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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ax789

蓬安县面向社会考聘教师式卷提前泄露,内幕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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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3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考调考聘你吃钱,埋没了我明天。。。。

发表于 2009-8-23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姚局长,考聘考调都敢作假,谁给他的胆?

发表于 2009-8-23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考试也作弊?我们的下一代怎么办?谁敢给他们教啊,被教的连妈老汉儿都不认了

发表于 2009-8-23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证据"本,,(录)()级.坛里,线稿,力,,样,

发表于 2009-8-23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楼上,看看这个证据

 

 

发表于 2009-8-23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体谅人家姚局长嘛,人家也要养家户口不是,吃好的喝好的耍好的,也要开销不是?不利用改变现在的学校班子和考调考聘发点财,那就没啥机会了

发表于 2009-8-23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8-23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关于蓬安县09年考调考聘教师作假一事,最新进展!  

[相关连接]蓬安县面向社会考聘教师式卷提前泄露,内幕惊人

 

 

考生们,网友们:你们好!

      关于蓬安县2009年考调考聘教师作假一事,最新进展。我们论坛的热心网友就此事进行了积极的跟踪走访。参与此次走访调查的还有其他几位热心网友(为了这次的走访,挑选的调查组人员,从事的工作均不在政府机关),组成了民意调查组(下称民调)。调查寻访开始了,通过此事件,我们走访了大量的考生朋友及其知情人士,他们就此事表述了他们的一些所见所闻。热心的民调,就整件考试事件的一点点细节进行了深入的、详细的调查寻访,慢慢的一些惊人内幕浮出了水面!

      调查过程:一教育局知情人士透露,在考试前,其实教育局里实施作假的工作人员早已做好相关准备,如大家热议的[蓬安县面向社会考聘教师式卷提前泄露,内幕惊人]一贴,正如发帖网友所称,我们对其他考生朋友也进行了询问,他们表示虽然不是第一目击人,但也证实考前发生的那一幕确实有很大嫌疑,通过对教育局的走访中,一教育局内部知情人士透露,说却有其事,民调突然感觉此事的严重性。调查中,还发现网友们另一帖子热议中的人物[蓬安县09年考调教师初录人员公示,邹光辉两口子被网友黑了!],他们真的被黑了吗?经过大量的寻访考生朋友和纵多的知情人士透露出的一点点线索,谜底即将揭开!

       人物一、据一考生朋友讲述:8月14日上午9时许,他在城东路小学操场坝子里等待参加此次考调考聘教师的好朋友。大约考试进行了10分钟左右,考场禁区外,早早的一辆黑色小汽车便等候在边上,一开始还觉得是送考生的,可接下来就全明白了。后来就发生了网友在论坛里贴出来的那些故事了。

民调评论:民调开始还半信半疑,后面走访教育局知情人士后,我们到现在都不愿承认这件事是真实的。

      人物二、邹光辉两口子真被网友黑了?此次参加考试的这两位就像今年快乐女声中的曾轶可那样,是绝对的争议人物。在民调和众多网友的见证下,我们来到一家网吧,打开了县教育局的网站,下载了此次蓬安县2009年考聘考调教师成绩公布蓬安县2009年考调教师初录人员公示

2份文件,对比下我们不难发现,邹光辉其妻成绩:初中英语全县第二,这样的成绩在初录人员公示里居然没被录用?大家不信可以点击相关连接自行进行对比核实,看是否真实。

民调评论:真相被揭开,我们惊呼,我们长叹,更多的是这样的事实我们不愿去接受,我们感到心寒,为县教育局领导班子心灰意冷,忍不住要问?主管教育局局长姚涌,你是怎么当的官?

          人物三、成绩公布后,对此次成绩的真实性要求查分的考生。考出的成绩与公布的成绩有很大出入。而此次考聘教师中,大批落考考生,都觉得公布的成绩有很大出入。这是怎么回事呢?进行深入的交谈后,民调渐渐的明白了他们的看法,他们觉得此次在考试中作假,想必在阅卷的时候同样会作假,有考生朋友提议,要求重新全部阅卷,这与其他考生朋友的想法不谋而合。但是又有一考生提出:卷子是由教育局保管,假早就做好了。大家听后,都直摇头。

           真相浮出水面后,留下的是更多的思考,此次民意调查希望给有关部门做一个间接性参考,至于以后上级领导怎么查处,我们会一直关注,也标志着这次调查寻访成功结束。感谢各位热心网友和考生朋友们的参与,他们给予了莫大的支持与帮助,还要感谢教育局里的知情人士给予此调查的情况透露,谢谢!

