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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hyucd

[即时新闻] 广安女子被高空飞镖扎中头——这次,可能还是只能告整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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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8 19:13
这个事情有点儿棘手哦,飞标是可以飞行的物件,有可能本单元楼掉下来(可能性有但较小)、也有可能是别的楼栋上飞过来碰到阻碍物后反弹掉下来。所以要找疑凶有点儿难

发表于 2016-9-18 19: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指定法律的人是吃屎长大的?连这个简单的问题都弄不好,贪污受贿的时候聪明的很。找不到人就没办法了?第一找不到人的情况下可以投诉该小区物业管理方或者该小区物委会,物业管理方物委会负责监控所有住户,找不到人是时候,如果没安监控找不到人,就由物业负责,这不就结了,猪脑天天吃喝把脑子吃傻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8 19:48
应该归物管。全部安监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8 19:50
应该找物管,我住的小区就经常高空坠物,物管说不是我扔的,自己去找,看监控,没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8 19:53
法律不建全,应该制定相关法律,凡故意高空坠物,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伤,致残,更要严惩,致人死亡,杀,杀,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8 20:00
高空抛物不严惩的话,无辜的人就不晓得哪天倒霉哦!真是过得提心吊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8 20:13
国家应当立法,对高空坠物者无论何物一旦发现应根据情况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刑责。

发表于 2016-9-18 20: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8 20:20

个人觉得,首先应该是防范于未然,其次是完善监控取证设施,再让相关责任单位,垫付医疗及人生损害相关费用,其次再追责!毕竟受害者是最无辜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8 21:10
物业没有责任是不对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8 21:49
凶手应该就在那几家未开门而实际又躲在家的几家人里!你觉得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8 22:01
关键是提高每个人的素质和安全意识,人人都意识到高空抛空会带来的不良后果,并从自我做起,决不高空抛物,高空抛物是可以杜绝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00:04
我看连坐无责,应立案侦察,将肇事者查出来,纯之以法。自然就是涉及这方面案件的职能部门了,啥子都不负责,光享受优厚待遇,破不了案,遇事就推之,行不通,这是法律的空臼。担不起责就请让位,不要占倒劳坑不拉屎,其安应由国家对公职人员有个硬性法律处置办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00:09
这些措施丶那些办法等等都应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如督促物管、小区等,业主的安全环境就应由各级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02:54
我个人觉得应该入刑,只有严惩才能以警世人。这个比杀人未遂还严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06:53
高三坠物造成人员伤害应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该谁负责就由谁负责。法院不该乱判无关人员不承担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07:40
我们楼下一楼,占用窗前绿地,违建围栏,当自家花园。在“花园”里被高空坠物砸伤了,算不算自找的?该不该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08:41
飞镖上木有指纹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08:57
总有那么些人素质差!想一想万一自己遇上该怎么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09:27
我国应借鉴台湾,新加坡高空坠物进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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