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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癌症晚期偷车贼被踢几脚后死亡,车主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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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10
打死他好该,好吃懶做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15
缓期就什么都好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3:56
官匪本是一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00:09
很多小偷和吸毒的都是官方线人,本就是一家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07:39
你知这他偷车,当时报警就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0:09
反正 我遇到小偷就要打 往死里整 反正活起也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0:26
有手有脚的去偷   看不起这种人  干嘛不用这些精力去上班   不值得同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0:47
那有病的都可以犯罪,不敢干涉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0:59
不该判刑   以后谁还敢阻止小偷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0:59
不该判刑   以后谁还敢阻止小偷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1:01
在这个国家只能是一种悲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1:03
吸毒者本身就祸害人间,还是偷盗.这样的判决应让判决者换位思考一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1:10
法官谎堂,以后见了违法乱纪都不能制业,如制止发生冲穾造成伤亡的要判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1:15
支持小偷光顾法官家,看他还这么说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1:27
这个也太让我们这些普通民众寒心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1:38
这样来谁还能你敢说话,只有袖手旁观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1:38
这样来谁还能你敢说话,只有袖手旁观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1:38
这样来谁还能你敢说话,只有袖手旁观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1:44
打人的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是正常,因为你打了别人导致两小时后死亡而被打的小偷也是运气不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1:58
不报警是被告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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