民调评论:姚局胆子真是大,考调考聘敢做假!

 

                                                                             民意调查组   

                                                                                2009/08/22

发表于 2009-8-24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啊,重庆的打黑英雄立了好一的功哦,弄到蓬安来的话,估计好多人都要下课哟

发表于 2009-8-24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
发表于 2009-8-25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这么多空时间啊?花点时间考虑怎么把学生教好要不要得???

你们还记得“学高为师  身正为范”几个字不???

成天就想的当官,进城。学生叫你们一声“老师”,你们脸红不????

求求你们,不要再丢蓬安教师的脸了!!!

发表于 2009-8-25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请问LZ,你说的条条是道,你是他们当事人之一还是.....?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难道是请来的暗探???

怀疑ing

发表于 2009-8-25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反对对别人家里人进行恶意攻击,有事说事。坚决支持对考调进行重新组织考试,由县委、政府、纪委、组织部亲自监督,以还考生一个公正,还教育局和姚大局长一个清白,还广大老师和社会人士一个说法。否则这将在广大老师和社会中产生深远而恶劣的影响。
发表于 2009-8-26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好的帖子不能让他沉下去,顶顶更健康`~

发表于 2009-8-27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斌替身”造谣案规劝网民理性质疑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记者从湖北、浙江两省的公安机关获悉,利用网络捏造、散布杭州“5·7”交通肇事案出庭被告人胡斌是“替身”谣言的湖北省鄂州市无业人员熊忠俊,日前被鄂州市公安机关依法作出10天行政拘留的处罚。(据825《南方都市报》)

  对“胡斌替身说”持肯定观点的网民来说,感情上可能尚不能一下接受公安机关拘留熊忠俊10天的处罚结果。但仔细一想,其实一些理性挺“胡斌替身说”的人还是和熊忠俊有很大区别的。熊忠俊连发8篇文章捏造“证据”,武断地污蔑媒体和司法机关作假包庇,且造成了不好的舆论导向,这违背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关于禁止散布谣言的法规,从这点来讲,那些理性质疑胡斌是否为真身的网民完全不用把自己假想成熊忠俊而对此结果感到不公。

  虽然熊忠俊的8篇文章为“胡斌真身案”的真相大白于天下做了贡献,但其太过主观、武断的言论是不值得称道的。若熊忠俊当初提出客观、理性的质疑,我相信也一定能够在舆论的推动下,弄清“胡斌真身案”真相的。

  一切事实真相皆建立在客观、真实、可信的证据基础之上,若单凭个人的主观想象和一点疑似证据来妄下结论进而胡乱推测且大肆宣扬,这无疑是对事实真相的极大不尊重,也是体现了一些网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对待未被证实且有潜在煽动性的主观论断时,网民们还需三思,不要做了感性的傀儡,而要做一个对事件保持理性的“良民”。即使是有“证据”的质疑,也要在“证据”未被证实之前尽量用一些客观、公正的语言,多用一些类似可能、也许、之类的推断性词语,媒体的新闻报道措词就值得网民学习。

  近些年来,网民们在质疑公权时,表现得越来越“团结”,只要出现了一方与公权有矛盾的报道或帖子,网民们往往一窝蜂地支持公权的对立面,质疑公权行为。网民的这种团结有时会推动案情向积极的方向发展,如华南虎事件、邓玉娇事件,但也会产生不好的影响,如人肉搜索、胡斌替身造谣案。仔细分析之下,但凡网民舆论推动案情向积极方向发展的案例,其后无不有着一批保持着理性头脑进行分析、思考、质疑的网民。案情能向着积极方向发展,这些始终保持理性的网民居功至伟。

  以“理性”做武器,网民的质疑才会掷地有声,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愿我们的网民在面对争议点时,能保持十足的理性,做一个明辨是非的网民。 

发表于 2009-8-27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时评:从熊忠俊“替身”谣言案看虚拟世界规则

