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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hyucd

[即时新闻] 广安女子被高空飞镖扎中头——这次,可能还是只能告整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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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2:15
我觉得高层建筑,应安装高度、高清摄像头监控,防止不法行为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2:15
这种情况只有直接找公安局呀,他们就只知道拿民众的钱,难道就不为民众办事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2:15
主要是共产党的政府,不被人看好,能查出肇事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2:15
主要是共产党的政府,不被人看好,能查出肇事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2:15
物件致人损害,是承担过错推定责任的,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无过错,就必须承担责任。 大家口中的公平是没有更大力度的照顾到受害者,毕竟谁也不想为了三十几万就冒这么大的风险被飞镖扎住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2:16
支持!先赔偿了受害者,再慢慢找出责任人,没找到责任人之前,全楼承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2:16
出人命就找不出犯罪惩治而执行连带责任是纵容犯罪冤枉好人,显然不利于社会发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2:17
这些物管只知道收钱,一点责任都没有,找不出当时人,这应由物管负全责,先拿钱把人抢了再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2:17
想想高空抛物的原理……不要我都说完吧,要不然说中国政府太那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2:18
采用高清摄像头全方位监控!只是造价太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2:20
要公安干什么?为什么在武汉日本人丢一自行车在几小时内破案,难道国人不是人吗?中国的公务员是中国人民在供养,养条狗还会服务主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2:22
补充评论一下:假若、万一扎死的是一个高官名人,找出凶手仅是分分钟的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2:22
高空坠物我看要重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2:22
直接控告整幢楼的住户  法律有这条规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2:23
小区摄像头难道没有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2:26
严查凶手的同时如何实施高空设施和安全法!人民警察为…什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2:27
我们高空抛物把车子防风玻璃砸了,还好车里没人,还不是自己处理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2:28
这个问题还有点高难度    许多即使是他扔的飞镖   他也不会承认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2:28
高空坠物伤人事件,首先应判明后果,如属于轻伤范畴内的危害,应按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则处理,其主要适用过错原则,应由有过错责任方承担责任;超出轻伤后应按照刑事法律调整原则处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2:28
我也遭遇过高空抛物,我看到当事人,上去找他们他们比我还歪还报警,好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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