动中心
群众呼声
麻辣杂谈
新 时 代
生态环保
律师在线
舆情监测
成都
绵阳
德阳
巴中
南充
乐山
内江
达州
广安
广元
遂宁
泸州
宜宾
凉山
资阳
眉山
雅安
自贡
营山
南江
新都
南部
摄影
楼市
旅游
川剧
汽车
桌游
招聘
教育
航拍
彩铃
健康
装修
美食
租房
论坛
›
麻辣时政论坛
›
麻辣杂谈
›
山东日照五莲街头中学发生校园暴力
麻辣社区小程序
麻辣社区APP
相机扫一扫 下载APP
麻辣社区微博号
微博扫一扫 关注微博号
群众呼声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发布留言帖
1 ...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 56
/ 56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楼主:
郑刚
[原创]
山东日照五莲街头中学发生校园暴力
山东日照五莲街头中学发生校园暴力
[复制链接]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20
孩子未成年并不能成为他们犯罪和肆意妄为的理由
评论
赞同
反对
全部评论
按赞排序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雅安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20
教育不是万能的,人都能教育好,那何须要国家机器警察和监狱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遂宁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20
未成年保护法不修改,不严改,灾难还在后头!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安徽宿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21
应该对未成年的有相关法律制度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21
希望法律改未成年人犯罪从13岁起,好怎么判就怎么判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乐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21
把未成年犯罪的年龄提高到十二岁。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泸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21
他娘的,抓去关他几十年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广元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22
我认为应该把未成年的标准年龄降到年满十二岁,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22
应该严惩,不管年龄大小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广元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23
唉!无赖呀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南充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23
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下限,还应该要家长负连带刑事责任,不然,有钱人照样狂!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眉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24
就应该取消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部按照刑法统一执行,只有重法和法律知识全面普及才能治理乱像,最好重新恢复连坐制一人犯法全家遭殃!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25
就应该判刑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25
不管原因是什么,青少年使暴力,必须受法律顾问,和谐共处才是原则,小孩在学校里,做父母人心不安,恐惧感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广元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25
可以坐牢了。够成熟了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25
严惩恶霸!看见施暴者特反感!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重庆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26
对的,就该拉去拘留所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南充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26
的确是刑事年龄过高,应该是只要开始明白事理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现在的小孩十岁左右就很懂事了,应该要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内江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26
这种学生暴力行为会同时带来几种负面影响:一是给受害者带来身体伤害;二是给受害者带来心理伤害,这种伤害更及危害性,它有可能给受害者未来前途和命运带来不可估量的转变;三是给社会带来不良反。这也反映出几个问题:一是法律法规缺乏对未成年人的约束,过余放宽对未成年人法律管教;二是学校、家长对学生的管教有不到之处。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17 11:27
我认为对施暴者与以追究刑事责任处法,老是纵容谁家孩子在校都不安全
评论
赞同
反对
下一页 »
1 ...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 56
/ 56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
详情请点击此处>>
浏览过的版块
走遍四川
四川手机报读者讨论区
成都论坛
若尔盖论坛
群众呼声
麻辣摄影
中国川剧
广安论坛
仪陇论坛
南部论坛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