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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成都男子救好友溺亡 家属申请见义勇为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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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03
我在想如果落水的人是他或者他家人那么他又会不会不同意这个事呢?他希不希望能得到救助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06
这是什么世道啊,不管是朋友还是陌生人,只要救人应该是见义勇为吧!这样不是见义勇为,你以后还会有人去救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12
救人者连生命都不要了还要分亲疏来评见义勇为这样对见义勇为者太不公平今后谁还会去救人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12
这种事应该鼓励,不能认为是什么关系,现在的人际关系太冷摸了,这样会道德沦丧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16
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21
说不算的一定是当地政府的托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22
:应刻算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29
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跳下河救人的,当然应该算见义勇为,这是无可厚菲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30
算见义勇为才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35
那些说 义务的  希望你们以后救人死了的 也是义务  狗东西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35
以后谁还敢去舍已救人呢?这是很明显的为了救他人,自己确丢掉性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35
如果不是见义勇为,那不救就是不作为的犯罪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36
应该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36
应该祘,只要不是为了自身利益,就该一刀切的肯定,给正能量点赞,18280216979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36
如果不是见义勇为,那不救就是不作为的犯罪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37
说的啥子啊?这人心真是变了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37
弘扬正能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37
应该算是见义勇为,必定舍自己生命救他人,勇气可嘉,值得弘扬正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39
是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40
为了救他人,自己的生命都没了,还有啥子说的呢?简直就是太无天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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