  李德民

  来源:人民网

  如果说,胡斌“5·7”交通肇事撞死谭卓,已经给社会添乱,那么,在法院“7·20”判决胡斌3年徒刑之后,熊忠俊造“替身”谣言,则是火上浇油,又乱上加乱。

  判决胡斌的消息报道后,721,湖北省鄂州市无业人员熊忠俊以“刘逸明”名义在网上发布了《荒唐,受审的飙车案主犯“胡斌”竟是替身》一文。接着,从72382,熊忠俊又在网上连发8篇文章,编造各种 “证据”,继续炒作“替身”谣言。日前,湖北省鄂州市公安机关依法对熊忠俊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熊忠俊这个“替身”谣言造大了,还有人密切配合,在网上煞有介事地说,庭审时的胡斌实际名字叫张礼礤,职业是出租司机。还有人把胡斌的照片与其生活照做了详细比对,证明两者间确实存在很多差异,如此等等。“替身”之说尤如燎原之火,风助火势,火借风力,一时传播海内外,真假难分,是非难辨,相信“替身”的人为数不少。

  针对网上愈演愈烈的“替身”谣言,在审判法院否认后,对审判负有监督职责的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又做出回应,从多方面确证了出庭受审的胡斌就是“5·7”交通肇事案肇事者胡斌:胡斌回答的所有问题与检方所掌握的事实证据都互相印证;胡斌的身体有特殊的特征;庭审播放后胡斌老师同学未提出异议。据杭州交通局提供信息,经仔细调查核实,杭州市出租车正、副班驾驶员中没有叫张礼礤的人。一名北京男子也向媒体证实,被网友散布到网络中的“张礼礤”照片是自己的,并不是什么替身,因为此事自己生活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听听肇事后沸沸扬扬的舆论,看看判决后活灵活现的“替身”,笔者深感这里面有教训要记取,有问题要反思。

  祸根当然是胡斌。他闹市飙车,致使无辜谭卓死于车祸,人们在痛惜谭卓的同时,愤怒谴责胡斌,怀疑他是有背景的“富二代”,加之警方在案发伊始草率公布个“70码”,人们又担心司法不公,偏袒胡斌。这不奇怪,谁不痛恨腐败?谁不痛恨为富不仁?人们的愤怒谴责在情理之中,人们的担心也可以理解,即使在街头巷尾和网上有点偏激之辞,也无可厚非,毕竟人命关天啊!值得欣慰的是,舆论特别是网上舆论,总的来说是帮忙,不是添乱。以胡斌案为例,舆论也为最后判决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试想,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千夫所指之时,在阳光下,谁还敢“猫腻”!这是舆论监督的威力,是网络的威力,也是民主和法制的威力。

  即便在胡斌被法院判3年徒刑之后,人们认为或轻或重,仍可品头论足;对其中有无“猫腻”,仍可质疑。这都无可非议。“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没有哪张大手捂得住老百姓的嘴巴。但若像熊忠俊那样无中生有,无事生非,非要把被告席上的真胡斌说成是假胡斌,那就不能容许了。不知道他是何居心,不知道他出于什么目的,精心而又愚蠢地造此谣言。要知道,即使在网上,在所谓的“虚拟世界”,造谣也要被追究的,千万不要以为人不知,鬼不觉,在那里可以胡说八道,为所欲为,包括编造谣言。这种谣言不同于一般的“做秀”、“搞怪”,它具有极大的“杀伤力”!造谣包括在网上造谣,在中国违法,在外国也违法,政府不可能不管。如果放任造谣,社会将会乱套,百姓将要遭殃,谣言的苦头人们吃过不少。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熊忠俊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倘若有人硬说你是胡斌,是撞死谭卓的肇事者,而且广为传播,大有影响,你好受吗?你将怎样应对?

