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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成都男子救好友溺亡 家属申请见义勇为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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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2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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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1:35
肯定算撒,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人家牺牲了这一生最宝贵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1:36
救命还要分朋友还是陌生人???如果这都不算的话那就只有见死不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1:43
毫无疑问,肯定应该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1:45
这是真真切切的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1:46
只能说明宪法不够完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1:48
这是典型的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1:50
说不算的  你们有心吗   假如说他们没有去救  你们又会怎么说嘞    现在还敢做好事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1:50
肯定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1:51
看到正义的事,就勇敢地去做。这是百度字典里对见义勇为的解释,可没有标注对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1:51
应该算见义勇为!毕竟他的行为和勇气让我们为他行动起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1:51
肯定是见义勇为!因为没有救助义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1:52
应算称号是对所有无我付出的肯定,宁愿舍掉自已身命去救任何人包括亲人都值得肯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1:54
肯定算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1:55
法律规定不是,但我建议当地应该给他颁给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1:57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1:57
凭啥不算呢?同路出事了救的难道不是生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00
应该算,生命的价值不是认识与否、有无义务来衡量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01
必须算,为救人而牺牲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2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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