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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四川手机报] 省高院出台指导意见:非婚同居“分手费”欠条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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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3 10:53
现代婚姻,AA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4 12:13
谁借的,谁还,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7 15:59
只要是合法婚姻,双方都有识别能力,借款是属家庭开支的,不管是哪一方借款,都应共同偿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7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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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9 23:17
谁借的谁还!夫妻共同使用就两个都签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2 21:03
一一小    。。。n  cv vgwwewere333333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9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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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0 13:13
人们的道德和信养去那里了,一个村一个镇的以诈骗为创收,悲哀!我们的教育怎么了,政府部门怎么了,当地的干部怎么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24 20:14
他妈的,老的心知肚明还敢起诉,真是他妈的不要脸的典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28 20:53
岳池县人民法院狗屁法官!我的案子就遇到昏官,不晓得他是怎么在判!助纣为虐,利用法院充当帮凶!有了狗屎法官何以呈现法律威严公正?好好地研究下夫妻一方举债另一方不知情,且该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债权人起诉夫妻双方,举债人下落不明,举债人配偶出庭, 为何要判为夫妻债务。并且得到法院传票才知债务一事,也不认识这些债主,举债的另一方拿什么去证明。后来了解到这些钱是场子上借的高利贷。这样真正地体现了司法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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