发表于 2009-8-27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劝网民理性质疑

“胡斌替身”造谣案规劝网民理性质疑

  网友:彭旭

  来源:人民网

  记者从湖北、浙江两省的公安机关获悉,利用网络捏造、散布杭州“5·7”交通肇事案出庭被告人胡斌是“替身”谣言的湖北省鄂州市无业人员熊忠俊,日前被鄂州市公安机关依法作出10天行政拘留的处罚。(据825《南方都市报》)

  对“胡斌替身说”持肯定观点的网民来说,感情上可能尚不能一下接受公安机关拘留熊忠俊10天的处罚结果。但仔细一想,其实一些理性挺“胡斌替身说”的人还是和熊忠俊有很大区别的。熊忠俊连发8篇文章捏造“证据”,武断地污蔑媒体和司法机关作假包庇,且造成了不好的舆论导向,这违背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关于禁止散布谣言的法规,从这点来讲,那些理性质疑胡斌是否为真身的网民完全不用把自己假想成熊忠俊而对此结果感到不公。

  虽然熊忠俊的8篇文章为“胡斌真身案”的真相大白于天下做了贡献,但其太过主观、武断的言论是不值得称道的。若熊忠俊当初提出客观、理性的质疑,我相信也一定能够在舆论的推动下,弄清“胡斌真身案”真相的。

  一切事实真相皆建立在客观、真实、可信的证据基础之上,若单凭个人的主观想象和一点疑似证据来妄下结论进而胡乱推测且大肆宣扬,这无疑是对事实真相的极大不尊重,也是体现了一些网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对待未被证实且有潜在煽动性的主观论断时,网民们还需三思,不要做了感性的傀儡,而要做一个对事件保持理性的“良民”。即使是有“证据”的质疑,也要在“证据”未被证实之前尽量用一些客观、公正的语言,多用一些类似可能、也许、之类的推断性词语,媒体的新闻报道措词就值得网民学习。

  近些年来,网民们在质疑公权时,表现得越来越“团结”,只要出现了一方与公权有矛盾的报道或帖子,网民们往往一窝蜂地支持公权的对立面,质疑公权行为。网民的这种团结有时会推动案情向积极的方向发展,如华南虎事件、邓玉娇事件,但也会产生不好的影响,如人肉搜索、胡斌替身造谣案。仔细分析之下,但凡网民舆论推动案情向积极方向发展的案例,其后无不有着一批保持着理性头脑进行分析、思考、质疑的网民。案情能向着积极方向发展,这些始终保持理性的网民居功至伟。

  以“理性”做武器,网民的质疑才会掷地有声,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愿我们的网民在面对争议点时,能保持十足的理性,做一个明辨是非的网民。 

发表于 2009-8-27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时评:从熊忠俊“替身”谣言案看虚拟世界规则

人民时评:从熊忠俊“替身”谣言案看虚拟世界规则

  李德民

  来源:人民网

  如果说,胡斌“5·7”交通肇事撞死谭卓,已经给社会添乱,那么,在法院“7·20”判决胡斌3年徒刑之后,熊忠俊造“替身”谣言,则是火上浇油,又乱上加乱。

  判决胡斌的消息报道后,721,湖北省鄂州市无业人员熊忠俊以“刘逸明”名义在网上发布了《荒唐,受审的飙车案主犯“胡斌”竟是替身》一文。接着,从72382,熊忠俊又在网上连发8篇文章,编造各种 “证据”,继续炒作“替身”谣言。日前,湖北省鄂州市公安机关依法对熊忠俊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熊忠俊这个“替身”谣言造大了,还有人密切配合,在网上煞有介事地说,庭审时的胡斌实际名字叫张礼礤,职业是出租司机。还有人把胡斌的照片与其生活照做了详细比对,证明两者间确实存在很多差异,如此等等。“替身”之说尤如燎原之火,风助火势,火借风力,一时传播海内外,真假难分,是非难辨,相信“替身”的人为数不少。

  针对网上愈演愈烈的“替身”谣言,在审判法院否认后,对审判负有监督职责的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又做出回应,从多方面确证了出庭受审的胡斌就是“5·7”交通肇事案肇事者胡斌:胡斌回答的所有问题与检方所掌握的事实证据都互相印证;胡斌的身体有特殊的特征;庭审播放后胡斌老师同学未提出异议。据杭州交通局提供信息,经仔细调查核实,杭州市出租车正、副班驾驶员中没有叫张礼礤的人。一名北京男子也向媒体证实,被网友散布到网络中的“张礼礤”照片是自己的,并不是什么替身,因为此事自己生活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听听肇事后沸沸扬扬的舆论,看看判决后活灵活现的“替身”,笔者深感这里面有教训要记取,有问题要反思。

