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复试两部分。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实行等额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录用。
(二)考察
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由我单位组织考察。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保证原单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对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表现,再续签下年度用工合同。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享受国家统一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招聘人员工资为1500元/月—2000元/月(其中试用期1200元/月)。【注:该工资不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八、本公告由南充市国土资源局顺庆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佳芮
咨询电话:0817—25868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