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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癌症晚期偷车贼被踢几脚后死亡,车主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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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4:15
中国判官,可悲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4:15
看来,以后小偷要疯狂了!

发表于 2016-12-10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法院判决还是综合考虑了的,小偷的行为肯定不对,但是是当事人应该先报警,同时用手机拍照取证,,待警察来处理,任何人没有权利伤害别人,而且明知小偷头部出血还不报警,自己一走了之,是不是也说不过去啊,就本案来说,死者死亡原因复杂,最主要的是自己身体本身疾病所至,当事人的殴打是其诱因,所有判了缓刑,当事人的行为还是有点过激,话又说回来,我国法律的确有很多不足,很多犯罪成本太低,处罚太轻,甚至还减少死刑,这就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以身犯险,个人觉得我国目前应该严格执法,只要证据确凿,要多判死刑,立即执行,小偷小摸只要实施了犯罪,不管犯罪终止否都应入刑,多判几年,看谁还敢偷?现在的犯罪分子确实嚣张,不严打真还不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4:16
如果说发现偷,盗者往死里打,看看还会有那么多小偷,强盗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4:16
俩个都有错的地方

发表于 2016-12-10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偷真的就该杀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4:16
我们国家的法律现在都是给坏人好处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4:16
你抓住小偷只有报警,你没有权利打小偷,更没权力剥夺小偷的生命,法律没有漏洞,只是大家仇视小偷才从道德的角度说打死人者无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4:16
支持所有人的想法!小偷本就该死!这法律竟然保护小偷了!如果不是小偷本身就是癌症晚期患者,那么有可能受伤的就是车主了!中国的法律到底是保护谁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4:17
这样的法官可以告老回乡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4:17
看来有钱人都移民是没有错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4:17
奇葩的国度,奇葩的法律,昆明暴恐案就是奇葩法律造成的后果最好的说明,几个人,把几千人杀的到处跑,有很多人有能力制止犯罪,但是不敢,怕奇葩法律制裁自己的见义勇为行为,很多情况的见义勇为最后的结果是不可控的,是奇葩的法律害死了见义勇为行为,奇葩的国度造就了世人的冷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4:17
这年头法律是干嘛的?刘某冤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4:17
他发现应该报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4:18
以后看见小偷偷东西只有任凭他偷,千万不能去抓,因为在抓的过程中肯定要发生打斗,如果怕把小偷打死的话就只有任小偷打自己,如果不让小偷打了自己就要尽全力打小偷,如果全力打了小偷死了自己去坐牢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4:19
什么叫路不拾遗,,,,门开着,让小偷来拿吧,临走还要祝福小偷,别摔着了,要不我要坐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4:19
从法律的角度看,的确判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4:19
是不是弄一个癌症,艾滋病的证明来,然后拿着证明去偷,去抢,去强奸什么的!受害方不担不能制止,而且还要主动配合!要不然有点什么意外的话都是受害方的过错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4:19
66666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4:20
那这样说来,发现东西被偷,可以去派出所或法院领取就可以了,因为他们是一伙的!发现小偷不能打也不能碰。因为他们有人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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