  祸根当然是胡斌。他闹市飙车,致使无辜谭卓死于车祸,人们在痛惜谭卓的同时,愤怒谴责胡斌,怀疑他是有背景的“富二代”,加之警方在案发伊始草率公布个“70码”,人们又担心司法不公,偏袒胡斌。这不奇怪,谁不痛恨腐败?谁不痛恨为富不仁?人们的愤怒谴责在情理之中,人们的担心也可以理解,即使在街头巷尾和网上有点偏激之辞,也无可厚非,毕竟人命关天啊!值得欣慰的是,舆论特别是网上舆论,总的来说是帮忙,不是添乱。以胡斌案为例,舆论也为最后判决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试想,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千夫所指之时,在阳光下,谁还敢“猫腻”!这是舆论监督的威力,是网络的威力,也是民主和法制的威力。

  即便在胡斌被法院判3年徒刑之后,人们认为或轻或重,仍可品头论足;对其中有无“猫腻”,仍可质疑。这都无可非议。“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没有哪张大手捂得住老百姓的嘴巴。但若像熊忠俊那样无中生有,无事生非,非要把被告席上的真胡斌说成是假胡斌,那就不能容许了。不知道他是何居心,不知道他出于什么目的,精心而又愚蠢地造此谣言。要知道,即使在网上,在所谓的“虚拟世界”,造谣也要被追究的,千万不要以为人不知,鬼不觉,在那里可以胡说八道,为所欲为,包括编造谣言。这种谣言不同于一般的“做秀”、“搞怪”,它具有极大的“杀伤力”!造谣包括在网上造谣,在中国违法,在外国也违法,政府不可能不管。如果放任造谣,社会将会乱套,百姓将要遭殃,谣言的苦头人们吃过不少。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熊忠俊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倘若有人硬说你是胡斌,是撞死谭卓的肇事者,而且广为传播,大有影响,你好受吗?你将怎样应对?

发表于 2009-8-27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劝网民理性质疑

“胡斌替身”造谣案规劝网民理性质疑

  网友:彭旭

  来源:人民网

  记者从湖北、浙江两省的公安机关获悉,利用网络捏造、散布杭州“5·7”交通肇事案出庭被告人胡斌是“替身”谣言的湖北省鄂州市无业人员熊忠俊,日前被鄂州市公安机关依法作出10天行政拘留的处罚。(据825《南方都市报》)

  对“胡斌替身说”持肯定观点的网民来说,感情上可能尚不能一下接受公安机关拘留熊忠俊10天的处罚结果。但仔细一想,其实一些理性挺“胡斌替身说”的人还是和熊忠俊有很大区别的。熊忠俊连发8篇文章捏造“证据”,武断地污蔑媒体和司法机关作假包庇,且造成了不好的舆论导向,这违背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关于禁止散布谣言的法规,从这点来讲,那些理性质疑胡斌是否为真身的网民完全不用把自己假想成熊忠俊而对此结果感到不公。

  虽然熊忠俊的8篇文章为“胡斌真身案”的真相大白于天下做了贡献,但其太过主观、武断的言论是不值得称道的。若熊忠俊当初提出客观、理性的质疑,我相信也一定能够在舆论的推动下,弄清“胡斌真身案”真相的。

  一切事实真相皆建立在客观、真实、可信的证据基础之上,若单凭个人的主观想象和一点疑似证据来妄下结论进而胡乱推测且大肆宣扬,这无疑是对事实真相的极大不尊重,也是体现了一些网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对待未被证实且有潜在煽动性的主观论断时,网民们还需三思,不要做了感性的傀儡,而要做一个对事件保持理性的“良民”。即使是有“证据”的质疑,也要在“证据”未被证实之前尽量用一些客观、公正的语言,多用一些类似可能、也许、之类的推断性词语,媒体的新闻报道措词就值得网民学习。

  近些年来,网民们在质疑公权时,表现得越来越“团结”,只要出现了一方与公权有矛盾的报道或帖子,网民们往往一窝蜂地支持公权的对立面,质疑公权行为。网民的这种团结有时会推动案情向积极的方向发展,如华南虎事件、邓玉娇事件,但也会产生不好的影响,如人肉搜索、胡斌替身造谣案。仔细分析之下,但凡网民舆论推动案情向积极方向发展的案例,其后无不有着一批保持着理性头脑进行分析、思考、质疑的网民。案情能向着积极方向发展,这些始终保持理性的网民居功至伟。

