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今日热点

[四川手机报] 癌症晚期偷车贼被踢几脚后死亡,车主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刑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3:14
这最多是自喂!偷偷车的,打死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3:27
法律都是拿来看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3:33
没犯罪分子国家机器就失去作用,国家肯定会保护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3:33
这些法官真他妈的猪,上次一个被强奸的要配合,如果是你们家老婆和女儿也要配合吗?这次又是一个偷车者,这种人就该见一个打死一个,打人者不该有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3:44
这不公平!这没有王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3:50
不该判刑,电动车主属正能量,小偷太可恶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6 11:45
法律的缺失,没有严罚小偷的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6 11:46
判你妈个鬼哦,小偷也应有预见性。偷东西肯定挨打。能承受你可以偷,不能承受你就别装逼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6 12:05

发表于 2016-12-16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6-12-10 09:35
如果歹徒闯入家里抢劫杀人,按照这些灭绝人性的法律和法官的逻辑,应该跪地上让人家挨个杀,不能反抗,反抗 ...

曾经不是有人入室盗窃躲在窗户外面的,户主开窗查看,小偷掉楼摔死了,户主被判刑的么?我觉得国家法律应该加强私人财产的定义和保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6 12:31
小偷本来就该打,报案几天后又出来了,纪续偷群众要损失多少财物。他是自己有病死的,车主本就不该副任何责任,在我家乡抓住小偷喊上几十个人打死也就算了,法不责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6 14:01
法法法法有法的有法无法无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6 14:09
如果死者为大活人又该咋活自己的东西任人拿视尔不见社会公理谁十来维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6 14:46
以后大家都去偷,没人肯劳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6 17:04
杨某本来就有病,加上杨某吸毒,又盗窃,刘某只是应该属于防卫过当而已,判刑3年太长了,别人还要养家。就被一个有病还有可能是吸毒产生幻觉的小偷害了终生。大家顶上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6 17:18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6 17:26
这样的人,都去死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6 17:58
那个偷车的人,就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6 18:08
小偷可恨,但谁也没有权利打他!打了人就该报120,或者刘某带老婆出来时看见了被他打伤致躺在路边的人为什么还没有拔打120救人!才判三年可能花了不少功夫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6 18:26
真它妈的太荒谬了,小偷应去偷法官他妈,看他咋判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