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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四川手机报] 省高院出台指导意见:非婚同居“分手费”欠条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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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2:29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2:30
公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2:30
一样你要在:二?一个小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2:31
谁借谁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2:35
我遇到位叫我拉他一把做生意所有资金由我一人出的但是他把流动资金拿去赌博了我能要回我所出的资金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2:40
现在的人心外什么事都能做,老实人一不小心就被对方出卖了,良心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2:41
.建议:男女双方婚后债务必须要双方签字方为共有债务,一方瞒着另一方举债若算共有债务,可笑之极,望釆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2:49
婚姻存续期间没有提出,两月后是什么意思,难道夫妻之间是突然提出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2:53
我支持这种判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2:54
人怕外良心,外了良心,分不清什么夫妻,谁有钱就帅在有爱,害人害己,好人好报,相互真心相爱在能幸福一生 ,不要高兴一时伤心一辈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2:55
老赖假借离婚,逃避债务不追究对方,对债权人不公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2:58
如果不是用作家庭开支,应当算个人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3:06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3:10
万我有事请求大家帮忙我是四川凉山的前年花了6万块买了一个女的由于才见两次面所以没有领结婚证我想试试才结婚!相处中才知道对方是结过婚,只相处了几个月对方就跑了现在我该怎么办!1811323659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3:17
双方签字双方还,单方签个人还。一十一等于2也要毛的个弄得复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3:19
借钱,谁借谁还,谁鉴字谁还,夫妻共同借债也要共同鉴字才能共同偿还,如果一方有了意外,另一方也该还。如果只有一方签字,并且这签字一方有了意外或死亡,夫妻另一方都沒有还债的义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3:20
15729715743    人家公公要回儿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3:24
这是荒唐,法院的也是饭桶,他不掉查,也不找证据就乱判,并且也不传票当事人,这叫做知法犯法,应该上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3:36
各管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2 13:39
不要脸的父子,诈骗别人,还诈骗自己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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