  以“理性”做武器,网民的质疑才会掷地有声,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愿我们的网民在面对争议点时,能保持十足的理性,做一个明辨是非的网民。 

发表于 2009-8-27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时评:从熊忠俊“替身”谣言案看虚拟世界规则

人民时评:从熊忠俊“替身”谣言案看虚拟世界规则

  李德民

  来源:人民网

  如果说,胡斌“5·7”交通肇事撞死谭卓,已经给社会添乱,那么,在法院“7·20”判决胡斌3年徒刑之后,熊忠俊造“替身”谣言,则是火上浇油,又乱上加乱。

  判决胡斌的消息报道后,721,湖北省鄂州市无业人员熊忠俊以“刘逸明”名义在网上发布了《荒唐,受审的飙车案主犯“胡斌”竟是替身》一文。接着,从72382,熊忠俊又在网上连发8篇文章,编造各种 “证据”,继续炒作“替身”谣言。日前,湖北省鄂州市公安机关依法对熊忠俊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熊忠俊这个“替身”谣言造大了,还有人密切配合,在网上煞有介事地说,庭审时的胡斌实际名字叫张礼礤,职业是出租司机。还有人把胡斌的照片与其生活照做了详细比对,证明两者间确实存在很多差异,如此等等。“替身”之说尤如燎原之火,风助火势,火借风力,一时传播海内外,真假难分,是非难辨,相信“替身”的人为数不少。

  针对网上愈演愈烈的“替身”谣言,在审判法院否认后,对审判负有监督职责的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又做出回应,从多方面确证了出庭受审的胡斌就是“5·7”交通肇事案肇事者胡斌:胡斌回答的所有问题与检方所掌握的事实证据都互相印证;胡斌的身体有特殊的特征;庭审播放后胡斌老师同学未提出异议。据杭州交通局提供信息,经仔细调查核实,杭州市出租车正、副班驾驶员中没有叫张礼礤的人。一名北京男子也向媒体证实,被网友散布到网络中的“张礼礤”照片是自己的,并不是什么替身,因为此事自己生活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听听肇事后沸沸扬扬的舆论,看看判决后活灵活现的“替身”,笔者深感这里面有教训要记取,有问题要反思。

  祸根当然是胡斌。他闹市飙车,致使无辜谭卓死于车祸,人们在痛惜谭卓的同时,愤怒谴责胡斌,怀疑他是有背景的“富二代”,加之警方在案发伊始草率公布个“70码”,人们又担心司法不公,偏袒胡斌。这不奇怪,谁不痛恨腐败?谁不痛恨为富不仁?人们的愤怒谴责在情理之中,人们的担心也可以理解,即使在街头巷尾和网上有点偏激之辞,也无可厚非,毕竟人命关天啊!值得欣慰的是,舆论特别是网上舆论,总的来说是帮忙,不是添乱。以胡斌案为例,舆论也为最后判决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试想,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千夫所指之时,在阳光下,谁还敢“猫腻”!这是舆论监督的威力,是网络的威力,也是民主和法制的威力。

  即便在胡斌被法院判3年徒刑之后,人们认为或轻或重,仍可品头论足;对其中有无“猫腻”,仍可质疑。这都无可非议。“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没有哪张大手捂得住老百姓的嘴巴。但若像熊忠俊那样无中生有,无事生非,非要把被告席上的真胡斌说成是假胡斌,那就不能容许了。不知道他是何居心,不知道他出于什么目的,精心而又愚蠢地造此谣言。要知道,即使在网上,在所谓的“虚拟世界”,造谣也要被追究的,千万不要以为人不知,鬼不觉,在那里可以胡说八道,为所欲为,包括编造谣言。这种谣言不同于一般的“做秀”、“搞怪”,它具有极大的“杀伤力”!造谣包括在网上造谣,在中国违法,在外国也违法,政府不可能不管。如果放任造谣,社会将会乱套,百姓将要遭殃,谣言的苦头人们吃过不少。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熊忠俊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倘若有人硬说你是胡斌,是撞死谭卓的肇事者,而且广为传播,大有影响,你好受吗?你将怎样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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